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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祺我:唉

  • 作者:听梧意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2-02-26 04:03:19
  • 字数:22966字

好安静。

打骂声消停了,楼道里的声控灯也因为这久久的静默而熄灭了。

故事有点长,我慢慢讲。

听说牵手放烟花愿望就会实现。

|灵感来源于王靖雯《唉》

那个女孩的眼里满是泪水,眼睛很大很亮,可是现在好黯淡。她像是只受了惊的小鹿,无可躲避在四处乱撞中弄伤了茸角,然后默默地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集训结束一身疲惫回到家,我裹紧了身上的外套,因为真的很冷。

楼道的灯坏了,黑暗里邻居家一点轻微的动向此刻都变得格外清晰。锅碗瓢盆叮当,家人亲密私语,歇斯底里的争吵声在这其中显然很突兀,侧耳细听,还夹杂着女孩无助的低声抽泣。

她流泪流得好安静。

连续两层都没有灯光,vans猛地跺在地上,除了灰土凭风借力沾染纯白色休闲鞋以外根本无济于事。

三楼的灯终于是好的,顺着光源看过去,果然是女孩子在哭。我少见女孩子掉眼泪,偏偏她还发现了我,于是就连转身离开都显得尴尬。更何况,我才意识到我们是对门的邻居。

出于人性的怜悯之心,我把兜里唯一的一张还是在公司拿的面巾纸递给她,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

唉,原来真的不止我一个人生活不顺。

02

酒瓶咣当一声被摔的稀碎,头部撞击墙壁的闷响在反复,我的眉心狠狠地一抽,在韩国高强度的训练日复一日,我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导致现在神经敏感又脆弱,这些本不该属于安静夜晚的声音在耳边嗡嗡作响,加重了深埋心底的躁郁情绪。

那天我回到学校上课,常青在中午午休的间隙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声音温柔好听。

她竟然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马嘉祺……你有清凉油吗。”

我这才注意到,在不开空调的盛夏天气里,教室就像个大蒸笼,她的脸热得发烫。

没有雀跃是不正常的,我尽力说服自己。

常青打开了我的清凉油,于是属于青春那点莫名的暗自悸动毫不留情地消散在提神醒脑的刺激性气味中。我清醒了才意识到,那样冲动的想法可真荒唐。

她接过清凉油后就没有再理我。仔细的收拾好情绪,我无心再休息,便开始做英语试卷。

不断地暗示着自己不可能,抗衡的心理又出来作祟。

……她好特别。

03

高二这一年,TNT时代少年团成立了。

飘满彩带的舞台上我站在最中间,身边是一路走来互相扶持的兄弟。那一束光照在我身上,很暖,可是我想起了常青。

我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她呢,父亲还酗酒吗,她还会一个人坐在黑暗狭小的楼道里哭吗。

其实我训练如果遇到精神撑不住的情况,会一个人坐在楼梯间偷偷想她。

在高二的末尾,学校安排了游学,在本地登封市去爬嵩山。

公司考虑到我高三大部分时间都要在学校学习,于是决定让我参与这次游学之旅,最好提前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是天意吗,我和常青分到了一组。

耳机里循环播放着的JJ我无心再听,透明车窗映着她温柔的表情,眼中不断向后掠过的景色和隐约的光影重叠,那一瞬间她的眼睛明明绰绰的很夺目。

手边是她的耳机线,我偷偷摘下无线耳机,问她要耳机的另一半。我不懂浪漫,只知道偶像剧里的桥段都是这样写。

常青喜欢听陶喆。

她下意识对上我的目光时,磁性的男声刚好唱到:

忽然间发现自己,已深深爱上你。

我好像忽然明白,为什么说青春就连平淡的日子都闪着光。

04

嵩山是五岳之一,《诗经》有云“嵩高惟岳,峻极于天。”

带头的班主任老师已经远远被落在后面,她稍有些年长,于是嘱托了常青带队,争取全班同学顺利登顶。

我陪着常青走在最前面,路行过半,她已经很明显的体力不支了。短暂休息的时候,我问起她,明明自己的身体受不了,为什么还那么拼命。

女孩粲然一笑,“因为我是班长啊,我背着代表咱们班的旗帜,就一定要走下去。”

我确信,常青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里有内容,是我为之动容的勇敢坚定,也是我能与她产生共鸣的地方。

