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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6 章 第二章婼

  • 作者:都广建木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11-22 06:56:19
  • 字数:20738字

仲春上旬,羽王风洲启用了人屠经桓攻打沃州,经桓不负战神,人族梦魇之名,沃州牧少昊臧重伤不治而亡,少昊亓临危继位,沃州防线告急。

自裂姓之战后,与帝都决裂千年的沃州风姓氏族终究还是选择了向帝都低头。

出乎意料的是,追杀虽有,但力度并没有预想的那般厉害。

莫说盗趾了,便是鹄都有些诧异,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

转战并不是一件事容易的事,几万人的转移,以及敌人的追杀都不是小事。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解决的希望。

山雨欲来。

鹄颇有这种感觉,却很期待。

王权衡之后压下了异议,决定优先处理沃西的问题,对沃西开出了条件——质子,按传统来,王就下令诸侯救援沃西。

高高在上的贵族也不过是一团血肉,一戈下去照样死得不能再死。

鹄不怕战死,但饿死就感觉亏大了,怎么也要多拉几个贵族才划算。

沃州所有方国都要遣送质子入帝都,顺便还将与沃州紧挨着的兖州也给算上了,一州要送,另一州也不能偏颇,估计等战争赢了,整个九州的方国都会体验到这种不偏颇的公平。

会有人期待这种公平吗?

答案自然是否,若是期待,奴隶军也不会轻易得知这些消息了。

来吧,拼个你死我活,能拉一个是一个,反正都赚大了。

二看气色,这年头能吃饱喝足,有精力有空闲习武的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定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因而看到一个人面色红润,身强体健,肌肤白皙,手上只有拿弓和剑的茧子,而无劳作的痕迹,大概率是贵族。

三看衣着,穿错衣服和带错首饰都是会死人的,不同方国氏族出身的贵族衣服上绣和画都是有区别的,身份地位越高,纹饰就越繁复精美,玉器也越精细繁多,帝国地位最高的那些人在重要场合穿戴的玉饰之多堪称披挂上阵。也不排除贵族乔装,但贵族平日穿的衣服料子都是极好的,打小穿精细的料子忽然换上粗布料子,皮肤肯定会不适应,检查一下皮肤有没有被磨伤便知人和衣服是否搭配。

鹄当时就没忍住问了句:“先生怎如此了解这些?”

按着这标准,常仪就挺符合的。

常仪的脸上带着一张木雕的精美而恐怖的面具,鹄看不到望舒的容貌与神情,但面具遮住了容颜却没遮住那双浅褐色眸子,颜色极浅的眸里尽是一言难尽。

“以前为人抓贵族时的经验。”

为人抓贵族?

听说过贵族让人抓流民为奴隶的,可没听说过抓贵族的。

鹄是负责抓质子的精锐之一,也是眼睛最毒的,不管质子们如何伪装都瞒不过他的眼睛,这一次也没能例外,唯一意料之外的便是这块肉真硬,简直是一块骨头,且是一块特别硬的硬骨头。

奴隶军自冀州打来,冀州与宁州的军队在奴隶军面前不说摧枯拉朽,却也差不多,但进入沃州后,鹄清晰的感受到了东荒与南荒的差异。

真难啃。

可惜,再难啃也终究是奴隶军的手下败将。

鹄有的时候回想过去真的很不能理解,曾经的他们究竟是怎么会觉得这些贵族那么高贵的?

鹄以车轮战的法子击败了少昊逢。

将铜戈架在少昊逢的肩上将人牢牢的压在地上,鹄用一种颇为侧目的语气道:“我敬你之勇武,绕你一命。”

少昊逢闻言道:“你也是勇士,有此勇武,为何不用在正途上而要为此盗贼之事?”

鹄有一瞬的沉默。

这贵族真不走寻常路。

正常贵族在听到被一个贱民饶恕时不是应该气得暴跳如雷深感受到了侮辱吗?之前的经验告诉他,被如此羞辱,觉得不能忍受而自刎的都有,居然劝自己走正途,这哪来的白痴?

