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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修

  • 作者:都广建木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09-27 16:28:48
  • 字数:10676字

离开巴陵时穿的丝绸早已在一路的翻山越岭中磨损成了丝絮, 但山岭中最不缺的便是毒虫猛兽,修猎了几只猛兽做了一身新衣服。

猛兽都是真的猛兽,熊罴、猞猁...无一不凶猛, 皮毛的价值自然也珍贵,尤其是修处理的手艺甚好,更为皮毛增加了价值。

他只是每日保持匀速向玉宫的方向前行,虽然他不知道玉宫在那, 在他被封印的时候不论是玉宫还是玉都都还没影, 但玉宫修建在玉山上, 而他知道玉山在哪。

断云雪山多矿藏,尤其是玉矿,但再没有比玉山更特别的山了, 一整座山脉就是一整块极品的玉石, 一点都不像自然形成的。

修没计算过时间, 不论是谁活了像他这般漫长的岁月都会对时间的流逝失去感觉,除非以千年为计时单位,否则他很难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一边感叹自己不知要多久才能恢复的实力, 修一边走向玉都的城门。

朝游北溟暮陵光。

哪还用这么久。

城门小吏见了修一身的打扮,不由眼睛一亮,绽放出了贪婪的光芒。

都怪华歆。

若非华歆,他何至于衰弱至此, 连本体都无法长久维持。

修见了,饶有兴趣的掏出一枚骨贝。

进出城邑除了需要验传路引之类的东西,还需要缴纳出入城门的税。

根据进出的人与带的情况而征收不同程度的税,单人一般一枚骨贝就够了,若有牛马等驮兽就需要为牛马也缴纳一份城门税。

便是他,虽无羽翼, 若是以本体的姿态爬行, 那也比两条腿慢吞吞的走要快。

游士?

胥吏瞅了瞅修。

少年的身形修长挺拔,精气神确实非常不错,不似商人与氓庶,但少年并未佩剑。

剑乃君子之器,士都是剑不离身,到处跑的游士尤为如此。

宁可卖掉祖宅甚至衣衫褴褛也不会卖掉剑,若是将剑也给卖了,只能说明已经落魄到谷底了。

胥吏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笑着同少年讲起了道理。“你身上的皮草都是货物,也需缴钱。”

少年哦了声表示了解,问:“缴多少?”

“十抽一,就拿你身上这件貂裘好了。”胥吏一脸我很好说话的道。

少年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白色貂裘,虽未至一点杂色都没有的境界,但也差得不远,也是他身上皮草中最珍贵的,一件的价值超过了别的皮草的总和。

见少年迟迟不脱,胥吏不悦了。“怎么还不脱?要不要进城了?”

少年笑着将貂裘脱了下来给胥吏。

胥吏接过貂裘,笑得嘴都要咧到耳朵了。

这件貂裘成色甚好,怎么也能换三五金,发了。

拿回路引的少年也笑。

贪心不是毛病,但不长脑子就很有问题了。

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珍宝,没有足够的实力,及时送人还好,若没有,那就是谁得死全家了。

换钱的想法很不错,但那么多钱,怎么可能没人入夜造访?

不过,关他什么事呢?

别人想不开是别人的事,祂只是基于自身的良好教养给予了成全,可怪不着祂。

修进城后找了家皮草铺子将身上的皮草全都给换成了钱,再拿着钱买了布料重新做了一身衣服。

白底金纹的服饰衬得少年愈发挺拔出众,也引得大街上的人纷纷侧目。

玉都可不是南方,南方在孟春时节早已万物复苏,但在玉都,孟春仍旧一片银装素裹,万物仍旧沉眠着,这样的时节穿得如此单薄,这少年难

道就不冷吗?

修无视了所有人的注目礼,摸着衣服料子,吸取了上回丝绸衣服易破损的教训,他这回买的料子是麻,最大的优点是耐磨损,缺点是触感一点都不好,所幸祂的蛇,有鳞片,不怕磨损,不然还真是个麻烦。

“都这么多年了才发展到这种程度,是因为没有我们的干扰还是这是新一季文明?”修低语着。

发展得真是太慢了。

不过,好像也没哪季文明是如这一季一般纯粹的野蛮生长自生自灭,慢点也不是不能理解。

“还是得想办法弄到史书看看这几千年都发生了什么。”

人族文明和祂以前经历得文明不太一样,那些文明对于书籍虽然很看重,但也没到垄断的程度,至少种族内部想看什么书只看你想不想学,不存在想看书却没书可看的尴尬情况。

虽然没碰到过这种文明,但活得久也有活得久的好处,很容易就推敲出了原因。

少数人垄断了知识便等于掌控了整个族群,甚至,代表了整个族群。

血统神圣性也会应运而生。

少数人的博学多才并非源于其自身的学习,而是源自于生而高贵的血统。

知识,那只是血统的伴生物。

当所有人都相信这套鬼话的时候,自然会认为自己穷困潦倒是因为自己血统低贱,而非自己没有知识。

“这是将所有人都当成傻子呢,有点意思。”修心说。“短生种与生俱来的大脑晶莹剔透与光滑吗?”

