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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章 10【二更】

  • 作者:三蔓子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9-23 13:32:29
  • 字数:10322字

秦蔻指定要买的这一家,其实是家彩云省企业,卖菌子起家的,这两年跨界做起了粽子,讲究的不得了。

糯米是在猪骨高汤里熬煮过的,油亮亮的泛着光,紧实糯米之中,松露配的是鲍鱼、松茸配咸蛋黄鸡肉、牛肝菌配火腿,鲜美的不得了!

童年记忆里,到了临近端午的时候,她就钻进厨房去看外婆怎么包粽子,还很喜欢把手伸到装满糯米的大盆子里搅来搅去,被外婆拎起来赶出去,又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手黏糊糊的,从小到大,自己都不会主动买粽子来吃。

秦蔻是典型的北方人,S省这边吃粽子,翻来覆去也就两种,要么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的甜白粽,要么是加蜜枣的蜜枣粽。

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对咸粽子接受度非常良好,且非常喜欢菌子粽。

况且都来现代了,怎么能不感受一下现代的商家在美食赛道上的疯狂内卷呢?

所以她这次买粽子还蛮用心的,各种馅料、各种搭配统统都要有。

一点红就不一样了,他是极端甜党,他认为糯米这种玩意儿,就应当吃甜的。你让他吃把子肉盖糯米饭,他的眉头能皱出个川字来,但你若是把奶茶浇在糯米上告诉他这是甜品,他说不定会很愿意尝一尝。

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都是江南人,但口味上略有不同。

苏州一带自古就是富庶之地,吃食很是讲究,小吃之中,有半壁江山都是甜的。但粽子吃的却是咸肉粽。

……一些令现代人震怒的吃法!

所以他更喜欢玫瑰紫米粽。

而楚留香呢,他是拥有一条常年飘在海上的船的。

刚才正好是陆小凤在厨房里嘛,他那灵犀一指,剥起粽子来,自然也速度飞快,用刀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供大家取用。

这倒不是家里的习惯,秦蔻从小到大二十几年,从来不知道过端午要在手腕上系上五彩绳。直到上大学之后,她玩起了乐队,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江晨在大一的端午节挨个发彩绳。

大家就煞有介事地带上了。

江晨介绍,这东西要在端午后的第一个雨天剪断扔掉,这样子一年都会有好运的。

结果秦蔻和鼓手王思雨两个大S省妹子,大大咧咧的,根本不记得这事儿,第一个雨天就错过去了。

剪完五彩绳神清气爽回来的主音吉他手看见她们:“…………”

秦蔻表示:“可是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大家都带一样的五彩绳,多好啊。”

吉他手面无表情地又翻出条五彩绳给自己带上了,权当合群。

一带就是一年,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才换上新的,而鼓手妹子也有了新习惯,那就是旧的也不摘掉,四年下来,手上系着四条新旧不一的五彩绳。

前些天,秦蔻和鼓手妹子出去吃饭,还看到她的胳膊上挂着那四条五彩绳。

这些事说起来,都已经过去很久了,秦蔻的手链、手镯七七八八买了不少,五彩绳也很久没想起来过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端午临近,瞧见家里这样一副热热闹闹地场面时,她居然又想起了五彩绳,还特地置办了几条回来,吃完粽子,她就从房间里拿出了准备好的五彩绳。

陆小凤扬唇笑道:“你居然提前买了也不同我说?”

说着,变戏法似得从口袋里掏出六条五彩绳来。

他今日上街去,瞧见街边有卖这东西的老太太,心念一动,也买了点,却不想原来秦蔻早准备好了。

秦蔻说:“哎呀,你这个颜色和我的不一样诶,那我们不如一人带两条咯?”

那自然是好的。

陆小凤扬唇一笑,面颊上就浮起两个酒窝来,他伸出手,一面瞧着秦蔻低头帮他带五彩绳,一面便笑着又说起了自己少年时的往事。

他十来岁的时候便出门闯荡了,只隔几个月就回一趟江南,回去了就去寻花满楼玩。因此十来岁时,就认得了许多江湖上的人。

他那一年就结识了神针薛家的薛太夫人,薛太夫人是个慈祥爱笑、打扮讲究的老太太,陆小凤拿她当奶奶看,还缠着薛太夫人教他绣花。

秦蔻:“噗!”

秦蔻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你居然还会绣花?”

陆小凤白她一眼:“我小时候,那可真是什么事儿都想试试看。”

秦蔻吐槽:“你现在也是这样好么?”

