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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1【二更】 今天吃披萨~

  • 作者:三蔓子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9-21 17:38:49
  • 字数:9934字

要秦蔻来说的话,披萨……尤其是薄底的披萨,其实最好不要点外卖。

她很喜欢吃薄底玛格丽特披萨。

他盯着电视屏幕之中那古铜包子脸的淳朴男青年,只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是不是……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误解?

他只好摸摸自己的鼻子,不说话了。

楚留香……楚留香感到了深深的困惑。

这家披萨店是意大利人开的,在这个小区里已经呆了十多年了,还偶尔因为店主的塑料汉语回复外卖评论而火一把。

她想吃披萨。

楚留香一听到披萨两个字,就想起了不太好的回忆,忍不住问她:“……榴莲披萨?”

番茄酱酸味明亮、芝士与干酪奶味香浓,饼底很薄、带着一股面粉被烘烤过的干香,酥酥脆脆,浸过橄榄油的饼边也是略焦且薄脆的,但披萨这种食物的神奇在于……其实它的面团含水量很高,即便外表皮是脆的,里面也是润而韧的。

她带他们去了不远的一家开在小区里面的披萨店。

其实看一家店好不好吃,也很容易,一般来说,能真的在小区里做街坊生意做得很稳定的店,那是绝对不可能难吃的。反倒是那种开在商圈人流集中地的、装潢得花里胡哨的店,那踩不踩雷就是一件很随即的事情了。

然后还有四种奶酪披萨。

最后还有奶油蘑菇浓汤——她最最最喜欢这个了!

但食物好不好吃,合不合胃口,其实是很见仁见智的事情,尤其是奶酪、奶油这种传统中式烹调里不太会用来做饭做汤的食材……古代侠客们喜不喜欢呢?

秦蔻大笑:“不是啦!披萨口味好多好多的,榴莲披萨是异端,我也不喜欢。”

而在出发的前夜,姬冰雁在家中设宴款待他们时,便命厨子去弄了塞外最新鲜的小羊羔肉,切成小块,用荔枝木做柴禾去烤,撒上薄盐、价值千金的安息茴香,令肉汁打湿这些珍贵的调料,令火焰去把小羊羔肉烤到外焦里嫩,然后再用烤过肉的火去把干硬的饼烤热,把这烤肉夹在烤饼之中。

一口咬下,只觉得口中满是筛得很细很细的面粉才有的麦香,这麦香之中带着需要撕咬的韧劲,又有些烟熏火燎过后留下的味道,羊油已沁入了大饼,油润润、香脆脆。小羊羔肉焦而嫩、且多汁——炙烤本是人类最原始的烹饪方式,但它实在无限包容,只加入这样的香料少许,便能叫人香得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楚留香那时风尘仆仆、一路走上西北,看似精神奕奕,实则疲惫不堪,姬冰雁那小子,瞧着倒是一副冷冰冰、谁也看不上眼的样子,却一眼瞧出了他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友的状态,特地为他设宴洗尘。

如今说起这事,楚留香只觉得恍若隔世。

但其实日子根本没过去多久,纯粹只是因为在现代的生活,实在是有太多新鲜、未知的事物了,导致他经常觉得一天的日子实在是很长、很长。

楚留香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就坐在他对面,她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正在咔嚓咔嚓嚼着这种叫“玛格丽特”的薄饼,她正听着他讲话,一时之间,似是连吃东西都忘记了。

只见秦蔻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手中的披萨,忽然忍不住哀嚎道:“呜!阿楚哥,这都怪你!”

楚留香:“?”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做什么?做什么?我又做什么事情叫你不开心了?说出来听听。”

秦蔻控诉:“天爷啊!你说的,我好想现在就吃馕包肉,手里的披萨都不香了!”

楚留香:“噗嗤!”

他失笑,只觉得自己的手又开始有点痒痒的了……他瞅了一眼秦蔻高高扎起的丸子头,梳得倒不是油光水滑的,但是或许可能……还是不能上去乱揉?

他经不住想起了他的义妹宋甜儿。

老实说,或许是因为常年生活在海上的缘故,楚留香对干爽柔软的皮毛其实有一种暗戳戳的隐秘喜爱,还在船上时,他有一件非常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去摸摸宋甜儿的脑瓜子。

……不过不能在她把头发绾好的情况下摸,否则她就会让楚留香知道花儿为什么会这样红。

深谙义妹相处之道的楚留香就很明白这个时候是不能手痒的!

晚上回去多摸摸大橘吧!