看在对方之勇武的份上,鹄决定原谅此人的白痴。无广告网am~w~w.

“找到了吗?”鹄问下属。

“找到了,但有两个。”下属也有点懵。

鹄道:“两支队伍合并了?”

为了安全,只要不是有仇,质子们在路上相遇时是会选择一起走的,当然,这么做也很容易被一锅烩,鹄不久前便一锅烩过好几个质子。

下属道:“不,这里只有一支队伍,是少昊氏的帝子,还有一个不是,她身上的衣服上绣画的是一只独爪的鸟。”

虽然不认识那是什么鸟,但下属眼睛不瞎,凤凰是有两只足的。

被从马车里抓出来的女童道:“若你们是奉公叔之命来杀大君的,我得说,你们来晚了,大君早已渡河前往桑林。”

这内容量有点大。

大君,只有国君才能被如此称呼。

但辛子、公叔、追杀....

过去只是一名奴隶,生活里只有生死搏杀的鹄不是很能理解这番话里包含的东西,但他能意识到这里有东西,只是自己不懂,既然不懂,那就带回去,军中总有人懂这些。

“你不是国君,那你是什么人?”鹄问。

女童回道:“我是大君的奴隶。”

闻言,不论是旁边的美丽少年还是少昊逢都不由看向女童,女童面不改色的以真诚的目光看着鹄。

鹄默然的看着女童的脸,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但在旁边少年的衬托下,十分美色也只剩下了两分,但实际上却一点都没黯淡,概因女童生着一张颇为少见的矜贵脸,一看就很贵族的矜贵脸,再加上女童身上有一种极为出众的气质,更加衬得其出色。

你说你是奴隶。

你以为我不知道奴隶该是什么模样吗?

“一起带回去。”鹄说。

粮食有限,因而鹄的带回去只包括女童与少年,至于少昊逢和别的活下来的人。

“一万石粮食换回你们的公子。”鹄说。

少昊逢好悬没吐血。“一万石,少昊氏封地远在沃州,你让我如何拿得出来?”

就算近在眼前,少昊逢觉得少昊亓也不会这么做。

非是无情,而是沃州正在爆发战争,天知道要打多久,少昊亓昏了头,脑子坏掉了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拿出一万石粮食救弟弟。

君离道:“我的兄长不会答应的。”

鹄挑眉。“那可真无情,连面子都不做了。”

君离苦笑。“这与面子无关,沃州正与羽族大战,所有钱粮都要为人族防线的安危让步,我是做为沃州向帝都求援的诚意前往帝都的,看在大你我同为的份上,小哥能否让我走?一万石粮食等沃州防线危机过去时我定会一粒不差的给你们。”

鹄反问:“人族防线安危与我何干?”

君离默了一瞬后试探的问:“不知小哥何族?”

鹄道:“人族。”

君离露出了茫然之色,既然是人族,那人族防线安危怎么就和你没关系了?

鹄笑。“奴隶不是人。”

君离脸上的茫然之色还是没有消失。

女童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了眼君离,道:“杀死氓庶要偿命,但杀死奴隶,只需赔钱,我不知沃州的价格,但在辛国,杀死一名奴隶只需一小袋谷米,一只羊都比这个价格贵。若双方有些关系,也可能不计较一点财货损失。那不能算是人的,是比牲畜更加廉价的物。”

鹄看了眼女童,看着女童眼眸中深切入骨的悲戚,他有点相信小家伙的话了,小家伙不会是大君,莫说大君,便是寻常贵族也不会觉得奴隶比羊廉价有什么问题,更别说这般刻骨的悲戚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童回道:“兕子,据说我襁褓时很是健康,因而父母为我起了此名。”