我们有相同的坚持,或许那就是信仰。

我说,那我就陪你走下去。

看到她安心的笑容,有一刻浪漫主义冒出了头,身份世俗也早已被我抛诸脑后。你知道吗,我觉得就算是为她而死也值得。

我们一起登顶了,“马嘉祺,你看这世界开满了花。”

我听懂了,她说人间有暖和希望。而我想说的是,把旗帜插在山顶上的那一幕,你身上有光,照亮着我寂寂黑夜里的漫漫长路,这么多年还时时浮现在心头。

常青,你真的是一个让人很难忘的女孩。

晚上同学们在天台上放烟花,我举着一根仙女棒,坐在了离她一米远的位置。她看起来很疲惫,天然棕的卷发乖顺地散在肩膀两侧,浅色睡裙长长的一整个把她包裹住。

是我的错觉吗,她在班级里的存在让我想起了一句诗,高处不胜寒。

常青的眼睛里亮亮的,灿烂的烟火温暖不了暗涌。看她手中的仙女棒快要燃尽了,我耐不住冲动,把我的递给了她。

她说,马嘉祺,你是不是也没有朋友啊。

的确,作为公众人物,长在鱼龙混杂的娱乐圈,该见的,不该见过的都见了。我自诩看得通透,除了我的六个兄弟,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因为老板说过,人心难测。

我想这样告诉她,人心难测,只要你一个人能活好,朋友也是可有可无。

可是我说不出口。

常青失落的样子像密密的针扎在我心上,阵阵酸楚。

于是我为她破戒,我说,我就是你的朋友啊。

她苦涩的勾了勾嘴角:“马嘉祺,他们都躲着我。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真的好需要朋友啊……我根本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生活在光里。”

我很认真地看着她,手指的骨节微微泛白。我又何尝不知道,你的痛苦。

她像我第一次遇见的那样,身子抖得如糠筛一般,绝望和无力渗透进骨子里。我知道,我都知道。

其实我们是一样的人。

常青蜷在自己的膝上,闷着头说,“我爸妈离婚了。”

仿佛是在叙述一件很平静的家常事,我看不到她的脸,我猜她可能是哭了,因为回应我的只有久久的沉默。

我叫了她一声,轻轻地提醒。

常青从亮亮的泪光中抬起头,裙摆上的泪花开得好温柔。

她盯着我看,目光柔和又神秘。话题的突然转变让我有些茫然,她说,“嘉祺,你喜欢烟花吗?”

随着她渐进的循循善诱,我反而开始警醒躲避。我害怕,她直往我心里闯。

见我不说话,她兀自笑了,凄美地。“我不喜欢烟花,太短暂了,只是一瞬的惊艳,就注定成为过往云烟。”

“嘉祺,你会是月亮,会永远的存在,永远明亮着。”

这是常青送给我的祝福,或许是萍水相逢,又或许是感应到温暖后迟来的食髓知味,她拉着我又说了很久的话。

分别时我轻轻说道,“晚安。”

说到孤独,其实真正四目相对起来,我能感知的。她控制不住的落了泪,事关孤独是会难以启齿,可是有我在呢。

我不敢给她承诺,那天晚上我望着月亮,嘘,常青也是我的月亮,干干净净的悬在心上。

我一直都想告诉她,天越黑星星越亮。

05

高考结束后的同学聚会上,时隔一年,我再一次见到常青。

她高三的第一个学期就带着妈妈去了BJ生活,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暑假她参加了BJ一所985学校的夏令营,被提前录取了。学校给了她一个附属中学交换生的名额,高三这一年她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没有朋友,还要照顾她有精神障碍的母亲。

常青真的变了很多,张扬的靛蓝色眼线,精致的妆容,斩男色口红很惊艳的美但是一点也不温柔。

我记得她脸上有可爱的小雀斑,那算是她标志性的印记。现在没有了,只剩精致的假面,好像在笑着对每个人说我过得挺好的。

我也愿意相信你是真的过得好,可是你告诉我,你眼下那块连粉都掩不住的乌青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都知道。