他这样想着,颇为好笑地瞧着秦蔻,又瞧了瞧桌上的披萨,道:“那怎么办呢……我再好好来夸一夸这披萨饼,给你下饭?”

秦蔻:“得,你快吃吧。”

想了想,又提出了陈恳的就业指导建议:“阿楚哥这口才,说真的,做美食探店博主一定没问题。”

陆小凤插嘴:“美食探店博主,这是什么?”

秦蔻就说:“一种自媒体的职业啦,就是到处去试吃各种店,发在互联网上。”

楚留香奇道:“这也能赚钱?”

秦蔻耸肩:“是咯,有人关注就可以变现嘛。”

她就简单讲了讲自媒体的创收思路——大概就是前期积累粉丝,等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可以接广告赚钱了,那种头部的大V,据说一个广告的报价好几十万呢!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陆小凤目瞪口呆,直道:“……竟还有这样的赚钱法子?在我们那里,这些整日徘徊在酒楼门口的,不过都是些闲汉帮闲而已。”

闲汉靠什么赚钱呢?不是工钱,是赏钱。若口才再好一些,能讨得纨绔少爷们的欢心,长留在人家身边,那人家吃一口喝一口,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儿出来,那也很足够生活了。

这都不叫正经讨生活的。

陆小凤就发现了,这千年之后的异世界,好像没什么事情是“不正经”的,吃吃喝喝这等乐事,也可以拿来光明正大的赚钱,而不必被读书人抨击什么“有辱斯文”。

秦蔻说:“其实也不是,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点鄙视链的,不过现在有手有脚,只要肯干,那肯定是饿不死的。”

撇开极端情况来看,的确是这样的,送外卖、送快递、进电子厂里做活……生活当然有好有坏,但最起码,饿不死。

不像古代,靠天吃饭的农民难道不辛苦么?根本不是的,他们绝对比现代绝大多数人能吃苦多了,但一年的收成不好、一年的盘剥重了一些、一年闹蝗灾闹水灾……

勤劳也很难改变困苦。

所以就算自己有能引发时空乱流的能力,秦蔻也从来没想过要去乱流的另一端看一看、瞧一瞧——老天爷,这可是拿命在冒险,她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不敢不敢。

秦蔻不再思索这件事,托着腮,一边吸转而问起了她好奇的另外一件事:“说起来,你们都是靠什么在赚钱生活啊?”

就……江湖大侠,看起来也是一副不事生产的样子啊,她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就经常很好奇,大侠们究竟是靠什么在生活的!怎么一出手都是几百两几百两的银票,□□么这!

楚留香眨眨眼睛,十分天然地回答道:“你又不是不晓得我的外号是什么。”

盗帅楚留香,当然是靠偷啊。

秦蔻:“唔!”

楚留香却又道:“不过倒也不全是,我盗来的宝物,通常也只是欣赏一阵子,转手卖了,拿到的钱便去散给些可怜人,至于我自己名下,倒是有几间铺子、几个庄子。”

他虽然潇洒,但并不落魄,做事也很有规划,这铺子庄子早早买下,以后倘若他的三个义妹要嫁人,那也可以给出去给她们傍身。

楚留香就是这样一个事事都能想到、十分周到体贴的人。

陆小凤就不一样了。

陆小凤说:“……我不知道。”

秦蔻一愣:“……啊?”

陆小凤挠挠头:“我每天忙着破江湖上各种各样的大案子,还要经常去找花满楼、司空摘星去玩,赚钱的事倒是没想过,主要我也不怎么缺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变着法的要送钱给我花。”

花满楼笑道:“陆小凤这小混蛋,在江湖上可是很受待见,想送钱给他花,恐怕还得排队呢。”

秦蔻:“…………”

……这是什么江湖妲己么?

能讨喜成这样,不得不说已经到了一种很玄幻的程度了。

而花满楼自不必说,江南花家的大名谁不晓得?一点红和楚留香都选择的存钱地——百年老字号大通票号,就是花满楼老祖宗办的生意,在楚留香那个年代,已经稳坐江湖第一把交椅了。

一点红垂着眼睛,面无表情,眼睫动了动。

他其实很难开口去回答这问题。

他的底细,最开始他是想要隐瞒起来的,后来发现其实人家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来历。即便那样,他其实从来不主动和秦蔻提起自己以前的生活。

秦蔻悄悄地看了他一眼,忽然问:“红哥啊,我看有些剧里说你们这种一流的杀手,都是很有规矩的,你有没有什么规矩啊?”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说:“我接活只接杀高手的活儿。”

不错,只杀高手。

杀手,当然也分很多种,村头打架叫打手来,一拥而上将人打死算不算杀手?某种意义上也算的,但那样的活儿,一点红能看上么?