陆小凤:“哼!”

陆小凤摊手:“不过我这手似乎格外不适合绣花儿,一下午给针攮了十七八下,薛太夫人都瞧不下去了。”

秦蔻叹气:“也是,被针扎了十七八下,哪个当奶奶的不心疼呢。”

陆小凤:“不是,她是

瞧不下去我浪费她的绣线,那绣线的供货商每年出的货可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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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

总之,学不会绣花的陆小凤最后退而求其次,学了几天编绳。

当然,大家都知道,绳艺也是一门非常了不得的技艺,陆小凤编出来的那玩意,往林子里头一扔,不知情的人捡到了,可能会以为是原始人在结绳记日……

然后他反手就送给了花满楼,欺负花满楼瞧不见,把那原始五彩绳强行带在了他手腕上,就又跑得看不见人影了。

花满楼笑眯眯地捅他一刀:“当晚被我娘瞧见了,我娘说这玩意儿瞧起来像招邪的,直接扔掉了。”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小子!”

秦蔻低着头在他手上摆弄摆弄,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好咯。”

然后去给一点红带。

一点红就坐在她的另一边。

秦蔻说:“伸手。”

他垂眸瞧着秦蔻的侧脸,依言伸出手来,伸到她面前,一动不动。

秦蔻一丝不苟地用彩绳把他的手腕捆住,又看到了他手臂上被蚊子叮出的微红疙瘩,一时手痒,忍不住想上去帮他挠两下,手刚一伸出去,就被一点红死死盯住了。

他倒是什么都没说,就是好整以暇,想看看她要干嘛。

秦蔻的爪子噌的一声收回去,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傅红雪就坐在最角落里。

他手里还捧着那个碗,低着头,盯着碗底的糖汁和几粒糯米瞧,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人叫他:“小傅,小傅?”

傅红雪缓缓抬眸,漆黑的眸光盯凝在了她的面上,他张了张嘴,沙哑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你还要我做什么?

时至今日,其实这世上好像根本没有什么事是他的使命、是他所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他一脚踏入了一片没有重量的虚空之中,既感受不到别人,也感受不到自己。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是下意识地把秦蔻当做救命稻草的,他瞧着她,就像是在用眼神将她死死抓住,不停地问“你还要我做什么?”

秦蔻瞧着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你先把手伸出来吧。”

傅红雪垂眸,瞧了一眼自己的右手,缓缓地把手伸了出去。

她的手上正捏着条五彩绳,正在对他说:“这是端午用来辟邪的东西,系在手上,端午之后的第一个雨天就可以剪断,这样就可以……”

他从没见过这种东西,他小时候连粽子都只吃过一两回,他的……养母一心要他长大复仇,恐吓、诅咒他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去给他祈福,要他顺遂长大,平安喜乐呢?

他有些恍惚地听着她说的话,手安静地垂着,像个布娃娃一样,随人摆弄,秦蔻把他的手执起来,才发现他的手指冷得惊人,她下意识地抬头看了傅红雪一眼,又看见他

有些涣散的眸光。

……好可怜。

她叹气,把彩绳记在他的手腕上,说:“你不是问我还要你做什么么?”

傅红雪的眸光重新盯凝在她脸上,只道:“嗯。”

秦蔻……秦蔻哪来的事情给他干?

他们家连扫地拖地都是扫拖机器人好不好,唯一需要自己动手去扫的只有机器人上不去的楼梯。

不过她还是想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活儿。

于是秦蔻一指在角落安静打盹的大橘,说:“给它洗澡!”

大橘:“???”

它明明上周才去过宠物店!!!

小猫咪哪有一周一洗澡的道理!!!

大橘懵逼地扭头去看楚留香,楚留香根本不瞧它,无辜望天,完全没打算搭救它。

大橘:“喵呜啊呜嗷呜!!!”

大橘被拎着后脖颈扔给了傅红雪,愤怒地在这个新来的木头小子怀里尖叫起来。

傅红雪:“…………”

傅红雪隐隐约约觉得,她似乎……并不想让他干什么正经事。

***

中午,大家吃饱喝足,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陆小凤上午买了乐高蝙蝠车,此刻没事,找了间空屋子去研究了。

花满楼去摆弄秦蔻的吉他。

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花满楼精通古琴,琵琶也会弹一些,其他人瞧见吉他、贝斯一类的乐器,只当时听个响儿,但花满楼见了,自然是饶有兴趣的上手去试。

秦蔻就教他从最基础的53231323开始学。

说到这个,她还和花满楼吐槽:“我以前和人谈起我是弹吉他的,总有人说他也学过,还不着四六的要教我问我,再一问他们都会点什么,呵呵,连个和弦都摁不全,就只会5323。”

这和认识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就说自己会英文有什么区别?