低血压不好受吧你要靠涂口红才能让自己的气色看起来好一些,身边没有朋友吧你变得手机不离手哪怕发来的是话费充值的消息你都要看一眼。

你的锁屏壁纸是我穿着校服的照片,你是不是很想我很想回家啊。

我们的青春好像结束了,记忆中永远停留在十七岁那年的皎皎月色,我独自守着无法宣之于口的秘密,名字叫做我爱你。

到最后大家都喝醉了。

我们都没有办法阻止彼此奔向更好的未来,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各奔东西之前,今朝有酒今朝醉。

公司规定所以我从来没有在外面喝过酒。

常青醉醺醺的倒在卡座上,肩膀上一大片裸露的皮肤明晃晃的,让我没来由的生气。我脱下外套把她裹得严严实实,和几个还醒着的打了招呼,然后扶着她送她回家。

她站也站不稳,我就把她抱着,要是这么走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

起初她还很乖,窝在我怀里一动不动,我问她家在哪儿,她傻傻的说不知道。

脸都红的不行了,我拦着没用,还要喝。

常青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假寐,我想亲亲她。

走到一半她太闹腾,嚷嚷着要让我放她下来,我不肯,说要送她回家。她就懵懵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都要化了。“马嘉祺你是我妈吗,管的这么宽。”

“因为……”因为我喜欢你啊。

“唉算了。”我把她放下来,又问了一遍你家在哪,问得她直发愣。她说,她没有家了,原来住的房子被她爸爸卖掉了。

唉,我什么时候能给她一个家。

06

我们都如愿以偿,考上了自己的第一志愿。

我打电话给常青,问她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吃个饭。

她来见我的时候素面朝天,穿着最简单好看的白T恤和牛仔裤,头发又长了,温温柔柔的披散在肩上。

于是少年的心动疯长,像那年雨季里未燃尽的仙女棒,火花一路烧到了心底,点燃还没冷透的小烟花,整个人都冒着粉红泡泡。

常青说她一切都好。

空荡的街边我偷偷去牵她的手,她没有躲开,还调皮的捏了捏我的手心。她的眼睛带着笑,爱脸红的习惯一点也没变。

你知道吗,有人十七岁就喜欢你了。

喜欢你炽热勇敢,喜欢你明亮善良,喜欢你满身是光的样子也喜欢你脆弱说需要我的哪怕片刻。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你别担心,所有的事情我都会陪你一起面对,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给你一个肩膀。”

我不知道自己深情起来有多么动人。下一秒她就开始抹眼泪,一边拼命地把泪往里噎一边对我笑还要断断续续的说“嘉祺,我好开心。”

“哭什么呀?乖乖。”我笨拙的用手指轻轻去揩她眼角的泪,是真的好开心又好心疼。我学着哄小孩的语气,温柔到自己都不可置信:“不哭不哭,阿祺在这里。”

然后我张开双臂,向她发出了最诚挚的邀请,“过来。”

常青点点头扑进我的怀里,我也稳稳当当的把她接进怀抱,“肩膀在这儿呢。”迎面而来的热浪混合着她身上独有的香气。

感受着彼此真实的心跳呼吸,这一次我觉得自己赢了全世界。爱是鲜活的,我们都生怕对方因为世俗而转头走掉。

好在事实证明,常青,我们赢了。

07

大学四年我勤勤恳恳的学习表演,公司的意思是希望我先扎实的学好理论知识,在校抓住机会多磨练磨练演技,毕业了再接戏也不迟。

而常青学的是小语种专业,说将来想做一名翻译,可能未来会去大使馆工作。

我向我妈从我的卡里借了点钱,在她学校附近买下了一个六十平的小公寓。在寸土寸金的BJ我们终于有了落脚点,是我们自己的小家。

她不在乎我被偶像职业所束缚的恋爱自由,我知道她会永远站在我这边。

毕业这一年时代少年团已经陪我走过五六年光景,我们开过全国巡回演唱会,也实现了一直唱到鸟巢的梦想。

她母亲的病情好转了许多,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如今我们在一起四年,甜蜜痛苦争吵缠绵都经历过。恋爱这件事,我是说我和她这件事,我一早就报备给了公司,意外的是没有阻拦和逼迫分手的戏码上演。

飞总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嘉祺啊,我知道你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孩子,所以我不会逼你。但是时代少年团在一天,你们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现在是你们的事业上升期,我希望你们之间的这份爱不会成为你的牵绊,你可以做到吗?”

