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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

  • 作者:观鱼的星河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4-07 02:23:11
  • 字数:14960字

“不行,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怕,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

按照这些网友们的科普,饲养濒危野生物种……

也属于违法。

那就危险了。

若是交易了,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我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里。

简直是暗雷遍地。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知道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并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鹰、猴子等动物,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

“咦?这个人的账号昵称,怎么这么眼熟?”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

昵称为“小秦”。

个人主页里,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她灵光一闪。

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

她是众多粉丝里,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

她记得很清楚……

秦牧的账号,也叫做小秦。

“这个发帖的……不会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谁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互动。

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案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

青岚反应了过来,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当事人得多绝望?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点开了微信,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委婉的询问了一句:“up,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乾州。

某小区里。

“我都说了,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不接广告!”

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脸色有些难看。

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

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

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

可是……

那些人只看到了钱,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

若是接了广告,被秦牧给发现了……

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

创立论坛之初……

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

只要不营利,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

并没有太大的风险。

“该删帖了。”

放下了手机,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

跑了一遍程序,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

但随着论坛的壮大,人越来越多。

林子大了,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

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恐怖”,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

“什么情况?怎么全是鹦鹉?”

点开后台。

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学法联盟专区。

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

讨论的内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鹦鹉,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

“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

“大家还不知道吧?捕猎野生麻雀,二十只以上,也触犯了刑法,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麻雀?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我记得他没事就用谷子去抓麻雀,用钢叉去叉猹……”

“岂止是闰土,乡下老郎中抓蟾蜍做药,也涉嫌了非法狩猎罪,抓的越多判的越多!”

“别人拐卖个妇女,都没有判的这么严重,这些规定是不是有问题?”

“……”

看着这些内容。

马明只感觉大开眼界。

网友们科普的东西,他几乎没怎么听说过。

不只是鹦鹉,麻雀、青蛙、蟾蜍等,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猎捕数量一旦累计超过了二十只,将直接构成犯罪!

而这一类的普法……

在民间非常少。

几乎没有宣传。

这也导致,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事违法,甚至是犯罪。

乡下捕猎青蛙蟾蜍的现象,比比皆是。

这样说的话……

岂不是一举报一个准?

这仅仅是三有保护动物,鹦鹉这类濒危野生动物的量刑……

更加离谱。

一个帖子里讲解的案例,出售三只,居然被依法起诉了十二年!

“还好我不喜欢养小动物……”

看完了这些帖子。

马明心有余悸,默默想道。

……

晋城。

养老院。

“这些网友们……还真提出了许多辩护思路。”

在上班之余。

秦牧也在为这个案子的开庭做准备。

为此。

他特地用小号在论坛里发了个帖子,请教辩护思路。

大部分网友表示吃瓜和震惊。

也有不少网友,是真正从事法学方面研究的。

提出了另外几个辩护方向。

比如说,从执法、司法、普法的角度辩护。

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主要是因为林业等相关部门近几十年统计调查得知滥捕滥猎现象严重,而专门添加的刑法。

这类刑法……

在量刑上,有诸多不妥当之处。

虽然一直在改善,但不合理的地方依旧很多。

还有另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普法力度太小。

以至于几十年来……

民间观念跟不上。

大部分人,对这些法条都处于模糊状态。

并不了解。

一不小心,就容易违法犯罪。

执法的同时,并未肩负起普法的重任。

很多人触犯刑法,并非是故意为之,只是在不小心之间触犯的。

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和刑法的立法本质,背道而驰,不值得倡导。

“还有三天时间。”

将论坛里网友们的建议整理之后,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说实话。

他对这个案子,还是没有太多的把握。

法条明确写明,宋云的行为触犯了相关司法解释。

而法庭审理案件,都是依照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

他的辩护,则需要和现行的规定背道而驰。

大部分初级法院,都习惯于墨守成规,不敢挑衅现行的法律。

怕惹起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能行吧,若是辩护失败……那就发起二审上诉!”

秦牧心中默默想着,已经做好了第一次辩护失败的心理准备。

初级法院没有魄力,那就打到中院去!