当然了,这么自信的,一般都是男的。

还有好些男的就硬背了几个和弦谱子,会弹唱几首民谣,就到处舔着脸装大尾巴狼出来给女孩弹唱表白,还大言不惭地表示女孩听不懂,够糊弄就行了。

居然还敢糊弄到她头上来!

秦蔻当年……反正怎么说,白富美这种生物,追求者甚多,当然烂桃花也多,甚至都不打听清楚她平时没事的时候是弹吉他的,就跑过来装。

反正她是一点不会给这种鸡贼男面子,人家当着众人面深情弹唱一曲,秦蔻反手抓过他的吉他来了个难度更高的,把那人弄得下不来台。

这种人,当然是给花满楼提鞋都不配。

花满楼上手非常快,记和弦也很准,那什么新手鬼见愁的大横摁,他只是听秦蔻说了一下,伸手就摁出来了。

而且陆小凤居然也行!

他虽然五音不全,乐理稀碎,但吉他和琵琶不一样啊,吉他指板上有品啊!只要告诉他摁哪一品哪一根弦,他的手指多灵活的,和弦什

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一时之间,

算是找到了吉他的一些入门级乐趣,

抱着吉他不肯松手,自信心爆棚。

秦蔻笑而不语。

等到开始弄节拍和速度的时候,陆小凤才知道……他、确实不行,不行就是不行。

秦蔻和花满楼在排练室鼓捣了一会儿,又钻出来,听见卫生间里传来一阵一阵的猫猫骂街声,想来想去,还是进去看看傅红雪。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瞧见傅红雪上身的T恤湿哒哒的,浑身都被甩了不少水,苍白的胳膊和脖颈上,被大橘挠得都是血印子。

……洗猫看来真不是个容易事,傅红雪中午宁愿在刀上坠个廉价大金穗子也不肯放下,现在被大橘弄的刀也顾不得拿了,到处抓猫。

一个分神,浑身都是沐浴露的大橘噌的一下,跳起来就跑,结果因为四个爪爪上都沾满了泡沫,落地就开始打滑,被迫开始小猫跳舞。

傅红雪:“…………”

秦蔻:“…………”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看着狼狈的少年人,揶揄道:“看,我就说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情吧。”

傅红雪:“…………”

他抿着唇。

其实不是费力气,而是……他的手其实没这样子碰过活物。

一大团、毛茸茸的、会呼吸、会打呼,刚把全身都打湿的时候,它好像有点害怕,喵呜叫着立起来,依偎在他怀里。

软乎乎、暖洋洋的。

这感觉对傅红雪来说……实在太过新奇。

他见过小动物,知道有些人家会养猫儿,却并不知道,原来一只小动物依偎在自己怀里是这样立体而生动的感觉。

他有点晃神,然后下一秒就被心机大橘挠出三道血痕。

傅红雪:“…………”

于是开始动手抓猫,又很害怕自己的手会重,会伤害到它,结果被泼大橘又挠了好多下,忙活了许久都没弄好,还把自己弄得特别狼狈。

面对秦蔻似笑非笑的表情,傅红雪抿着唇,别开了眼,不太想承认自己干活干得不好。!

***

端午节的另一个记忆就是带在腕上的五彩绳了。

既然是船,自然是沿着海走,楚留香热爱阳光与碧绿大海,船常年都在南海沿岸,并不太喜欢去东海,故而在口味上来说,与两广、福建的口味接近,粽子吃咸口,喜欢烧肉粽,又爱海味,所以鲍鱼瑶柱粽他也很喜欢。

甚至还想到时候带一点回去给三个义妹当伴手礼。

***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如果到时候传送是直接传送到大沙漠,他是准备提着大包小包去打石观音吗?

思维又忍不住发散:可惜不能带陆小凤回去,不然的话,用他那鬼斧神工的拍照技巧,给石观音拍上一张照片,恐怕石观音都能活活把自己气死。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根本就没自己的口味喜好,给他什么,他就默默地吃掉什么,一直垂着头,特别安静,根本不说话。

上大学时有一次,大家说起各地吃什么粽子的话题,秦蔻顺嘴说了一句在家里不剥好我都不吃的,换来了室友忍笑的大大白眼。

不过嘛,她一向觉得,在吃这件事上,多尝一尝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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