祂无所谓短生种的大脑发育得褶皱丰富还是光滑剔透,但短生种先天畸形没有多少褶皱的脑子在此刻委实给祂带来了些困扰。

修一边思忖着如何弄到史书来看一边拿着刚到手的走街串巷的采购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有随处可见的野草野菜,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收集得差不多修随便租了一家民宿。

帝国的双子中心,数千年不曾经历战乱,每年都有朝圣者来此朝觐玉宫,玉都甚为繁华,物价也很高。

修掏空了身上剩下的所有钱贝都只够住两天,所幸两天的时间也足够,炼个毒而已,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毒是什么?

药是什么?

如何判断什么没毒,什么

有毒?

吃了会中毒的就是毒,吃了能治病的就是药,这是公认的常识,却非修的常识。

“所谓毒,不过是人体摄入某一元素过量,身体无法消化吸收产生了破坏性影响,故名毒。”修一边鼓捣着自己买的材料一边道:“万物皆毒,万物皆药。”

将材料里蕴含的元素撕开,提取出自己需要的,再将不同的元素进行重新组合,产生化学反应,最终组成了新的物质。

修做得很顺手,神话生物对自己躯体的控制能力是很强大的,不存在脑袋懂了,身体跟不上的情况。

修很快就制造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微微香气溢出,修听到了重物倒下的声音,是房东一家子。

在有人居住的地方炼毒就是有这种风险。

修在心里为房东一家子默哀了须臾,遇到自己真是不幸呀。

默哀完了,修继续凝视自己辛苦了两日的成果。

这点毒对付普通人效果倒是不错,但玉宫乃是帝国的核心之一,高手如云,哪怕是中毒,效果也会逊色一些。

想了想,修伸手摸起了自己的牙,数千年的封印对他伤害实在是太大了,不仅虚弱到身体无法维持本体姿态,连毒牙的毒囊里都是干涸的,抠了半天才从毒牙里抠出半滴毒液,犹豫了下,还是加人了自己的成果进行新一轮的化学反应。

虽然很想将这最后一口毒液送给华歆,但华歆不一定还活着,还是先应付眼前吧。

复仇很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

新型大范围杀伤性毒练成后修检查了一番,颇为满意,如此之毒,足够放倒玉宫的巫们了。

将毒制成了线香,修并未马上去拜访玉宫,而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修炼调理身体,什么用都没有,华歆下手够狠够毒,没有万儿八千年祂是别想恢复全盛状态。

“多大仇,对我这么狠,好歹也曾相交一场,女人啊,一个又一个的,都这么无情。”

“不过,我都出来了这么久了都还没人来找我相杀,看来这女人不只是对我一个人无情,是对所有人都这么无情。话说我要不要去做点什么回报一下祂们这么多万年来对我的深厚情义?”

修一边翻着从

书架上取下来的典籍一边絮叨着,无人回应,这座宅子里的人才被祂杀干净,尸体虽未凉透,却也无法再做出任何回应。

“罢了,先看情况吧,免得祂们本来没察觉到点什么,却因为打草惊蛇而有所察觉。”

“都过去七千年了才从新石器时代末期跑进铁器时代,中间也不曾有文明断层,这文明发展速度未免太龟速了。”修颇为疑惑的翻着简牍。“不过,居然能那么快从种族乱战的泥潭里爬出来倒是有点意思。”

大概弄明白自己被封印的几千年里都发生了什么,修将简牍重新卷好。“没有干涉的自由发展,真是慢啊。”

“服食了不死药但最终还是难逃死亡的长寿帝王,神话生物的寿命怎可能这么短,一定是假死,但这么多年都没有消息,安静得跟失踪了一样。莫不是离开了元洲?这可有点棘手,大荒十洲,祂若有心要藏,不亚于大海捞针。”

“而且,不论人族前期发展得多艰难痛苦都没有用神话生物的力量帮人族,所有的坎坷磨难都是人族自己用命蹚平的吗?龟速缓慢,步步血泪,明明有力量做点什么却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华歆,你在想什么呢?”

“可以肯定,那家伙不会是闲的没事建立人族就为看人族怎么在地狱里挣扎,至少那会儿不会,好歹也是坚持了几千年的变态,这点自我还是能保持的。就是不知道现在如何了,华歆,你是真的死了?还是,自我已不复终于沦为了傀儡?如果死了,杀你的,莫不是你自己?”