时间缓缓推移。

三日后。

终于到了开庭的日子。

宋云一大早就来到了养老院,和秦牧、王大锤等人回合。

前往法院。

……

晋城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九点五十分。

开庭前十分钟,宋云站在被告席,神情有些忐忑。

秦牧叮嘱道:“等会儿开庭,你记得按照之前的交代来应对,千万不要紧张,一切听大锤的。”

说着。

他指了指旁边身穿西装,穿戴十分正式的王大锤。

“我……我其实也紧张啊……”

王大锤看了眼空荡荡的原告席,咽了咽口水。

这场官司……

他要面对的对手,是检察院的检察官。

原告就是公诉人。

“没事,全程就围绕七个要点来,紧守阵地,主动出击。”

秦牧拍了拍王大锤的肩膀,同样安慰了一句。

这七个辩护要点……

他整理了足足五天时间。

应该有机会说服合议庭的审判员。

只有取得他们的认可……

这个官司,才有胜利的转机。

“是啊,你们两个别太紧张了,看看旁听席,全是咱们院的人!”

一旁的宋天成也跟着安慰道,还指了指旁听席。

四十个拄着拐杖、鬓发斑白的老人,正襟危坐。

神情严肃。

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就是,他们是法院,但咱们是养老院,都是院级的,谁也不虚谁!”

“稳住,不要慌,发挥出色一点,我们一定能赢的!”

“现在整个法庭,都是咱们的人,对方就两个人检察官,咱们据理力争就行!”

“在气势上,我们就已经赢了!”

“……”

一旁的张清源等人,也给王大锤和宋云两人鼓气。

两人嘴角抽了抽。

深呼吸了几口气。

耐心等待着十点的到来。

而秦牧则坐回了旁听席。

这一次……

他没有辩护权,无法参与辩护,只能将现场交给王大锤了。

……

十点前。

公诉人带着一系列的检举资料,走进了法庭。

而第二刑事审判庭的审判长周全民,则带着另外六个合议庭的成员,坐在了各自座位上。

书记员先站了出来,清点了一下现场人数。

确认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人的到场情况。

“咚——”

周全民敲响了法槌。

在庄严的法槌回声中,开口道:“今日,晋城第二刑事审判庭,将对公诉人发起的宋云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由我,周全民,担任审判长,另外两位审判员,以及四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现在,我宣布,正式开庭!”

说完。

他看向了法庭下方的各个位置。

尤其是重点看了眼旁听席。

旁听席上。

坐满了鬓发斑白,七八十岁的老人们。

以前旁听席的人均年龄,大约是三十岁。

这段时间以来,旁听人员的人均年龄一直在疯狂飙升。

而秦牧……

正坐在中间位置。

作为旁听席里唯一的一个年轻人,格外显眼。

他很难不注意到。

五分钟后。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请公诉人,念起诉状,宣读起诉缘由以及经过。”

原告席。

公诉人立即站了出来,朗声道:“我方控诉宋云,非法出售费氏牡丹鹦鹉,犯非法经营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万元。”

随后。

他沉声宣读了事件经过:“本月11日,公安机关接到了举报,得知晋城宋家村的一家农家乐内,存在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此事展开了依法核查、勘验、搜证、审讯。”

“经过了数日勘察,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宋云的犯罪事实,其的确于本月11日,在自家农家乐内非法出售了费氏牡丹鹦鹉。”

“据悉,费氏牡丹鹦鹉,名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位列濒危物种。”

“其违法饲养,非法出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犯罪……”

公诉人的控诉,铿锵有力。

回荡在法庭上。

被告席的宋云听着听着,再次变得紧张起来。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行为,是否有异议?”

起诉状宣读完毕后,周全民也看向了宋云。

他审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

大部分人,都是在这个环节,表示认罪认罚。

以争取从轻发落。

然而……

“我……我有异议!”

宋云却紧咬着牙,拒绝认罪。

“以上行为,我的确做过,但我养鹦鹉,只是私人爱好,根本没想过牟利,我认为我我无罪!”

“恳请审判长和合议庭认真核实,还我清白!”

