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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合格的仆人

  • 作者:二十七男
  • 类型:修真
  • 更新:2021-07-05 01:46:24
  • 字数:5848字

河水上弥漫的雾气在逐渐热烈的阳光下散去,昨夜的雨,并没有影响天空的心情,蓝天依然清朗干净。

“不用了……等等,还是准备下吧,不要用只有你才能驾驭的伯德纹马,那两匹塞尔塔马没有闹脾气了吧?我要和桃乐丝去一趟伦德,你不必和我一起。”罗秀依然在想着索罗伦斯雕塑中英武的天神普罗米修斯,策马的动作像极了昨天陆斯恩驾驭伯德纹马时的气度姿态。

裴卓仙商行会在每日的清晨将出产自法兰纪龙德河大白鲟的珍贵食物送到夏洛特庄园,让尊贵的克莉丝汀夫人和格利沙尔塔小姐享用。

“微酸的香槟,和鱼子酱浓厚的油脂感最为区配。银勺不能用来将鱼子酱送入口中,因为那种金属味会破坏鱼子酱在口腔里爆涌出来的完美味道。”陆斯恩从桃乐丝手里收回银勺,换上了象牙长柄小勺,布置餐桌的事情一直是多琳在做,桃乐丝并不怎么在行。

青花瓷盘上印着东方风格的独特纹饰,在经过冰冻之后,陆斯恩开启了一罐鱼子酱,将这种号称“黑色黄金”的美味均匀地撒布在上面。

“小姐今天有什么安排?需要准备马车吗?”用完早餐,陆斯恩询问道,罗秀正凝视着伊苏河。

“夫人昨天晚上重温了一下埃斯库罗斯的作品《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所以睡的比较晚,她吩咐不用为她准备早餐了。”所谓的忠诚,并不会因为这样小小的谎言而减损半分,陆斯恩说着克莉丝汀夫人随口编出来的理由。

如果让罗秀知道陆斯恩和她的母亲在书房里呆了一夜,这位大小姐一定会疑惑地想入非非,然后给陆斯恩许多难题。

这个发现让罗秀闷闷不乐,所以她决定不给陆斯恩出风头的机会,他那样装模作样地御马,一定是要勾引伦德街头贵妇人小姐的眼光。

“虽然是悲剧,但观赏完这部悲剧的人们都会在悲伤中带着点欣慰。原来是在自我安慰,天神也有天神的悲惨命运,所以人们对自身的苦难就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小姐的分析,一针见血,足够让许多只会专注于作品本身的评论家汗颜。”当谈论起歌剧艺术时,罗秀身上的那种自信和淡定更加明显,小女孩开始散发出知性女性的美丽,并不亚于那位创作出长篇连载小说《勇士》的雅兰斯夫人。

陆斯恩欣赏这样的罗秀,也欢喜着骄傲任性的罗秀,更怜惜着一出生就背负不幸的她。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罗秀想要选购一些贴身物品,带着陆斯恩不方便,更何况她绝不能让陆斯恩知道自己的尺码。

“哈哈,果然是小女孩,尺码都是小号。”

罗秀想着陆斯恩可能的台词,俏脸羞红,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古拉西剧作家的悲剧主要不是写悲,而是在于表现崇高壮烈的英雄主义思想。根据亚里斯多德定义,拉西悲剧描写的是严肃的事件;目的在于引起怜悯和恐惧,并导致这些情感的净化;主人公往往出乎意料的遭到不幸,从而成悲剧,因而悲剧的冲突成了人和命运的冲突。”罗秀柔润的红唇触碰到微微金黄色泽的黑鱼子酱,停住入口的动作,“埃斯库罗斯被称为古拉西悲剧之父,但我并不欣赏他的作品《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相对而言,索罗伦斯的雕塑《天神狩猎》中驾驭天马紧盯猎物的普罗米修斯,更能体现出艺术的美感。随意地将人类对于命运无奈抗争的悲哀,加诸于高高在上的天神,这只是人类因为自身渺小而刻意追求的自我安慰。”

夏洛特庄园没有杂种马,这里的驯马师需要面对的都是刚烈难驯的纯种马,格洛依然记得在一个月前,自己被伯德纹马庞大体型和神骏姿态所震撼,面对以天马姿态奔驰而来的伯德纹马,居然忘记了躲闪,如果不是这位侍从官,以高超的骑术和强硬的臂力扭转了马头,格洛现在不死也会重伤。