鹄面无表情的看着女童苍白羸弱的矜贵脸,胡扯也不带这么扯的,你父母给你起这么名字是希望你长大以后能向兕一样健康强壮吧?可惜,看女童这脸色,希冀注定落空。

君离满腔不愿的被俘虏了,兕子则是超配合的跟着走了,配合到有问必答,也终于让鹄弄明白了之前那番话包含的意思。

辛国前任辛子有很多的孩子,但他的婚姻是合婚,合婚之人只能有一个配偶,而非配偶所出子嗣全部不合法,不合法便没有继承权,也没有姓氏。

前任辛子有三十几个孩子,但合法的孩子只有三个,其中一个是妻子的继承人,因此他实际上的继承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长子,但多年前战死在了沃州战场,没了继承人,所幸辛子老当益壮,又和妻子生了一个老来女,便是如今的辛子筝。

父女俩年纪差距有六十岁,因而辛子筝四岁那年他就过世了,留下了无数的私生子女,以及一个对国君之位虎视眈眈的同母弟弟归乡。

夏季时国人暴动,辛子筝被驱逐,自然,明面上的理由是去国求学。

贵族内里再糜烂,外表还是会拾掇得很光鲜的。

帝都物华天宝,人文兴盛,正是学习和开拓眼界的好地方。

可一个国君愿意被驱逐,并且很快就会变成前国君吗?

当然不愿意?

因此顶着辛子筝身份前往帝都的是兕子,而真正的辛子筝则是南下穷桑国求援,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鹄不解:“既如此,你怎会在少昊氏的队伍里?”

兕子回道:“乘船时遇到了一股和士一样精锐的水贼,护卫都被杀光了,不得已跳水求生,为帝子君离所救。”

鹄听懂了兕子的潜意思。

和士一样骁勇善战。

士是要向封君履行军事封建义务的,因而一个中高等贵族可能是弱鸡,但贵族最低一级的士除了极个别特例,却一定很能打,自小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就没有身手差的,能让兕子这般评价,足可见那股水贼有多精锐。

鹄都想同情兕子了,小家伙根本就是被她效忠的主君给当成了棋子,且是一枚棋子。

若小家伙真是奴隶的话,鹄很怀疑小家伙能够成为辛子身边重要的奴仆和这张一看就很贵族的矜贵脸有很大关系。

鹄将两个稚童带回了盗趾的大营。

奴隶军实际上分两波,一波是盗趾负责的主营,也是奴隶军的主力所在,另一波则是奴隶军家眷所在附营,由望舒统领。

附营的重要性在主营之上,因而质子不能直接带过去,避免被人跟踪,从而带去麻烦,而从主营中转,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质子是在主营中。

为了保险,质子还会在主营呆几日。

将人交给负责看押的人后鹄便去见盗趾汇报自己的收获,以及每位人质的价格。

虽然抓了人,但价格方面还是允许适当的讨价还价,毕竟,奴隶军缺的是粮不是人质,重要的是粮食能否到手,因而可以适当少要些,却不会少要太多,若是质子的身份格外贵重的话,临时添价也常有。

鹄也将兕子的事回报了,盗趾听完后倒是比鹄多一些概念,却也只是多些。

他知道辛国,始封君是少昊氏的庶子,以及辛原盛产良马,联姻史极为丰富,旁的便一无所知了。

人族的方国太多了,辛国连二流都够不上,能知道辛国盛产良马还是因为太昊琰割据西荒与冀西自立为王,使得帝国失去了最大的产马地,虽然还有冀中和冀北提供良马,却也无法填补失去西荒造成的供不应求,辛国也因此声名鹊起。

辛国的龙骧马是九州大地上好的马种,就是产量不高,而普通骏马,不能说差,放眼九州,辛国培育的寻常良马也是能杀入前十的,但品质和西荒提供的骏马不能比,品质不能比,量也同样不能,因而一直走的高端路线。西荒割据,边境封锁,商贸往来跌入谷底,辛国的普通骏马也由此迎来了扬眉吐气的时候。

再就是辛国的联姻史太丰富了,九州大地上的方国,只要是能攀上的都曾有过联姻。

辛国的联姻史某种意义上也是它的发迹史,而这也让很多氏族方国瞧不起辛国。

贵族联姻获取利益是很寻常的事,但联姻史等于发迹史的,辛国是最能的。

癞□□吃天鹅肉这个典故便是以前的人讥讽辛国而创造的。

虽不了解辛国,但有一点盗趾可以确定。“你被骗了。”

鹄一脸懵,谁骗了他?