“话翻来覆去的讲也还是那些,嘉祺啊,不要让公司难做,也不要把自己的事业搭进去。”

“我知道了飞总,请您相信我们。”

四年的时光,从你我变成我们。

08

我们大学毕业的那天,常青神秘兮兮的拉着我驱车去郊外,她带了个超大的背包,不知道装着什么。

她带着我登上山顶,从包里拿出几支仙女棒递给我,和高二那年我们一起放的烟花一模一样。未来会很灿烂吧,好像一伸手就能把星星都够下来。

当年的少年和少女都怀着迷惘点燃了它,希望微弱的光芒也能成为月亮,把前面的路照亮。

常青拿到了大使馆的offer,我也在筹备新电影的拍摄。好伴侣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我牵住她的手让她和我一起许愿,她问我为什么要牵着手,我勾了勾嘴角,把呼之欲出的答案咽下。

因为听说牵手放烟花愿望就会实现。

我在心里默念三遍,以后年年都是你我。

许愿过后我们相视一笑,后来回首往昔才发现那时太年轻,只一味顾着执行我们做梦的权利,却忘了将每一步脚踏实地。

最美的烟火,最长的相拥。

少年人总是带着对未来的一腔孤勇,去疯去爱就好了,他们刚刚从校园里走出来面向社会,不知柴米贵,也不会考虑太久远的未来,他们只要当下。

当下我握紧你的手,一切就足够。

常青靠过来紧紧依偎着我,不说永远,这一刻只是我们的两颗心同频。月光照亮山谷,彻夜彻夜,我听见它说着爱恋。

那就私奔吧,我会永远在你身后。

09

工作之后家里同样是一地鸡毛各种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克服,相互包容,毕竟以后我们是要一起生活的。

其实日子说起来也是甜蜜的,大使馆离公司很近,我常常接常青下班,然后手挽手在小巷深处买一块烤红薯。

巷口满满的烟火气,她有时候会和卖烤红薯的大娘攀谈起来,大娘淳朴憨实,总会拿一些新做的小零食给她尝。我摘不下来口罩,只能在一旁陪笑,用纸巾擦擦她沾了糖渍的嘴角。

大娘看到我的举动眉开眼笑,直夸小姑娘有福气,将来肯定是要结婚的呀。

我笑弯了眉眼,把她往怀里拢,她便落吻在我的脸颊。

为了躲狗仔私生,我们在路灯下自然的分开,目光平直的看向远方,绞尽脑汁的装作陌生人。她好懂事,每次都会立即放开我的手,垂着头走在马路的另一侧。

我对那些黑洞洞的镜头很熟悉,闪光灯晃着眼的感觉也很熟悉。常青说她不怕的时候我的心里好痛,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想过安稳的普通人的生活,可我给不了她。

事业的上升期,一丁点儿的蛛丝马迹都足以被拖出来凌迟千百遍。

唉,再等等,等口碑积攒到足够,等我彻底在业界站稳跟脚。

你就再也不会受这样的苦。

初出茅庐,第一部电视剧是工作室接的,文艺片里的一个小角色,好在里面大咖云集,我只是个男N号倒也无所谓。

后来才知道,千里挑一,单单是这样一个小角色,就有无数人挤破头都要争抢。

为了争取到这个角色,我一遍一遍的在公司的小会议室里研究角色,写人物小传,揣摩剧本走向用意。

常青的电话我没接着。

我以为她不会怪我,她向来都是个独立坚强的女孩,我也相信她会理解我的职业,我所做出的一切努力。

临近选拔,我把自己留在公司里,吃住都在公司,便于寻求表演老师的帮助。说真的,那段时间我过得不怎么好,外卖盒饭总归是没有她的手艺好,我太想念每天不重样的荤素搭配,又或许是习惯了吃饭的时候她在身边,絮絮叨叨的让我多吃点肉。

“最近在公司准备角色,就不回去了。”

留下这么一条信息,我还是把手机关机,最后的关头,像是面临大考一样的无措,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她。