话音刚落。

整个法庭,都陷入了短暂的寂静中。

这一幕……

就连公诉人都没有预料到。

而周全民以及其他两个审判员,四个陪审员,都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愣了几秒后。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郑重点头:“既然如此,那本次案件,将围绕是否有罪展开审理。”

法庭审判,都有核心焦点。

这些焦点……

一般是双方争议点。

确定了这些焦点,才能将案情彻底梳理清楚。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随后。

周全民继续主持庭审,进入了第二个环节。

公诉人陆续上前,将证据资料提举出来,呈交给合议庭。

这些资料……

包含了宋云饲养的十八只鹦鹉的资料,以及勘察程序认定书等等。

用以佐证鹦鹉的确是宋云所有,并且存在当众出售鹦鹉的犯罪行为。

……

与此同时。

阳城。

某律师事务所。

颜问夏正盯着电脑前的桌面,聚精会神的看着。

屏幕里,正播放着庭审直播网的一场刑事审判直播。

她正是王大锤的女友。

对这起鹦鹉案,也是格外关注。

“希望不要输的太惨了。”

看着被告席里上的王大锤,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自从开庭之后,王大锤时不时的走神。

一直低着头,似乎在看手中的稿子。

一看就没有什么底气。

作为女友。

她十分清楚王大锤的斤两。

民事上的能力不错,但在刑事辩护上,就差得远了。

对这个案子……

她其实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所以才会说出要是王大锤赢了官司,就嫁给对方的话。

而直播画面里。

公诉人很快将证据资料呈列完毕。

法官周全民沉声开口:“被告方,对于公诉人的这些证据,你们可有质疑之处?”

如她所料。

王大锤似乎完全没跟上节奏,只是简单说了几句。

根本没有提出什么质疑。

颜问夏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吐槽道:“不质疑证据,怎么做无罪辩护?”

她也是个刑事辩护律师。

十分清楚,想要认定为无罪……

最应该做的,就是对证据进行反驳。

将关键性的定罪证据,予以驳斥。

要么将其驳斥为非法采取的证据,不足采信,要么自己拿出更为精准的证据,以证明无罪。

错过了最关键的质证阶段,合议庭将采信公诉人的证据。

对案件整体极为不利。

“果然,还是不能相信这个半吊子。”

颜问夏带着几分气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样发展下去……

赢的概率将微乎其微。

而庭审直播画面里。

质证环节,因为王大锤的“不抵抗”,很快结束。

周全民敲响法槌,沉声宣告:“现在,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颜问夏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下没希望了。”

自由辩论环节,是法庭上最为激烈,辩论最为精彩的环节。

但……

以她对王大锤的了解,对方和她吵架都吵不利索。

更别说硬怼公诉人了。

然而……

在她彻底失望的时候。

被告席的王大锤忽然抬起了头。

放下了手中的稿子。

率先看向了公诉人,沉声道:“之前我方一直没有质证,是因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合理合法,这些行为我方当事人的确做过。”

“但在这里,我只想问一问在做的各位。”

“因为他人再三要求,而出售了三只自己饲养的鹦鹉,就被判处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的当事人,就是个普通人,喜欢养鸟。”

“饲养了鹦鹉,但却从未用以牟利,反而是悉心照料,将两只繁衍到了十八只。”

“十二年的刑期,你们扪心自问,合理吗?!”

“我方始终认为,我方当事人无罪,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对方。

开始反击:“第一,我方当事人宋云的行为,仅仅属于无证养殖濒危野生物种,并不涉嫌违反刑法。”

“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乡间捡到了一只费氏牡丹鹦鹉,有了饲养的想法,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

“期间五年,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反而保护了该物种,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

“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第二,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并非来自于野外,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

“其濒危程度……”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庭上。

王大锤慷慨陈词,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每一条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

为了佐证这些理由……

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

无比专业。

七点辩护,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

法庭上,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

“大锤……没想到藏得这么深……”

颜问夏看着这一幕,瞪大了双眼。

满脸的不敢置信。

此时的王大锤,意气风发。

当庭引经据典,指点江山。

和平时比起来,简直是判若两人。

这一刻的王大锤……

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

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

一阵见血,十分精辟。

——————

ps:今天只有一章。

而在乡下,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除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如果是濒危野生物种……

这类动物,俗称为三有动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运输、购买、出售,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这个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购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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