盗趾道:“你从前可曾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悲戚?”

鹄想了想,霎时就明白了。

他从前曾有过不甘,凭什么贵族高台之上高高在上的欣赏自己与别的奴隶甚至猛兽搏杀,而自己只能是笼子里与猛兽搏杀让贵族取乐的两脚牲畜?

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牲畜当久了后便麻木了,什么都不想。

直到盗趾的奴隶军打到解放了奴隶,被放出笼子后麻木多年,脑子里多年来什么都没想的他做出的第一件事竟是冲向那些贵族不论老弱妇孺统统砍成肉酱,砍到自己脱力为止。

悲戚?

那是什么?

哪有奴隶会悲戚奴隶的境遇悲惨?

奴隶的情绪不外乎麻木、不甘以及疯狂罢了。

兕子演得很合理很合逻辑,但她终究不是真正的奴隶,她能了解到比常人能看到的更深层的东西,但最深层的东西,终究不能理解。

“她不是奴隶,那会是什么人?”鹄不觉得兕子会是辛子,理由正如兕子说的那般,国君被驱逐失去了江山,哪能甘心真的放下江山权势去求学?但这样一个演技出众,并且全程都在演的小家伙,培养起来也很不容易,不会是普通人。

盗趾道:“交给黑臀和常仪。”

云梦泽范围极广,也不止湖泊,中有丘陵、平原、沼泽、森林无数,很适合狩猎,唯独不适合人族聚居,各种毒虫猛兽泛滥成灾也就罢了,密林深处还有异兽,而水域深处更有鲛人聚居。

黑雁一直都很好奇鲛人长什么样,人身鱼尾,该怎么走路呀?呃,鲛人好像不走路,它们只在水里生活,有尾巴就够了,但黑雁还是无法想像那是什么模样。

迟疑了会后黑雁还是带着一众小鬼追了上去,这里并未离开附营的巡防范围,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大危险,危险的猛兽都在刚开始时就被一扫而空加了餐,而一只獐子的肉不少,可以煮不少肉汤给大家解解馋。

獐子跑得很快,嗖嗖的就消失中草木深处,完全不是一群肚子里没油水严重营养不良的小鬼能追上的。

黑雁不死心的让大家分开再找找,哪怕找不到獐子,能逮到几只虫子回去加餐也是好的。

约莫一刻时辰后黑雁找到了那只獐子,却不是活蹦乱跳的獐子,而是一只死獐子,獐子的脑袋虽未开瓢,却也血淋淋的,显然是被人用钝器砸的,这须得有很大的气力才能一下砸死一只獐子。

黑雁没看到壮硕发达的大人,只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女童。

女童正从河流里捞起一个黑雁没见过的篾器,然后倒了倒,倒出了两条肥鱼。

她在捕鱼。

黑雁很快就意识到了这点,但在意识到这点时他也认出了女童的身份:前些日子鹄送来的贵族中自认奴隶并非真正辛子的那个兕子。

虽然不确定这人的身份究竟怎么回事,但附营对这些贵族一直都是很警惕的,普遍关在笼子里,唯二没关笼子里的也一直有人监视,这人是怎么出现在这的?

黑雁下意识拔出了腰间的铜剑。

“反应真大。”兕子颇为感慨的说。“你看我发现你来了都没跑,难道不至于说明我没恶意吗?”