常青好像总是义无反顾的陪在我身边。

我因为工作而消失是常有的事,这次好像也没有什么不一样。

我成功入选,手机开机时才发现,那么多条未接来电,都是她打的。我拨回去她却没有接,我火急火燎的打车回家,家里漆黑一片。

卧室的灯亮起,常青蜷缩在角落里睡着了,怀里抱着她母亲的遗像。

暗暗骂道自己没用,我托着她的脑后,把她抱起来枕在我的胳膊上。仔细凝视着她的脸庞,瘦了一圈,未干的泪痕印在颊侧,我恨自己没能陪着她,走过最艰难的时期。

突然酸涩从中来,我忍不住眼红,一切都已于事无补。

深深的无力感萦绕在心头,可是她忍着哽咽说,马嘉祺,你知道吗,喜欢你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对不起。

唉,我做好了自己却忘记照顾你。

10

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我更加拼命的为了我们的小家挣钱,希望能给她更好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稳舒心。

我成为了圈子里的拼命三郎,无缝进组,一年到头都不着家。我很想她,但是我知道成年人的幸福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

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好不容易在年末回一次家,我们就迎来了无休止的争吵,分明起始的原因只是芝麻点大的小事,我竟把她惹红了眼。

挣钱真的好累,她怎么就不能理解理解我呢,我都是为了这个家。

唉,是时间吗?最初的那一点爱恋缱绻都被生活磨平,可怕的是我们要被迫接受,爱情正一步一步变成维持生活的无奈和责任,变成我们都最不喜欢的样子。

爱意终归避免不了落俗。

我们各自坐在沙发的一角,常青颤抖着指着我,以前她从来不会这样用手指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被翻新,自从她母亲去世之后她就有点躁狂的倾向,而我为了赚钱,并未过问她的心里,究竟需要什么。

眼前的女人涂着红唇气场全开,精致的眼妆,一身名牌。柔顺的长发垂在肩侧,是每月在美容院保养的结果。

从什么时候起变了呢?

她不再是青涩灵动的少女,变成了喜欢和我斤斤计较的妇人,她爱哭难哄,喜欢倒旧账,咄咄逼人又不讲情理。

我不善言辞,每次吵架都输给她。

她掰着指头细数,哪一次生病我没回来,我忘记多少次我们的纪念日,谁谁谁的男朋友给谁谁谁买花,说我根本不爱她。

我不明白,最后一点残留的对她的愧疚也在我们的唇枪舌战中消耗殆尽,我好累了,为什么她还要这样,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可她却说我根本不爱她。

我学会了吸烟,吵完了我就跑到楼下,静静吸口尼古丁,获得短暂的宁静。

我越来越分不清角色和现实,换句话说,是我宁愿沉溺在剧本里,逃避现状在自己的世界里小憩一会儿。

直到我遇见了舒喻,一个可爱又有认真劲儿的女孩,在青春剧里是我的对手演员。

分不清是好想还是好像,或许一次次的疲惫不堪已经让我把舒喻认成了她,原因很简单。舒喻就像是少女时代的她,有点笨但从不服输。

舒喻对我笑,叫我小马哥。

常青只会连名带姓的叫我的名字,语气冰冷。

我知道不可以,压抑已久的神经叫嚣着,逼迫我选择最好的归宿。

可是我忘了,她的父亲酗酒抛弃她,母亲因病跳楼也弃她而去。而我,一心赚钱想给她最好的生活,却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去奔自己所谓的梦想。

杀青宴上我喝多了酒,当我和舒喻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我才发现回不了头了。

原来是我自己,和她越走越远了。

舒喻哭着对我说不用负责,常青的身影却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她哭她笑,她说,马嘉祺,喜欢你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stf连夜把我送回公司总部,夜色匆匆掠过,窗前的山还是山,挥之不去的是从前的一幕幕。

亮起的屏幕刺激着我的感官,这件事已经被曝光,即便我满心忏悔,通通都来不及了。

常青会看到吧,那她……一定会很难过吧。

无边暮色里垂下头,我们在一起的画面一帧帧闪过,我抓不住了。说起来那年夏天的怦然心动也已经很远,我竟然都记不得了。

说到底,我还是失去她了。

11

公司承诺会追查到底,我松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常青在客厅端正坐着,四目相对的瞬间我读懂了,她好绝望好失望。

一看我回到家,她扑过来钻进我的怀抱,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的把我抱得很紧。名为恐惧的藤蔓扎根在我的心底,我抱着她消瘦的腰身,默默的感受她的体温,她的心跳。

