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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杯酒

  • 作者:喻言时
  • 类型:历史
  • 更新:2021-07-11 00:26:59
  • 字数:9430字

季悄吟租的这套小复式朝向好, 采光也好, 夏天晒人,冬天倒是暖和。

下午三点,阳台铺满金色阳光, 光斑一圈一圈晃动不停。

除了常助理和万方培几个心腹知道,酒店大部分员工还是一无所知。

大概是和宋雁书在一起太甜蜜了,这个夏天过得特别快。季悄吟没怎么觉得热,夏天就过完了。

虽然宋雁书并不怕被其他人得知他和季悄吟的关系。但季悄吟怕。她觉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 没必要弄得人尽皆知的。所以两人还是处于地下恋的状态。

一两个月没翻,它竟然还有一半的电,这电池未免太强了些。

十一月, 深秋, 满城草木清寒。

寻常的周六, 季悄吟轮休。

青陵深秋的天空瓦蓝瓦蓝的。暖暖的阳光照着季悄吟的后背, 仿佛夏天还没过完, 对这座江南城市的爱也来不及全部形容。

kindle买来尽拿来盖泡面了, 里面存的四五本小说断断续续看了一年也没看完。

今天难得有那闲情逸致,她将吃灰许久的kindle给拿了出来。

看的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时间就像是那沙漏里的沙子一下子就溜走了。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 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下午,她搬了把椅子坐到阳台上看书。

养母一直在催她找个人安定下来。如今她找到了那个人。可是他愿意跟自己结婚吗?她不确定。

她毫不怀疑宋雁书是爱她的,可是结婚呢?

倘若他也愿意,他那样的家族会允许他娶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吗?

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将季悄吟的思绪给拽回来了。她刚刚走神了。

“喂,雁书?”

“半小时以后我来接你,带你出去吃饭。”

“好。”

季悄吟挂断电话,视线再次投向kindle屏幕上,注视着那行文字,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她和宋雁书还没谈多久,怎么就惦记上结婚了?是不是太心急了点!

她哑然失笑,将kindle合上,拿进客厅随手丢在茶几上,转身进了卫生间。

洗漱化妆,穿衣换鞋,二十分钟后搞定。

宋雁书的语音电话再次响起,“我到了,下来。”

季悄吟:“马上。”

她背上一只豆绿色小方包飞速下了楼。

——

宋雁书今天穿了一件浅咖色风衣,内搭一件蓝色的细线毛衣。那蓝色十分明亮,近乎纯净,将他身上一贯的冷峻筛去了不少,变得温文尔雅。

平日里西装革履总归还是太冷清,她还是喜欢他私下穿得休闲一些,看上去不会那么高高在上,会显得更加平易近人。只有这样,跟自己的差距也缩短了。

看到他身上的毛衣,季悄吟不禁笑了,“咱俩今天穿的像情侣装。”

宋雁书扭头看她,发现她同样穿了一件蓝色的毛衣,颜色也十分相近。只不过她的毛衣是粗线的,洋气的泡泡袖,衣服宽大,松松垮垮地罩在身上,将她她整个人衬得愈加小巧。

他笑,“说明咱俩心有灵犀。”

季悄吟喜欢“心有灵犀”这个词,说明他俩之间有默契。这种默契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日积月累,慢慢养成的。

这是不是说明日后他们会更加契合对方?是不是说明他们有一起共度余生的潜质?

车子七拐八拐,离开了市区。

越往郊区车流越稀疏,周围的房子急剧减少,只有成排的合欢树,树叶黄了

一大半,落败萧瑟。

季悄吟往窗外探了一眼,狐疑地问:“你今天要带我去吃农家乐吗?”

宋雁书自如地打着方向盘,嗓音慵懒,“算是吧。”

季悄吟:“……”

什么叫算是?