黑雁冷嗤。

谁规定不躲不闪就是没恶意?更可能是有更大的恶意,比如灭口。

在进角斗场之前当过几年家奴的黑雁太了解贵族的某些行为了,毕竟,不做到了解,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

对于贵族而言,打杀奴隶不过是转身就能忘了,根本谈不上事的小事,但对于奴隶而言,生命是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尽管它从来都不属于自己。

“你怎么会在这?”黑雁警惕的问。

兕子示意了下鱼和獐子。“君离那家伙的肠胃太娇气了,你们提供的食物他吃了没多久便上吐下泻,我只能弄点让他吃了不会再出问题的食物。”

虽然并非所有贵族都顿顿细粮,但上层的贵族还真的是顿顿细粮,而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说那是粗粮都是在夸它,浮夸的那种夸。

目前为止抓到的贵族就在刚开始是没闹过肚子的,多吃几顿自然而然就适应了,不吃也无妨,饿死了往荒郊野外一扔,有的是毒虫猛兽善后。

黑雁瞅着面容羸弱很难看出有什么变化,但那只獐子足以证明了这人的实际精气神。“你为何没闹肚子?”

兕子不解:“我为何要闹肚子?”

黑雁有些狐疑,难道这人没骗人她真不是贵族?

虽然贵族生活奢靡,捎带着贵族的贴身奴隶也能吃上细粮,但和贵族顿顿粱肉不同,奴隶吃的粱肉都是贵族吃剩下的,普世主流观念里,一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最基本的礼仪便是吃东西不能急不能太快也不能全吃光,要剩下一部分,全部吃光那是下等人的表现,很容易被误会堂堂贵族竟然如此潦倒。

因而贴身奴隶能吃到的粱肉并不多,也就一两口,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绝不能只有一两名贴身奴仆,因而除非是特别得宠的,不然大部分奴隶吃的都是低劣粗粮,具体低劣程度视奴隶与主人的关系远近而定。

这般鲜明且突然的饮食变化,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贵族吃了肯定肠胃吃不消,但家奴却是有一定可能肠胃消化良好。

兕子用草绳将鱼串了起来,再将獐子甩到肩上,鱼篓丢给了黑雁。“我要回去了,看你追着这只獐子过来,一无所获也不免不美,鱼篓送你了,会用吧?”

鱼肉太腥,在人族,会吃鱼的不是贵族便是最底层的氓庶,前者吃的很精细,也很讲究,也很鲜,一顿鱼脍需要用到的各种食材调料和器具,至少也得提前一两个月准备,便是鱼肉本身也是那种品质特别好的上品鱼,完美的发挥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神;后者吃的相当粗糙,不是生啃便是煮汤,最多放点盐,更多的是什么都不放,白水煮,味到腥得让人不是实在饿得不行很少会打鱼肉的主意。

奴隶军,顾名思义,普遍为奴隶出身,大多数怕是吃的比底层氓庶还差,兕子估摸着他们不会嫌弃鱼的腥味重。

鱼肉再腥也肯定比现在吃的更滋补。

黑雁自是明白这点,因此很快就说:“我不会用这个东西。”

兕子无语的看了眼黑雁。“我忘了,你们也不可能有机会学这个。”

奴隶不是纯粹干苦力的就是干技术的匠奴,再或者以色侍人的床*奴,以及最血腥的,与猛兽或别的奴隶生死角斗以取悦贵族,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学怎么做鱼篓,怎么捕鱼。

贵族想吃鱼,自有封地的庶农去捕,提供贵族日常所需的肉食本就是封地庶农的义务之一,一名贵族府中每年消耗的肉食至少一半是封地庶农上供,不需要用到奴隶。

鱼篓使用起来很容易,黑雁便学会了。

兕子见此重新拿起自己的收获离开,黑雁没拦着,虽然很怀疑对方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跑了,但他也能看出来,这个名唤兕子的女童远没她外形所展示的那般羸弱。

黑雁悄悄收起鱼篓,小心翼翼的尾随着。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若对方真跑了,自己也能及时回去告诉黑臀和乔迁徙营地或是设伏。

难说幸运还是遗憾的是兕子真的是回营地,没想跑。

黑雁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兕子寻了个巡逻队伍的巡逻空当,将一串鱼挂在身上后轻轻一跳便跳过了比她身长还高的栅栏。

虽然附营的防卫不如主营,但你躲避巡逻□□跳墙的动作是否太熟练了?