“阿尔多斯公爵驰骋于战场的坐骑就是一匹伯德纹马,在平定叛乱的最终战役里,这匹被马勒迪兹陛下赐予‘忏悔者卓尔’称号的家伙,一马蹄就把挥剑刺向阿尔多斯公爵的叛乱大公重甲保护的胸口踹塌。”陆斯恩看到格洛刚才拿着马毛刷在讨好伯德纹马,揶揄地笑道:“你可要当心了,这一匹然没有经过战场训练,不会挑着你胸口踩下去,但它马蹄上的力量,已经足够踩碎你最坚固的头颅了。”

格洛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脑袋,似乎欣慰于它还完完整整,笑着道:“经过一个月的日夜相处,它们两个已经对我没有敌意了,从3天前开始,它们允许我在马厩陪伴它们过夜。”

一个专业敬业的驯马师,就会像格洛这样,和马儿吃住在一起,如同对待自己的伙伴亲人,甚至情侣一样爱惜,才能够最终驯服马匹骨子里残存的野性。

“继续努力,相信你会成为伦德最年轻的顶级驯马师。”努力向上的年轻人,总是讨人喜欢,陆斯恩拍了拍格洛的肩膀,也没有觉得以自己现在的年纪,老气横秋地鼓励别人并不合适。

“是,陆斯恩大人。”格洛也有些别扭,自己分明还大了这位侍从长近十岁,但想想对方的身份和超越自己的马术,也就释然了。

“小姐要出门,准备一下,用那辆修整了底盘,加装了减震设置和天窗的马车,车轮上的狩猎女神阿尔忒密斯标记,用砂轮擦掉。”古拉西神话中,阿尔忒密斯曾经是普罗米修斯的情人,但她却先后和普罗米修斯的哥哥,父亲甚至母亲发生了不伦的关系,塔利的马车生产商以阿尔忒密斯作为标记,罗秀肯定不会喜欢。

陆斯恩露出温和的笑意,对主人的照顾体贴入微,细心地把握住每一个会影响主人心情的细节,才是一位合格仆人。

他对自己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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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下漫画的黑执事,我现在申明一下,除了主角是恶魔,是仆人。其他剧情完全没有关系。

有几句话和漫画几乎一样,而这几句话,几乎可以确定主角的风格,很遗憾。

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我只是个仆人”,“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

主角也会泡红茶……

仅凭这点,居然有人说,这就是黑执事,很遗憾,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只看了那本漫画的第一卷,还是连本书的楔子也没看就说这样的话。

我是一个不喜欢争论的人,我的公告早就说明了。

谦恭,自省,细致,礼貌,慎言,我一直这样要求自己。

马,尤其是能够成为战马,背负重装骑士的纯血马,非常的珍贵。一匹合格的战马,价值等同于四十头母牛或者九头优质公牛。

因为纯血马的稀少,以及骑士们的大量需求,纯血马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人们普遍认为它们只应该臣服于骑士,奔驰于战场之上,而不是被套上车辕,拉着沉重的马车,只作为有身份地位人士的代步工具。

陆斯恩莫名其妙,走向马厩,一路回想着刚才说错话了吗?

……

来自云秦大陆的瓷制餐具,是伦德贵族的最爱,用这种奢侈的餐具盛着精美的食物,尽情地享受时,那种带着罪恶的优越感,常常让他们感叹,“天国会有这么精美的瓷器和食物吗?如果这是一种罪,我宁愿做一生的罪人。”

……

看到陆斯恩,年轻的驯马师格洛丢下手里的马毛刷走了过来。

他十分佩服这位和小姐同年的侍从官,很难想象,这么年轻的人就能够让最桀骜不驯的伯德纹马服服帖帖。

在伦德的顶级餐厅里,也能吃到这种美味,但他们习惯将奶油,鹅肝,马赛鱼片,剁得细碎的优银香花蕾和莴苣,还有腻腻的生蛋黄,一层一层往上堆,味道自然很好,但吃得再多,也不会知道鱼子酱的真正味道。

“母亲呢?”罗秀看着洁白餐巾后的空座,疑惑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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