怕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没有机会补偿纪念日的吻,没有机会再给她买束喜欢的花,甚至失去了资格,再没有勇气叫一声她的名字。

只为了体面,她轻轻抽离出来,后退一步。常青笑着流泪,对我说:

“马嘉祺,我不爱你了。”

拥抱她的手落空,泪意弥漫了胸腔,我点点头,“好,”

“好。”

眼泪随着这一声好而坠落,我低着头不敢看她,在爱情里,我欠她的太多太多。

太爱了,所以没有一句挽留和祈求。

可是同样,太晚了,我低估了自己对她的爱,也高估了自己表达爱的能力。

我整夜整夜的抽烟,每一次呛进肺里,都足够刻骨铭心,抽一根就想她一次。

喉咙哑了,我再也没唱过歌。

我是那一个个角色,还是马嘉祺自己,浑然不觉中早已失了方向。

没有人等我回家了。

公司抓到了我被陷害的证据,对方正是舒喻的公司,他们一心想往我身上泼脏水。至于舒喻,公司安排她不得不这样做,碰巧的是,偏偏我沉浸在幻想中甘愿上钩。

对方的公司被起诉了,半年的时间,足足半年,才还我清白。

但是我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12

我做到了。

影片获奖,在电影界里我从籍籍无名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男演员。

那天我站在柏林电影节的红毯上,恍然发现自己走的每一步都算数。梦想和现实在这一刻重叠,我真的好想告诉所有人,成就是需要等待的,需要牺牲很多很多,包括爱情。

青青,我后悔了。

这一年我二十八岁,和她分手也已经将近三年。

不知道她是否还好,微信好友还没删掉,电话也不曾拉黑。成年人面对分开最高级的处理方式就是,明明可以联系但会彻底消失在对方的世界。

于她我还有承诺,只是爱面子,真的宁愿就这样走散。

说好要带你去看海,说好要一起带着六斤散步,说好要拥你在怀看你耍赖一辈子,说好要生个孩子,想要个女孩,名字就叫笑笑。我们说好的啊……

是我食言了。

如果生活里没有常青我什么也不期待。

是我学不会爱,是我害她等待。

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刻,我百感交集,想感谢自己为成功铺路多年来的沉寂,想感谢爸妈的支持,想感谢所有的人和事。

沉甸甸的奖杯拿在手里,我不知道她也在看这场直播,没想到多年以后,浓烈的情感变淡,只足以化作一声叹息,一句祝福。

我不说想你,希望你一切都好。

小巷里红薯的清甜味还飘着,我买了一块蹲在路边吃,边吃眼泪就边掉下来,你骗我,红薯一点都不甜。

大娘拍拍我的肩膀,似是很轻的叹息,“小伙子,小姑娘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我愣住了,她又自顾自的说:“小姑娘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

我哭得更凶了,眼泪匆匆掉出来又被我抹去。原来雪地里结晶的誓言也会坏,想念的痕迹轻易就消失,随风而逝的,怕说什么都不算。

“我把她弄丢了……”

想起她离开时决绝的模样,分开后时间变得好慢,小小城市再碰面变得太难。

唉,我找不到她了。

13

三十岁,我还是一个人。

每天奔波在演绎事业的路途上,组合保持着单飞不解散的状态,却很少能真正七个人聚在一起,听说阿宋有女朋友了,不知道现在他们好不好,只是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

圈里人都身不由己,我给阿宋打电话,询问他的近况时,我有意无意的提起那个她的存在。

阿宋说,他们挺好的。

宋亚轩成为了一名音乐制作人,比起演员身边的诱惑甚多,他的生活会相对来讲安稳不少。

上次回公司,我碰见他订了一大束紫罗兰。我问他送谁,他笑眯眯的说,送给她呀。闲聊起来我问他,她喜欢紫罗兰吗?

