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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只能认命呗

  • 作者:提灯摇曳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12 05:57:42
  • 字数:7968字

“小三月,现在是什么年份了?”

也不知道故事走到哪了,开始没有?

“小姐……”

小三月委委屈屈的跪着,看着自家小姐沮丧的样子,似鹌鹑般窝在一边。

叶桑榆像晒干的咸鱼,蔫在床上。

倒也不必一对一查户口挑人穿越吧!改名还来得及否?

听说穿书文里面,如果按照套路出牌的话,只要远离男女主,等到故事走完的话,指不定就真的回去了。

况且自己看了小说,大致内容还记得,规避风险,扭转乾坤,活下去的可能还是有的。

“今年是我们越国昌德三十五年呀”说着,三月又瘪起了嘴。

振作之后,她想理清一下思路,先要适应女配这个身份。

为什么偏偏是女配呢?给我个女主不好吗?

“小姐,你是不是脑子烧……烧坏了?”

“三十五年?还好,还好。”

叶桑榆拍了拍心口,重重舒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这个女配横尸当场,挫骨扬灰的时候。

不如看开点吧!

纸片人的时候,还可以苏一苏,谁知一夜之间,风云突变。

明明只是无情客,转眼却成书中人。

这也太荒谬了吧!

叶桑榆懒懒的爬下床榻,找了一面镜子。

想看看书中嚣张跋扈的女配——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敢多次勾引男主,虽然都是以失败告终,且次次偷鸡不成蚀把米。

本以为自己应该长得貌若无盐,一脸凶相才对,毕竟相由心生。

谁知镜子里的姑娘,十来岁,或许是因为昨夜发热的缘故,潮红未退,脸色粉嫩恰如桃蕊,面容精致,媚眼如丝,肉嘟嘟的带点婴儿肥,十分可爱,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闪耀而灵动。

往后退了退,唔,就是太瘦了,原先叶桑榆低头望山引以为傲的资本彻底没了。

才十岁,就是一个小孩子,再长长吧!

“小姐,奴婢赶紧帮您梳洗了,就去老夫人那里请罪吧,去太晚我怕小姐又要挨罚了。

既然小姐你忘了,奴婢就好好跟您说一下,不懂的就问奴婢。

咱们叶府是老太太当家,不过帮着管理府中事物的是大夫人。

她向来严厉,特别注重府里的规矩,没人不怕她的。

况且大家又说是小姐你推大小姐下水的,大夫人为了自己女儿也会重重罚你的,唉~”

三月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

“小姐你等会儿去老夫人那求求情,她向来疼你,只要你乖乖认错,大夫人会看在老夫人面子上不会罚太狠的。”

“我昨天刚从水里捞上来,怎么还要去请罪呢?”

太不人道了,才死里逃生也没人体恤一下吗?

三月说的大小姐应该就是女主叶桑柔吧!

这就要见面了,她又新奇又有些对未知事物的畏惧。

不过女主心地善良,应该好相处吧,看书的时候还挺喜欢她的。

一个府里的姐妹,再躲也躲不到哪里去,以后不抢她男人就好了。

“可是三月,我为什么要推大姐姐落水呢?”

“小姐,您自己不记得了,奴婢又怎么知道呢?”

小姐莫不是昨晚真的被烧坏了,有些事情不记得了,但还好不算太严重,看小姐说话还挺正常的,要跟小姐说清楚,免得去了大夫人那,又遭苛责。

“小姐,您赶紧坐下,身子还没好呢,奴婢以前倒是听说过有些穷苦人家的孩子,因为小时候没钱看病,也有把脑袋烧糊涂的,奴婢也不知道以后如何跟将军和夫人交代。

等门房那里能放我们出去了,奴婢一定请个好大夫给小姐好好看看,不能落下病根。”

叶桑榆被强行搀扶着坐到床上,听着三月悉心叮嘱。

这小丫头,竟然以为我脑子被烧坏了。

不过也好,正好给我找一个失忆的借口,免得露出马脚。

这丫头看起来对原主还挺好的,不过,小三月,你家小姐可能不在了,昨天晚上……

叶桑榆闭上眼睛,试图回忆昨天原主的经历。

但是,除了一种溺水的窒息感,还有对死亡的恐惧,竟然毫无记忆。

自己为什么会落水,和叶桑柔落水又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别人穿书还能继承原主记忆,为什么到她这就不灵了。

还要去面对陌生的一大家子,这可真是一大考验。

叶桑榆想着这女配真的有点惨,虽然原书中,她一直处于拆男女主CP作恶多端,被读者集火的位置。

但是,她真的不会觉得女配就得被不分青红皂白的钉在耻辱柱上。

况且女配身世凄惨,自幼便孤苦无依,父亲叶国公叶行舟十年前从战场失踪就再也没回来了。

而她的母亲沈氏,在生她之时,忽闻噩耗,差点难产而亡,为着刚出生的孩儿和生死未卜的夫君才熬了过来。

战讯传来时,并没有运回叶国公的遗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沈氏痴心,始终认为叶国公只是失踪了,并非亡故,她觉得叶行舟一定会回来的。

一年后,她毅然离家前往边关,谁知,这一走就是九年。

叶桑榆除了沈氏留给她的三个仆从,还有她母亲所有的嫁妆。

这嫁妆可不止叶府里库房堆放着的,更有叶府众人没过眼的大量酒楼、地契、商铺。

这些都在叶桑榆奶娘那收着,这才是老太太盯着的东西。

不过原主是不知道的,她的奶娘又被赶到庄子里,所以只跟祖母亲近。

说来沈氏也是孤女,嫁给叶将军前,是一个有着七窍玲珑心和极具经商头脑的女子。

不过这世上对女子束得太紧,对抛头露面的女子不喜,更何况是市农工商以商为末为耻的古代呢!