不过她也没有细问,他这人总是能搜罗出很多美味的餐厅。甭管是不是农家乐,他总不会让自己失望。

开了不知多久,导航实时响起:“前方即将进入雪岭隧道,限速40,请谨慎驾驶……”

宋雁书送开油门,及时减了速。

黑色小车平稳驶入隧道,路灯暖黄的光悄悄掉进车内,两人的身上好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毛边。

“还记得雪岭隧道吗?”宋雁书转头看她,嗓音低而沉,眸光分外清湛有神。

雪岭隧道,好熟悉的名字。

季悄吟说:“好像听过。”

但具体的内容搜罗不出太多。

车子冲出隧道,宋雁书腾出一只手往正前方指了指,温声告诉她:“前面就是青陵殡仪馆。”

青陵殡仪馆!

季悄吟立刻坐直身体,仰起头看向风挡,远远只看到半空中浮出灰白建筑的几个小角,隐在葱绿茂盛的树木后面,若隐若现。

这一带她只来过一次,年初给姜家老太太送葬。匆匆来,匆匆走,半点印象都没留下。

越往前开,那群灰白建筑渐渐明朗起来。

随后车子从殡仪馆大门前呼啸而过。

宋雁书循着记忆说:“那天我的车跟在你后面跟了一路。”

季悄吟一早就认出那天在殡仪馆门口给她让路的宾利是宋雁书的车。只不过她不知道他们居然顺路,而他的车一直跟着她。

她哑然失笑,“原来你那个时候就对我蓄谋已久了。”

“嗯。”宋雁书直言不讳,“我对你一见钟情。”

他说得那样坦诚,那样自然,眉宇间的温柔显而易见。

季悄吟一直觉得过去十一年,她怀揣着对宋雁书的那份暗恋一个人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她不敢告诉任何人,这是属于她自己的小秘密。

她时常觉得心酸,年复一年,天各一方,从无交集,她没有任何机会走到他面前,她完全看不到希望。年初孤注一掷

来海盛工作,也只是她的一场豪赌,赌赢了皆大欢喜,赌输了大不了回老家。一开始她根本没抱多少希望。

殊不知在他们重逢那天,宋雁书便对她一见钟情了。然后不到半年他们就在一起了。这一切远比她想象的要容易。

那过去十一年,她那么小心翼翼,始终不敢往前迈一步,岂不是很可笑?如果之前她能勇敢点,早一点来到宋雁书身边,也许他们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时间过去了也不可能回头,她偏安一隅十一年,这是事实,她无法否认。

好在她终究还是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好在现在也不算晚,他们还有很多年。

季悄吟好奇地问:“如果我后面没有来海盛应聘,咱俩没有再碰到,你打算如何发展你的一见钟情?”

宋雁书坦言:“如果没有再遇到,那咱们就只能做陌生人了。”

他的性格使然,他是不可能去找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女人的。所谓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连人都见不到,哪里还会有后续?心中那点好感,那点悸动早晚都会被时间消磨掉。

“不过我相信真正有缘的人一定会再次相见,或早或晚罢了。”男人语气肯定。

这点季悄吟也是认同的,兜兜转转十一年,她还是再次见到了宋雁书。

“雁书,你还记得中考吗?”宋雁书一直觉得殡仪馆那次是他们的初见,其实那是久别重逢呀!

他目视前方,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自然地说:“记得呀,我中考在十五中考的,还弄丢了准考证。十五中不是你初中母校么?”

“是我母校。”季悄吟眼巴巴地望着他,不死心地问:“你还记得考场里的人吗?比如前后桌?”

宋雁书歪头想了想,“你这么一问,我倒是想起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她心一提,赶紧追问:“什么事儿?”

“我记得当年中考最后一门是考化学,坐我前面的女孩子应该学习不怎么样,做题做得很慢很慢,都最后十分钟了,她居然还有好几道大题空在那里。我想肯定是不会做,不然早写了。我看她那绞尽脑汁,一筹莫展的样子实在于心不忍,我就打算帮

她一把。我踢她凳子,让她抄我的。踢了半天她也没反应。我那个急啊,索性扯她头发。她扎马尾,一抓就准。这下总算有反应了。回过头来狠狠瞪我,让我别影响她考试。我那个气啊,把试卷指给她,赶紧抄。”

“你知道吗?那女孩一脸将信将疑的样子,生怕我害她。不情不愿把最后几道大题抄了。那年我可是宛丘的中考状元。就我给她抄的那几道题,至少三十分。不过她那么菜,多给她三十分估计也没用。”

季悄吟:“…………”

季悄吟觉得她不想跟宋雁书吃这顿饭了。

果然只有她一个人觉得那段回忆是美好的,在宋雁书眼里啥都不是。

她一直不明白他当时为何要去帮一个陌生人,如今才知道他只是看她可怜。

她抱起双臂,脑袋一转,一个人生闷气。

周围怎么突然这么冷了?

