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幻想小说网 > 历史 > 绝品医仙在都市

第四百二十三章 安排众人

  • 作者:夏商周
  • 类型:历史
  • 更新:2021-09-12 16:50:06
  • 字数:4074字

可他突然想起来,在他的混沌空间之中,还有一个人。

陆昌明!

而独孤雁也朝着叶凡拜谢道:“多谢师傅成全!”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那你去跟他们交代吧,剩下的人,我可就带走了。”

众人欣喜,躬身拜谢叶凡。

叶凡说完,正要离开。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其他人。

叶凡将所有人集合在一起,包括付天圣他们。

自从他重伤了陆昌明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他。

付天圣几人相视一眼,随后朝着叶凡躬身道:“是,师傅!”

“记住,这些人各有所长。你们要根据他们的长处进行教导,我会不定时的过来看看你们。行了,我还有事,就不对你们敦敦告诫了。”

粗略计算了下时间,叶凡发现,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了三百年,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算了,先办正事,回头在看看他。

叶凡离开混沌空间,猛然发现高天步云表情很夸张,知道他在想什么,便开口说道:“以后你自然会知道!”

“这些人是你们的师弟,修为很低,以后还需要你们来教导他们。付天圣,李建奇,蒋何为,赵炳龙,从今天开始,你们四人升任长老,以后负责监管众人修炼。”

叶凡看到他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老高,要不要拜我为师。说不定我哪天心情好,可以助你突破仙人之境。”

“滚,老子就算百年不突破,也不会拜你为师。”

“有骨气!”叶凡神秘笑着说道:“不过我觉得,你会在不久的将来,改变这种想法。”

“放心吧,就算他们都成仙人之境,我也不会拜你为师的。”

“呵呵……”

……

独孤雁将章程五人带入到门派之中,认真教诲。

几人认真听着,并将其牢牢记入心中。

“章程听令!”

突然,独孤雁的语气凝重起来:“从现在开始,隐门门主之位,由章程接任,希望你能好好管理隐门,将隐门传承下去。”

“弟子遵命,我一定会将隐门管理好,不会让其变成一团糟粕!”

“如此,甚好。”独孤雁点头,含笑看着对方:“现在,将隐门的门规默背一遍。”

门规终究只是一个指导作用,用心之人,自然会时刻谨记。

而空口之人,一定不能背出来。除此之外,还可以从他们的神态之中,甄别出来,一些人到底有没有别有用心。

独孤雁虽然相信章程。

但隐门传承,乃是重中之重,绝不能因为他识人不明,而断送了隐门的前途。所以,几乎隐门门主的接替,都有这么一个过程。

而隐门存留至今,一直保持良好的作风的原因,正是这严谨的态度。

好在章程将门规记得很熟,同时脸上一直保持着虔诚的表情。如此下来,独孤雁才放下心来。

当他背完后,独孤雁拍着章程的肩膀道:“好好修炼!五年之后,我们再见!”

“谨遵师尊之命!”

独孤雁从房间中出来的时候,看到叶凡和高天步云已经在等着他,便开口道:“我们可以出发了!”

“既如此,那我们走吧!”

叶凡召出玄冥,踏剑而行。高天步云见此,刚想踏上去,谁知叶凡却道:“滚下去,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天天蹭我的,你好意思?”

“我那是灵剑!”

“灵剑又如何?何为灵,你自己难道不清楚?老高,总蹭我的,不太好吧。”

高天步云顿时大怒,却又无可奈何。

他知道叶凡想干嘛,无非是想让他低头而已。

可他偏偏不。

用灵剑便有灵剑,除了慢一些,也没其他的坏处。

瞪了叶凡一眼,高天步云召唤出他的灵剑,然后踏上去。

而独孤雁摊开双手道:“东西全分给其他人,我没有!”

“‘仙人之境可以御空飞行,在这儿装什么装!”叶凡无语的看着两人:“你们隐门就浪费一些灵气也不愿意。我还有事,你们两个先去燕京吧。”

说完,也不给两人说话的机会,叶凡的玄冥便急速远遁。

刚刚叶凡已经探明,混沌空间之中的陆昌明同样达到合体境的巅峰,而他所修炼的剑法,早已经熟练。

现在唯一缺的,就是渡劫。

叶凡找了一处沙漠,然后将其提溜出来:“你该渡劫了!”

“渡……渡劫?”陆昌明懵逼的看着叶凡,问道:“该怎么渡?我要怎么做?”

叶凡道:“先以肉身硬抗雷劫,若是扛不住,想办法将雷劫劈碎就行。若是体内灵气耗尽,就躲在阵法之中……”

“就这么简单?”

他就像是一个宝藏般,总能给人意外的惊喜。

暗自咂了咂舌,高天步云撇撇嘴,装作不羡慕的样子。

高天步云其实已经猜到叶凡身上有一件可以容纳生物的东西。

可当看到一百多个人被他全部带走,他觉得此事绝不简单。

“多谢师公!”

哪怕是仙器,也有一个限度吧。

如今装了两百多人,也不见叶凡有什么其他表情,那么这件东西,绝对非比寻常。

虽然已经习惯了叶凡的神秘,可随着他知道的东西越多,他越是觉得叶凡不简单。

看到独孤雁点头,叶凡便向那些人道:“前去修真界的人,现在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下一刻,空间流转。众人发现,他们处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阅读绝品医仙在都市最新章节 关注https://www.smrhm.com/article/28780.html

(快捷键 ← )上一页 目录(快捷键 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