总感觉军中的斥候都没你专业熟练。

黑雁不是兕子,不用偷偷□□,光明正大的回了营地将黑臀喊了起来,告诉了他兕子的事。

黑臀一脸狐疑,几万人的营地,本身还被监视着,谁能来去自如?都能逃出去了居然还会回来,出去只是为了弄一口吃的?太荒谬了。

黑雁也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实,还将自己带回来的鱼篓给黑臀看,他可不会做这种东西。

黑臀也不会,他和黑雁都是冀州的奴隶,冀州地处北方,虽非人族的起源之地,却是人族经营时间最长也最牢固的基本盘,不论是人口还是开发程度都是九州最高的一州,再加上境内虽是若干大河流经之地,但都是上游,渔业并不发达,并没有鱼篓这种东西。

黑臀不客气的让人将乔和常仪喊了来。

“这是鱼篓。”乔拎着鱼篓看了看,直觉告诉他自己没见过这玩意,脑海中却又想起这是什么东西,有何用途,只是,这种想起并没有配套的记忆,仿佛只是详实的解说。“河流湖泊众多的南方国家氓庶发明的一种用来捕鱼的工具,我怎么没想起这个,军中不是短缺食物吗?正好弄些鱼。”

鱼肉腥这点小问题,乔觉得不是问题,比起吃得好这种遥远的事情,还是先解决吃饱这个问题比较重要。

黑臀道:“可辛国不是在兖州最北方吗?听常仪子说那里比冀州还要北。”

大荒广袤无边,山脉无数,其中最长的便是断云山脉,自西荒一路向东延伸至沃州西北边缘,几乎将大荒劈成两半。

冀州在断云山脉的中部,兖州在东部,因着断云山脉离开西荒后便是斜斜向北的路线,兖州的北部实际上比冀州更偏北一些,但不管谁更北,渔业环境都不如河流湖泊密布的南边。

常仪道:“鱼篓虽是南方之物,但辛氏的发迹史也是一部联姻史,她会做鱼篓很正常。”

黑雁坦然道:“常仪子,我听不懂。”

常仪捏了捏黑雁没什么肉的小脸:“婚姻结两姓之好,和所有人都有关,唯独和两个当事人的关系不大,你可知为何?”

黑雁道:“奴隶没有婚姻。”

常仪道:“婚姻是两个氏族交换部分人口的一种途径,近亲同婚容易生下残疾畸形的后代,因而不同的氏族通过婚姻交换人口,为氏族补充新鲜血液避免近亲通婚。你看兕子的面容是否觉得很奇怪,除了五官轮廓略深,她像南方人甚于北方人?还有那些贵族,容貌也多没有特别显著的地域特征?”

黑雁懂了。“交换了人口,也将会做鱼篓的南方人换到了北方?”

常仪颌首。

黑雁继续道:“但是,一个贵族会做鱼篓会懂怎么用工具捕鱼?”

贵族都是自幼习武,迫不得已时用树枝轻轻松松的扎鱼很正常,眼力和手劲都在那摆着,但制作鱼篓这样的工具捕鱼....那是下等人的活。

常仪道:“正常情况下不会,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难保兕子就不是这样一个奇葩。”虽然,一个会做鱼篓的贵族也谈不上多奇葩,至少她是见过一个奇葩得空前绝后的人渣贵族,跟那个人渣一比,整个贵族阶层都可以称之为好人了。

乔看向常仪:“她不是总在你讲课的时候跑来听吗?你....不如试探一二?”

有能力来去自如却不跑,还主动让黑雁发现,乔不认为兕子没有目的。

只是,常仪的交际能力....乔只能说,常仪的素养很高,但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什么的,真不适合她。