“虽然神话生物也不是不能自杀,但目前为止唯一成功的自杀案例便是那只羊,但羊自杀成功造就了一只鸟,华歆呢?没感觉到有新的神话生物诞生。”

“也不排除华歆找到了更好的自杀方法,但可能吗?”

“现在能自由活动的神话生物只我一个,说明别的可怜人也遭了华歆的毒手,连战七个神话生物,华歆哪来的这么强大的力量?”

“哪怕是最古老如我也没这能耐,华歆是怎么做到的呢?”

“自暴自弃唤醒祂的意志?应该不可能,若是如此,华歆又何必挣扎数千年只为保持自我,一开始就放弃自我岂非更好

?还能少受点罪。”

越是思考,修的疑问就越是多。

“直觉告诉我,华歆你虽然是我们中最年轻的,但你可能知道的比我们谁都多。”

“所以,你在哪呢?”

修觉得自己和华歆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交换一下情报,毕竟,祂与华歆之间是华歆先对不起祂的,祂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被华歆给封印了。

别的人可能也知道点什么,祂们与华歆同样走得很近,但没法坐下来沟通,见面就是相杀。

都太小气了,都过去了那么多万年了还死抓着往昔过节不撒手。

做人,不对,是做神话生物怎么能这么小气呢?

修颇为心塞的离开了人已经死光的宅子。

心情不好就得找点事做,转移下注意力。

修思考了一息,随便买了个黑陶香炉,随后向玉宫而去,到通道时理所当然的被拦住了。

玉宫重地,只有巫和贵族有资格踏入。

修忍住了跟对方讨论搞宗教要接地气,这么不接地气不利于推广信仰这种问题,巫宗这与众不同的发展方式大概率是华歆的手笔。

没有神灵的存在,宗教治国只会带来思想封闭。

有神灵的存在,宗教倒是不会封闭思想了,但后果更严重。

估计但凡能选择,华歆都不会想发展宗教,但人生总有无奈。

宗教太危险,既然无法避免,与其让这柄利刃由别人来打造,不如自己来,还能故意留点后门,让后世发展到需要推翻宗教时可以省点事。

修转身离去。

玉都与玉宫之间并非只有那条通道能往来,还可以爬山,只要翻得过海拔超过千丈的凤凰山脉。

觉得凤凰山脉太挑战极限也还有一条更轻省的——地下暗河。

断云雪山是诸多河流的源头,融雪水丰富,山中自然也多暗河,只要身体足够坚韧,能够承受暗河的激流,完全能通过暗河进入环绕玉山的湖泊。

修寻了防水的油布将毒香层层包裹,寻到了一条暗河的出口脱光衣服后钻进去。

白皙的皮肤上冒出了一层似蛇鳞般的光影,完全不受激流的影响,黑暗更是干扰不了祂,张嘴吐出声波,利用声波探路,不枉祂曾经研究了几十年的蝙蝠。

很快便寻到了玉山。

从湖里爬出来后随便抓了个巫拷问了一番情报,得知十巫除了巫朌去凤鸣原了,别的都能做主都在。

很好,省了祂一个个去找。

在小巫惊恐的目光终修将小巫的衣服全部扒光自己穿上,小巫敢怒不敢言的在瑟瑟寒风中发抖。

修用指甲摩擦生火,将毒香点燃,一路向玉山的最高处而去,香风拂过,人畜尽倒。

作者有话要说:修说人族大脑皮层晶莹剔透且光滑是文雅说法,直白点,祂在表达人族的脑子长了跟没长没两样,非常非常瞧不起人族,觉得人族还是低等生物,落后野蛮没脑子。

祂见过很多的文明诞生、崛起、强盛与衰落甚至灭亡,比人族更清楚全民普及知识的重要性,头回见到人族这种做法的,下意识的就给了最差的评价——这个种族一定会完蛋,不是预言,而是确定以及肯定。

胥吏瞅了瞅,不认识字,但上面的章还是识得的,一边看一边问:“来玉都做什么的?”

这年头会到处跑的除了商人便是游士,修再脱节也知道自己不像商人,便随口回答:“在下是来游学的游士。”

征收对像大多为外来者,本地的氓庶一般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出生的地方,而贵族....贵族在各地的地盘上都是如王一般的存在,谁敢收税收到王的头上?全家活腻味了?

修这一路虽然基本没怎么和人打交道,但在巴陵时还是接触过人

从巴陵跑到玉都需要多久?

的,最基本的常识都懂。

“路引呢?”

修掏出了自制的路引。

匀速之下,每个时辰能步行二十里,每天能行两百余里, 再加上走的是直线, 遇山翻山, 逢水涉水, 不足一月便抵达了玉都。

终于看到玉都的城门时, 修甚为羡慕的想起了那些长翅膀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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