……能看上才怪了!

他剑术绝佳、名声又大,来找他做活的人自然不少,况且他要价极高,能找上他的活儿,自然绝不是杀个阿猫阿狗那么简单。

一点红也不屑的去欺负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他杀人甚至都不是暗杀,是直接把要杀的对象从被窝里薅出来和他决斗。

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他那些年经常都是抱着求死的心态去干活的。

秦蔻托着腮,好似完全没听出来这淡淡一句话中的血腥味,只问他:“所以就是……决斗咯?而且都是江湖中人?”

一点红很轻、很浅地点了一下头。

他并不看秦蔻,似乎很不想看到她此刻的表情一般。

秦蔻伸手戳了戳他的手背,一点红视线挪了一下,落在了她剪得很短、涂着灰粉色指甲油的指甲上。

她忽然笑了一下,说:“哇,你决斗都有钱拿!”

她又想了想,无不遗憾地说:“其实你可以这样,雇主叫你杀人,你杀一次那一次钱,而且你们江湖中人不都有悬赏令什么的么?把什么首级啊拿到官府去,那岂不是能再吃一次赏金?”

两、两头吃啊!

楚留香:“…………”

陆小凤:“…………”

花满楼:“…………”

陆小凤忍不住吐槽:“我看这杀手集团的老大应该你去做,创收能翻一番!”

秦蔻:“那是!我这可是商业社会打拼出来的!”

陆小凤:“……这明明是黑白通吃的野路子。”

一点红的眼睫动了动。

他复而抬眸,去瞧秦蔻,秦蔻已经闹闹嚷嚷地和陆小凤聊起了其他的话题,并没有在看他。但他其实很明白,她刚刚那样天然的语气,就是为了安抚他,叫他放下心结。

秦蔻说得正开心,一不小心碰到了桌上的饮料杯,一点红眼疾手快,伸出手去,一把将那杯子抓住,里头的橙汁便一滴也没洒出来。

他瞧了秦蔻一眼,低低地说:“小心些。”

秦蔻唔了一声,忽然垂下了头,自杯中的吸管中吸了一口果汁。

一点红别开了头,手中稳稳抓着那杯果汁。

这顿饭自然聊得还是挺开心的,不过只有一点,除却楚留香很爱吃这种带芝士的东西之外,其他三个人似乎都是典型的中原胃口,并吃不太惯这样的食物。

秦蔻当然也没有摁头逼人吃不喜欢的食物的习惯。

吃不惯就吃不惯嘛,大不了晚上再补回来咯。

而且刚刚楚留香说的那个馕包肉,真的……其实说得她也很心动。

于是她就提议,要不要先消消食,然后再去搓一顿,她知道有个地方,烤肉很好吃,而且也还满放松的,适合几个朋友一起去逛一逛、玩一玩,还很消磨时间。

众人当然都表示没问题。

然后,秦蔻就把他们带到了……某家东北洗浴中心XX水宫。

楚留香:“…………”

陆小凤:“…………”

不,这个,你等等,在澡堂子里吃烤肉么?!:,m..,.

但姬冰雁不一样,姬冰雁虽然号称“铁公鸡”,但实际上不仅有钱、而且会享受得很。

他在收拾行囊,准备与楚留香、胡铁花一起进入大漠时,曾准备了一辆大得简直像是屋子一样的马车,马车之内,光是酒,便有七八种,至于美食路菜,更是不少——楚留香见人准备路菜,最多也就是油润润的鱼干与菜干之类的,从没见人在路上带一整只金华火腿的!

楚留香意外地很喜欢,还道:“这披萨便是在干饼之上撒上馅料,这倒是让我想起进沙漠之前,老姬带我和小胡去吃的一样东西了。”

秦蔻问:“是什么?”

***

楚留香微微一笑:“烤肉和烤饼。”

烤饼,便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所经常食用地干粮了。

一种东西一旦作为干粮,那就意味着比起味道来说,保存时间的长短是更重要的,因此这种作为干粮的大饼,往往在烤时都是以尽量收干水分为目的的,谈不上什么好不好吃。

一个下午,这电视剧看得,简直叫人头昏脑涨,两位风流浪子都各自受到了不同维度的伤害,相当的心有余悸。

晚上,秦蔻今天不上班,出门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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