后来偶然与少年时的叶行舟相识,甘为深宅妇人,做了世人眼中乖觉贤惠相夫教子的好儿媳,只奈何好景不长。

叶桑榆自小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怎能不长歪?

原书中说道唯有叶老夫人,就是叶桑榆的祖母对她十分疼爱,千娇百宠如珠似宝。

但凡她要的便是天上星,也要捧到孙女跟前儿。

但是,书外之人,还能看不清这是嫡亲的祖母对她的捧杀吗?

疼爱她会不让她同府中哥儿姐儿一起去上学读书识文断字吗?

疼爱她会让她养成目中无人,自以为是,骄纵跋扈的性格吗?

疼爱她会在她七岁时将她母亲留给她的嬷嬷借口赶到乡下庄子里,只允许两个半大的孩子照顾她吗?

这叶国公府在老国公之时盛名在外三十载,如今不过是污泥一滩,空有一个壳子粉饰虚名,在叶国公失踪这十年,更是大厦将倾,朽木难扶矣。

就像这桑梓院,外人瞧着她是老太太最疼的孙女,其实内里不过三两个人,院内有乱草横生,空旷破落,无半点生人烟火。

这是野蛮生长,自生自灭的节奏吧。

叶桑榆在三月给她打水洗漱之时站在窗前,抬手还能触摸到杂草攀上窗台,可见是鲜有人至了。

她望着院中败落苍凉景象,很难相信这是书中被祖母骄纵惯了的女配该有的待遇。

也对,原书中当然更多的将笔墨放在女主叶桑柔的身上,像她这种坏事做尽的女配,哪里值得多加描述。

也罢。

叶桑榆,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如果你真的不在了,便好生投胎去,来生定要寻那双亲安好,简单快乐的富贵人家,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

等我离开叶府之后,如果有机会,我会代你去寻找你的父母,也算是弥补你此生的遗憾了。

“小姐,奴婢帮你梳洗。”

叶桑榆转头看见小三月端着一应洗漱物品跨进房门。

“你放下吧,我自己来。”

叶桑榆熟练的将巾帕沾湿,自顾往脸上抹了抹。

又往一旁的妆台上走去,看了看妆台上摆着的小抽屉里,随手翻了翻,都是些俗气的大金簪,金镯子。

你要是不说还以为这是老太太的首饰匣呢!

“三月,你帮我梳一下头发,稍后我们就去见老太太。”

这古代的发髻繁复,她还真的不会。

“好”

叶桑榆坐在那里,三月乖巧的给她梳头。

“小姐,你今天真的好好说话哦,”

她笑眯眯的一边拨弄着手中的头发,一边大着胆子说道。

“感觉小姐今天有点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凶人不舒服了是不是?”

“有那么一点点”

叶桑榆在镜中看到背后的小丫头怯懦的伸出指尖比了一下。

“其实,小姐平时看起来凶,人也挺好的”

“人好?”

叶桑榆扭头看了她一眼,恨铁不成钢道,“三月,理智追星,你滤镜不要太厚。”

“滤镜,什么是滤镜啊?”

“这……说了你也不懂,总之就是在你眼里,你是觉得你家小姐什么都好是不是?”

“嗯”那丫头呆呆的点头。

过了一会儿,在镜中看到头发好像弄得差不多了。

“好了吧!”

“等等,小姐还没上粉抹胭脂呢!”

三月将原主平时用的那些个小盒子打开摆在她面前。

叶桑榆低头看了看,眉头一皱,这庸俗的颜色,劣质的腮红,刺鼻的粉底。

“不用了,今天不上妆了。”

原主这脸用这些劣质品不是添乱吗?暴殄天物。

“那好吧!”

正好,三月梳好两个简单的小桃苞,跟她头上的差不多,不过稍微复杂一点。

身上则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裙,脖子上带了个银色的项圈,上面有一把小锁,小巧精致,十分可爱。

叶桑榆在镜前欣赏了一番,心情竟然不错。

她转过身来,踮起脚尖拍了拍三月的肩膀。

“小三月,只要你好好听话,本小姐不会亏待你的,走吧!”

“嗯,奴婢会的。”

三月十分高兴,追着叶桑榆出门去了。

两道清脆的声音渐行渐远。

自己能够坚持看完这本书,就是因为男主很深情很深情,代入感极高。

但是你清醒一点,他是女主的,不是女配的。

那本书开篇就是昌德三十八年,男女主在这一年某一场赏花会上相遇。

既然一切还来得及,那就要从现在开始,把自己的人生轨迹和主线故事错开来。

在意识到自己不是做梦,醒来之后没有感动只有悲痛之后。

但是。

那个温文尔雅,腹黑专情,姓风名潜字流云的深情男主,便与我无缘了。

但还是想看看自己喜欢的这个男主长什么样。

等脑袋清明许多之后,叶桑榆无奈道。

“是认命了呢?还是认命了呢?还是认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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