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佑三年六月二十六,赵祯于大庆殿举行朝会。
宰相文彦博奏道:“官家!臣近日来收到一封来自王御史的信,信中言:他奉官家之命前往交趾国商谈议和之事,将议和内容悉数告知后,却不想惹得太子殿下大怒,导致他至今仍然被扣留在交趾,且信中还言:与交趾议和之事,太子殿下竟然一人决定,是不是有些不妥?”
韩琦上奏曰:“官家!古语有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臣以为太子私自扣留王御史一事,想必定然另有隐情,不妨等太子殿下传来书信再商议更为妥当!”
枢密副使王尧臣亦出列道:“官家!与交趾国议和一事,皆由朝中重臣与官家再三商议之后而定下的,然太子此举实乃公然违抗朝廷政令,臣斗胆请官家降罪与太子!”
文彦博又道:“官家!朝廷政令通达四海,皆因威信而立,故地方官员和在外大将无不服从,今太子虽为储君,但公然违抗朝廷政令,私自扣留朝廷派去的御史,此举有损朝廷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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