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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40【二更】

  • 作者:三蔓子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9-23 13:32:40
  • 字数:11052字

她柔软又甜蜜,像多汁的浆果,挂在秋日的枝头,沐浴着阳光与牛奶的香气,颤颤巍巍地摇晃着,被残酷地挤出甜腻腻的果汁来。

……真好,真甜。

秦蔻的身子软绵绵的、又滚烫烫的,像是一块能挤出岩浆的海绵一样,两个人出来的仓促,这大半夜的,她又没心思收拾自己,于是发丝凌乱,面色也绯红,生了懒筋一样,抱着一点红的一条手臂,七扭八歪地走路。

一点红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门吱呀一声开了,楼道里常亮的应急灯挤进罅隙,像是一条线一样的打在屋内,两个鬼鬼祟祟的人从门内挤出去,然后又反手关上门,防盗门略有些沉重的关门声在身后响起。

好不容易,终于成了。

她是天上的月亮。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好像也在悄悄咪咪地靠近他。

他有点……欲罢不能。

他只能自嘲:一点红啊一点红,你算个什么东西?人家如此待你好,你却想着要恩将仇报。

但她好似一只猫儿L,又轻灵、又狡黠,有意无意地伸出她的爪子,轻轻拨弄一下他,然后转身就跑,他被拨弄得如此狼狈、如此心焦、又如此……欢喜。

那个铁盒子里的东西的确有点少了。

两个人走在小区的路灯下。

秦蔻呼出一口气,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好热……”

被恐怖片吓到的时候,她就往他身后躲,缩成小小一团,呼吸很温暖,喷洒在他的后脖颈之上,那距离与感觉对他来说都太过陌生、也太过刺激,他只能暗自调整呼吸,一面告诫自己莫要肖想,一面又忍不住希望她再多一点、多一点地依赖他、亲昵他。

他垂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心下了然,道:“我自小就这样。”

他的蔻蔻笑了起来,又戳了戳他的手臂,说:“红公主!”

一点红:“…………”

……就是说他这个身板和身手,到底哪里和公主有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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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步子猛地停住,回望了一下身后的小区高楼,皱了皱眉。

秦蔻问:“怎么了?”

一点红道:“……衣服。”

秦蔻:“啊?”

一点红有点郁闷:“你支使我上楼来帮你整理耳环,我只当真的是如此……就把换下来的衣裳洗了。”

谁知道,一进了那个门,骨头连带着皮肉全融化在里面了,等闲想不起衣服来。

这……洗衣机虽然很好很省事,但如今的科技还没发展到可以自动晾晒不是?

这三个多小时过去,忘得是一干一净。

秦蔻歪头。

她想了想,忽然说:“嗯……是你晚上接我的时候穿的那一件么?”

一点红道:“嗯。”

秦蔻说:“啊……我下楼的时候往窗边看了一眼,是挂在晾衣架上的呀。”

一点红:“…………”

一点红神色微妙地说:“怕不是楚兄。”

他怕不是早就瞧出不对劲,根本就知道他早了是下不来的,于是睡觉之前,慢悠悠、游刃有余地把洗衣机里的衣裳弄出来搭好,这才自己去歇息去了。

看透一切的楚留香!

……怎么说呢,偶尔也并不是很想被挚友看得这么透透的=。=

秦蔻把头搁在他肩膀上,笑得身子都在颤,一点红长叹一口气,把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揽在她的腰上,做个支撑。

小情侣聊起天来就是这样的,有一搭没一搭,大多数时候,都没那么多营养,爱意正是自这种琐碎的漫谈之中流淌出来的,没营养的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与真心交往的人说起来,这些没营养的话,也才能让人这样的愉悦。

从这个角度来说,真正的爱人必定先要从朋友做起的,刨除了那些身体上的、原始而本能的欲念之外,他们就是朋友,永永远远的好朋友。

这道理明明是非常简单、能懂得人却太少。

秦蔻说:“诶,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交往过的男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说:“江晨?”

秦蔻说:“啊不是他,是另一个。”

这个男朋友是上大一的时候谈起来的。

因为很快就分了手,那能有多刻苦铭心?她许久没想起这人了,只不过今天,在路灯之下,在蝉鸣之中,她久违地思考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因此忽然想起了这个反面案例。

她想了想,说:“我感觉他像个机器人。”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求解:“何意?”