宋亚轩指指花丛里的卡片,“喏,紫罗兰的花语是,‘请相信我,永恒的美,无尽的爱。’我想她会喜欢。”

我突然想起常青,她也很喜欢花,我知道自己不够浪漫,但愿分开之后她能遇见一个足够懂她,能照顾她的人。

印象中我好像给她买过花,就一次,也是紫罗兰,她选的,当初我还不清楚那一束花对于她的意义,但是她因此高兴了很久。我清楚的记得,她的颊边有晚风吹过也久久不会消散的,动人的红晕。

到头来才发现,我的女孩最容易满足。

她走之后,我常常梦见我向她告白的那一幕。那时我们多好,我承诺要做她的肩膀,而她笑着踮起脚尖,付诸一个青涩的吻。

上大学的时候,我陪着她压马路,虽然不能堂而皇之的牵着她的手,但是她说有我在身边一切就足够。

那时我什么都还没有,可是我有常青,当年总是自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就胜过家财万贯,胜过满身荣誉。

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好遗憾,好坏也陪你做过伴。

再一次得知她的消息是在她朋友圈里发的照片,她戴上了戒指,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转眼我曾经的姑娘就要嫁人了。

从字里行间看得出来她很幸福,她梦寐以求的婚姻,她拼命想要抓住的安稳,我没能给她。她的后半生,将要交付给别的男人了。

她结婚了。

同天,微博的服务器瘫痪,我费力地登上自己的账号,系统立即自动弹出了两个特别关注的微博。

时代少年团-宋亚轩:

为你买花,直到你和我回家。青青青

配图是常青抱着一大束紫罗兰,看向花丛中笑,而宋亚轩揽着她的腰身,看着她的侧脸傻乎乎的笑。

常青的微博个签换成了一句话,“先生是我漫漫余生里斩钉截铁的梦想。”

新郎是阿宋,我身边的阿宋。

他是真的很爱她,我看得出来。

我也很开心,青青,小小愿望有人陪你圆满。

可是唉,我们再没有机会重来。

14

她要浪漫要安全感,却爱我千金不换。

阿宋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

到如今梦也该醒了,她已经为人妻,站在别人的身侧,对着别人说我爱你。

多狠心啊,常青。五年了,想起我们的时候,只有你掷给我的那一句“我不爱你了”。最痛苦的是,五年了,我还孤注一掷的爱着你,分不清是补偿还是愧疚。

我盛装出席你的婚礼,可我只是嘉宾。

婚礼在海边的城堡外举行,常青一个人从红毯的尽头走出来,宋亚轩在另一个尽头等她,等待他的新娘。

她今天真的很美,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她为我穿上婚纱的模样,如今也算是得偿所愿。她足够幸福,我就足够安心了。

红酒入口,酸涩得我想要掉泪。我忍住汹涌,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马嘉祺,承认吧,是你活该。

宋亚轩穿着笔挺的西装,少年褪去青涩眉目英朗,不变的是那份纯真和坚定,他要担起家庭的重任了。

他牵过她的手,笑容灿烂满足,仪式上他们交换戒指,交换一个缠绵悱恻的吻,然后说着誓言,从此刻起走进彼此的人生。

而我只能黯然退场,作为一个过客,就送她到这儿吧,我该下车了。

走出玫瑰拱门的时候,远方的天边突然绽开一朵绚烂的烟火,我后悔曾经没有告诉她,我喜欢烟花,但我更想和你牵着手一起放烟花。

唉,还是没能告诉她,那年我许下的愿望是,年年有我们。

不重要了,她或许正牵着丈夫的手看烟花,心里也升起了冷焰火,想着未来会璀璨又幸福;她或许会庆幸,这一生嫁对了人。

算了,这是最后一次和你一起看烟花,那就祝你平安顺遂,和所爱之人白头偕老。

被吓到会脸红,校会演讲这件事明明她已经近乎烂熟于心,一上台还是会红透了脸。她和我说话也一样,两只手紧握着,不知道往哪里放。

彼时我还是公司一个小小的练习生,曾经的组合TYT台风少年团并没有多大的水花。我想,因为我的常常缺席,没有人会关注我。

第二次注意到常青的时候,确实惊到我了。

她是老师眼中最优秀的孩子,没有之一。她的学习成绩十分出众,校会上表扬的名单里一定会有她的名字,她还是学生会主席,戴着镶金边的红袖章,是所有人的模范榜样。

|现背祺视角第一人称

很难想象,但是不得不承认,谁人不被生活蒙尘?

后来我们换成了同桌,她好像从来不会注意到我这个经常会“消失”的同桌,我们之间唯一的交流也仅限于我悄悄回来上课时会和她轻声打个招呼。

但是我发现,她特别容易脸红。

01

我第一次认识常青,是在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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