宋总察觉到不对劲儿,“你怎么了这是?”

季悄吟冷哼一声,“不想搭理你。”

宋雁书:“……”

“我得罪你了?”他一脸懵。

“闭嘴!”

宋雁书:“……”

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

——

车子最终拐进一条幽深狭长的砖石巷,巷子里安静如常,很少有行人经过,车流更少。此刻整条巷子就只有他们一辆车。

一大片深灰色的老房子,很像民国期间遗留下来的老建筑,季悄吟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路灯从梧桐树枯黄的枝叶间泄漏下来,照在凹凸不平的水泥路面上,像是下过一场秋雨,湿漉漉的,亮晶晶的。

借着这点路灯微光,她总算是看清了路牌——繁花巷。

季悄吟对青陵完全不熟,来这边工作也有大半年了,但一直没抽出时间到处逛逛。她有限的认知里,只知道浪江、堰山、檀香岛这几个地名,最多再加个堰山社区。这个繁花巷是什么地方?

她简直有拿出手机百度的冲动。

巷子到头,在一栋三层小洋楼前,宋雁书熄了火。

他解了安全带,淡然开口:“到了,下车吧。”

季悄吟打量这栋小楼,气派自然是气派的,久经岁月积淀,有种古朴沧桑的美感,年代感显而易见

院门紧闭,也看不清全貌。

她就是再没见过世面也清楚这栋房子不便宜。主人家想必也是也是某个大人物。

她一边解安全带,一边好奇地询问身侧的男人:“这是私房菜馆吗?”

很多讲究的私房菜馆一般都藏在类似的小巷里,不好找,却很有地位,食客非富即贵。宋雁书带她去吃过几次。

男人似乎很浅地笑了笑,笑容里带着点促狭,“今晚的大厨确实手艺不错,你想吃的他都能给你烧。”

说完他站在院门前摁了门铃。

里面的人听闻响动,跑来开门。

一团粉色立在门口,秦问身穿骚包的粉色衬衫,嗓音响朗,“您二位赶紧的吧,外婆等好久了。”

外婆?

季悄吟错愕地看向宋雁书,“怎么回事?”

宋雁书自然地牵起她手,拉她进门,“外婆想见你。”

季悄吟:“…………”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在前文就已经提过悄悄和宋总的矛盾,只不过没有详细写,一个渴望和喜欢的人结婚,一个却不信任婚姻,这是两人分手的根本原因。

虽然如今恐婚的妹子一大堆,但我始终认为婚姻本质是美好的,只要遇见那个对的人。结婚只是人生的一种选择,但并非必须选项。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宁缺毋滥,一个人也很好。

不知道第几次在文里提到《围城》这本书了,这应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名著了。时不时就要回去翻一遍,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谢谢给我投雷和灌溉营养液的盆友,爱你们呦!

她不禁扪心自问,婚姻是一座围城,她能心甘情愿踏进去吗

如果这座围城里有宋雁书,她自然是甘愿的。

季悄吟的目光定格在这行黑体字上, 有那么一两秒钟她想到了养父养母。

养父养母是典型的老一派作风,相亲结婚,婚后夫妻和睦,相敬如宾,几十年携手共度,虽清贫,但始终不失温馨和甜蜜。

第47杯酒

养父是她见过最疼老婆的人,她从未见过他跟养母红过脸,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

她有关未来枕边人的期待全部都来自养父。

她是个俗人,她总归还是向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

转眼间, 满城金色, 秋天来得悄无声息。

等季悄吟有所意识时,青陵已经进入了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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