他不是不明白什么叫机器人——在现代呆了好一阵子了,陆小凤又很喜欢这种非常天马行空的东西,一点红闲着没事的时候跟着陆小凤看了不少电影,不至于

连这个都不懂。

他只是不明白,

?,

在手上比划比划,说:“他对女朋友的态度啊,就像机器人一样,提前设定好了程序,遇到什么事情就触发什么反应,比如说,我生气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我为什么生气,而是立刻开哄,什么宝宝别生气了、待会出去吃好吃的呀、我错了之类的,信手拈来,但我问他他错在哪里了,他立刻卡壳,认错只是他设定好的程序而已,至于我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根本不在意。”

一点红抿着唇,没说话。

秦蔻又说:“当然,这个程序还有后续的反应,你猜猜看是什么?”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那就是哄个一会儿L没哄好之后,开启‘与兄弟一同喝闷酒大声抱怨女人太作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苦逼的男人’模式!哦,对了,还得加上不知道是不是真醉反正大半夜的要给我打电话发酒疯,莫名说一通他有多多多爱我的内心剖白。”

一点红:“…………”

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恶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恶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料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凶……”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死在这种过于甜蜜的滋味里头,若是秦蔻早些时候不是看着铁盒子漂亮,买了普通装的话……

想法又开始不自觉地偏移到了天边去,他当机立断,斩断不太对劲的思绪,问她:“吃什么,我去点菜。”

秦蔻坐在塑料椅上

17[(,

说:“拿菜单回来看看吧。”

一点红:“嗯。”

拿回菜单,秦蔻噼里啪啦地点了菜,又心想,要不要问问其他人吃不吃夜宵呢?

……算了,总觉得有点子心虚,吃独食、吃独食!

她又点了两罐冰凉凉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的环,和身边的一点红碰了一杯,咕嘟咕嘟喝一口——唔,开架啤酒,其实比不上她冰箱里的那些各种精酿,只能说喝个氛围而已。

然后像是树懒一样,亲亲热热、黏黏糊糊地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抓起手机刷微博。

但凡是新晋的小情侣,大都是这样啦,一张桌子拢共两个人,也不要面对面坐着,就要挨着坐就要挨着坐,和小动物一样凑得那么紧,时时刻刻都要贴贴——即便现在是夏天。

好在,是夏天的夜晚。

灯火的余波在闪烁,啤酒的气泡自杯中上浮、破碎、芬芳,更加芬芳的是被风吹起的、她的秀发,炙烤物滋滋地冒着油,孜然、辣椒粉与大颗粒的盐,牛羊肉被烤出的油脂顺着烧烤篦子落入炭火之中,嘶啦一声。

他放松地吃着,与秦蔻碰杯喝酒,又说起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她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自然也不再隐瞒,那些真实的刀光剑影、江湖仇杀,实在精彩极了,听得她睁圆眼睛,赶忙又喝一口酒压压惊。

她也讲起了她以前大学时一次上台演出,主音吉他手进sl之前,一弦直接崩断了,他那吉他是双摇琴,剩下五根弦音全跑了,秦蔻这个节奏吉他冲上去硬顶了八个小节,剩下八小节是示意贝斯手做的sp……差点没给贝斯手乐死。

还有一回,王思雨打鼓打了一半,鼓槌飞了,没带备用的,她硬着头皮用手指去敲镲,硬生生敲完一首歌,手疼了三天,从此以后上台都是拿一捆鼓槌上的。

其中的暗潮涌动、急速反应,与打斗之时的随机应变倒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吃着串、聊着天,瞧着三三两两趴地上打盹儿L的小狗,时不时相视一笑,他们说的话并不腻歪,只是分享着自己的记忆、想法与感情。

本来想着是下楼买完东西就回的,结果吃了个饭,硬生生搞到一点多,回家的时候都一点半了……这,火再大,吃顿烧烤也灭得差不多了。

秦蔻软绵绵地躺在床上,说:“洗澡睡觉吧……你先去,你洗完我再洗。”

一点红点了下头,把充满烧烤味的衣服扔到脏衣篓里,带着换洗衣物进浴室了。

淅淅沥沥地水打在了他身上,他打散了头发,昂高了头,令清洁的水流打在他的脸上,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有人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挤了进来。

一点红没回头,缓缓睁开双眼,盯着自己面前贴着瓷砖的墙壁去看。

她奶白色的手臂换上了他的腰,又把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背上,有点苦闷、又有点撒娇意味地说:“听见浴室里的声音就……又想你了……”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没说一个字,只是用自己那种惨白的、满是厚茧的手轻轻抚摸上了她的手。!

秦蔻就跟他讲起了豌豆公主的童话故事,一个真正的公主,十几床被褥下面放了一颗豌豆还能硌得她一晚上睡不好觉什么的。

一点红:“…………”

她垂下头,去看自己抱住的那只手臂。

惨白色的皮肤,几乎能瞧见在皮肉之下跳动的血管,他虽然身子精壮结实,大臂和小臂的肌肉线条极其流畅有力,但架不住人皮肤实在太白,指甲上去稍微那么一划,就能瞧出一道痕迹来,他此刻穿着短袖,手臂露在外头,这么一看,真是惨不忍睹。

***

而且还划破了w~~

秦蔻戳了下他的胳膊,说:“豌豆公主~”

一点红:“那是什么?”

他与秦蔻……

秦蔻是他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人,他不通情爱,说话做事全凭本心,一步一步朝她靠近,最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觉得秦蔻会喜欢他,只因为他认为,自己乃是泥坑里的人,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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