常仪极为聪慧,她的聪慧让她能够看穿任何接近者的恶意,但看穿不等于理解。

她能将尔虞我诈的原因和方法整理出系统的理论著作,但让她亲自上阵应用,很难说会不会从贵族中随便找个总角稚童都比她更得心应手。

所幸,常仪的聪明让她就算没法从别人嘴里套出点什么,也不用担心她被人给掏空。

常仪不管再忙再累,每天都坚持给孩子们上课,课堂内容很丰富,从历史到天文地理医药全都有,各种典故信手捏来,很难说巫宗最博学的巫即殿之巫和常仪比起来谁更博学。

常仪教导的内容虽丰富,但还是有主次之别的,术数是常仪教导的重点,其它学科只是搭配着让人不至于一直听术算听都厌倦的点缀。

黑雁在被奴隶军救出来之前根本没有读书识字的资格,因而并不明白常仪的博学与教导有什么特别,兕子却能。

常仪的博学是普通家庭培养不出来的,包括大部分贵族氏族。

书籍是珍贵且稀少的财富,拥有者无不珍藏,不愿分享外人增添竞争对手,这也造成了帝国的一个现像,祖上是什么职业,子孙还是什么职业,世世代代。

因而哪怕是贵族,也多是只擅长某一领域。

常仪却是真正的全才,无所不精的那种全才。

这需要惊人的天赋,更需要惊人的资源,想精通星相你得有星相方面的典籍和师长,想精通地理、术算医药等方面亦然。

贵族精通某个领域不足为奇,一个氏族的资源砸下去,猪也能学会直立行走了,但要做到全才全精通....这难度比猪学会直立行走大多了。

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常仪教导稚童们时用的文字是改良过的,能够看出这种新文字的原形是人族的文字,但在人族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变得更加好写好记。

兕子很难忘记学习文字时的痛苦,以及学了这么多年始终是个半文盲的事。

从前她以为是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学得慢,但现在她觉得不是自己不够聪明,是教自己的人太差劲。

知识掌握在贵族手里,而贵族推崇的文字是复杂精美的,一句话形容就是:文字看着就很高贵美丽,但辨识度和书写难度也很可观。

兕子一度怀疑这文字创造出来的目的是否就是为了美观,这么难学难写,实用性....自然是有的,但普及性....不提也罢,无怪乎这年头识字的哪怕不是贵族也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

常仪教导的文字让兕子笃定了自己曾经大逆不道的想法。

常仪教导的文字易认易写,看那些没有基础,也没有贵族子弟那般的稚童学得多轻松。

一堂课结束的时候黑雁看到兕子问常仪:“不知常仪子教的文字是哪里的文字?易认易写,若是推广开来一定会很方便。”

虽然人族方国同源使用同样的文字和语言,但地缘距离在那摆着,经过几千年的时间,上层还好,因为一直有交流的关系,语言和文字始终是官方的雅言雅文,但下层的语言却是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方言,文字倒是还好,知识分子都是贵族体系的成员,也都有往来,差异性不大,但偏远之地的话,便是文字也是有些许差异的,尤其是近几百年,因而文字不够用的关系,民间自己造了不少字。

奴隶军不认识那些出身尊贵的质子,但要区分贵族与氓庶还是很容易的,常仪如此言。

一看容貌,喜好美色乃人性,贵族有权有势,更不会在美色方面亏待自己,哪怕祖先是个丑八怪,但配偶情人都是美人,一代代优化下来,贵族很少有生得差的。

借刀杀人,但奴隶军恰好能从中获利,倒也不介意做一回刀,日后有机会再杀了那些以自己为刀的人便是。

质子虽是人质,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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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是人质,同时也是不同国家与氏族交好时的活信物,因而必须够分量,而要送去帝都的质子,分量更得足,纵不是嗣君也须得是继承顺序靠前的子嗣,很难说帝都方面和本国究竟哪方面希望质子死的人多些。

离开蒲阪时奴隶军带走了帝都周围百里所有能带走的食物,但数万人每日吃马嚼不是小数目,战略转移,要走的不是小路程,钱粮尤为重要。

在奴隶军的高层看来,那些质子都是行走的钱粮山。

诚然,蒲阪围城半年,不管是围城的还是被围的都很惨,但奴隶军和蒲阪的贵族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奴隶大逆不道的杀死主人叛乱不说,还围攻帝都,围得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那些战死的贵族尸体和俘虏也全都被奴隶军制成了人脯,如此奇耻大辱,那些贵族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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