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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52 章 第十一章赭

  • 作者:都广建木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11-22 06:57:45
  • 字数:14438字

伯鱼就不一样,他出生后赭的父母开始让儿女逐步接手与打理家业,空闲时间多了便开始带孙孙。伯鱼大部分时间都在吃喝玩乐,与弟妹们相处的时间还不如弟妹们同从弟从妹们相处的时间多,相处的时间少,便是一母同胞也亲不了。

更别说弟妹打小就要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学习,伯丹不学无术却什么都有,正常人很难心里不平衡。反正对伯鱼的妹妹抚养兄长的子女不要抱有希望,能掏点钱都是看在父母的面上,给予自己长子的良好待遇,做梦。

若一子是家族未来的掌舵者,要负担整个家族的兴衰,自然一子重于诸子,历史上不乏这样的记载。旧贵族时代,贵族政治争斗落败,逃命时无法带走太多人,便只带走父母与做为继承人培养的长子,配偶与诸子统统舍弃。不是不爱诸子,而是长子做为继承人培养,自幼接受最好的教育,家族资源高度倾斜,一个人便占了家族资源的大头,而投入在诸子身上的资源全加起来都不如长子一人。权衡利弊,舍诸子虽疼,却不似舍长子那么疼。

若一子不是继承人,自然诸子重于一子。

人与人的价值是不同的,亲生骨肉亦然。

伯丹与仲青性子好,再加上父母年轻时都很忙,没时间带孩子,因而弟弟妹妹都是长兄长姐手把手带大。手足感情甚笃,不然也不会在父母给余子们置办宅邸时愿意出钱补贴,弟弟妹妹们有困难时也会积极帮忙。

送走父母与伯丹,赭转身去寻正在保养乐器的青蘅,将过继的事同青蘅说了说,他现在不是未婚,过继这么大的事自然不能他一个人拍板。

“阿父阿母膝下八子,除我之外皆已有自己的子嗣,便是最小的季友都有两子,养家甚为辛苦,虽愿意接受伯鱼之子,但他们能给的生活条件还不如不过继,至少做为伯鱼长子,他还能继承大兄所有家产,但做为伯鱼之子,他也要承担被伯鱼连坐的后果。”

赭为难的继续道:“伯鱼这一辈中,冠者只四人,成婚者两人,有子者只伯鱼,若是过继,伯鱼之子便会成为来日继承他们所有家产的长子,他们日后有了亲子也会因为余子的身份而不能继承任何家产。”过继兄弟/从兄的孩子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建立在不损害亲子利益的前提上。

“伯鱼之子过继之后便不能再继承家产,继承人会变成大兄的次女。虽是亲兄妹,但感情....不太好。”赭颇为无奈。

绝对长子继承制比旧的长子继承制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以前的长子需要考虑弟弟妹妹,哪怕不都拉拢也需要拉拢几个,毕竟更换继承人不是稀奇事,为了不被换掉,长子需要增加筹码;如今的长子们,完全不需要,法律与辛筝坚定的支持他们的继承权,父母想换继承人,只有一条路:杀掉长子与长子所有的后代,否则次子哪怕是人中龙凤也不能继承家业。

综合下来,想让伯鱼之子不被连坐,过继之后生活水平又不下降,只能是过继给赭。

青蘅问:“你与你大兄的感情很好?”

赭点头。“我少时都是他照顾我,时常为我求医问药。”虽然出发点有一半是为了不养弟弟一辈子,纵是如此也很可贵,换个人可能就不是通过治好弟弟让弟弟来日能自力更生解决问题,更可能是让体弱多病的弟弟夭折,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省一大笔钱。

“名义上过继,实际上还是你大兄抚养不可以吗?”青蘅问。

赭一想也是,青蘅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给无忧准备一份,松了口气。“你不讨厌就好,不过稚子都很麻烦,你平时也忙音律,我也忙公务,都没多少闲暇,我会雇仆佣,平时便让仆佣照顾他。”若相处不来也可以当家里多了个客人。

青蘅闻言也松了口气,不是每个孩子都打小听话懂事,便是看似听话懂事的无忧那也是被辛筝给揍的,便是她自己,幼时也吃过不止一顿竹笋炒肉。她不讨厌孩子,却也不想花费太多时间精力在孩子身上。

对于将独子过继出去,庆节的父母都没任何异议。

伯鱼的妻子在伯鱼杀人后便言伯鱼一定会出事,迟早祸及家人,利落的跟伯鱼离了。而庆节继承的是伯鱼的姓氏,因而和离后抚养权属于伯鱼,过继与否便不需要考虑已离婚的前妻意见,只需伯鱼点头。而伯鱼自顾不暇,赭愿意接受庆节,高兴还来不及。

在青州与扬州犯下杀人罪后果可不一般,准确说,在青州与扬州,杀人不会被判死刑。

辛筝对于青州与扬州的死刑犯处置不同于旁的州,旁的州都是杀人偿命,核实之后就处斩——辛筝废了秋后处斩的传统。

涉及到人命的案子,地方一审,邑郡再审核一遍,帝都最后审核一遍,三道审核都没问题就处死凶手,不用专门等秋日。

青州与扬州则不用处死,三道流程走完后将死刑犯打包送去林精城,林精城有一座特殊的监狱。这座监狱给犯人的待遇超好,一日两餐,餐餐饱食且有肉,居住环境也很舒适。狱卒会监督犯人将牢狱收拾得干干净净以防止疾病滋生,犯人病了也有良医与好药,都不用犯人花钱收买狱卒。

帝都专门用来关押□□的高级牢饭待遇都没那座监狱条件好,而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是为了善待罪犯——辛筝但凡有点人道精神就不会将刑期超过三年的罪犯当消耗品使用,大部分重刑犯在刑期结束前便已去往黄泉。

那座监狱属于青婧,近些年青婧每隔三五年就会醒几日,这几日会从监狱里提人做实验,因着辛筝一直都会提供材料,因而青婧做实验时非常阔绰,不吝惜材料,反正消耗完了可以再找辛筝要。

青婧的不吝材料使得她每次沉睡时,监狱中的材料必定折损超过九成,剩下一成是命硬。然命硬也不是好事,监狱会继续好吃好喝好药的养着他们,待青婧下次醒来重复使用,命不够硬的材料则埋入建木树下当肥料。

青州与扬州两州犯了死罪的人十个至少五个会自尽的风气,青婧居功至伟,更有许多罪犯招供时只一个条件:让自己上刑场被砍头,不被送给青婧。

托这些用招供换砍头的罪犯的福,辛筝最开始只是将青州的死刑犯送给青婧,但这些罪犯不要脸的跟官方做生意,官方为了情报不得不妥协,送给青婧的材料便不够用了。青婧大怒,给辛筝写信控诉青州官吏们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要求严惩,将官吏们的血亲交给自己补充缺口。

辛筝自然不可能将官吏们的血亲送给青婧补缺口做为惩罚,只是略施小惩以惩罚青州官吏擅自批准罪犯砍头,但问题还是要解决,不解决的话青婧一定会去拜访青州官吏们的血亲,因而最终结果为扬州的死刑犯们与青州的同类同享特殊待遇。

伯鱼与两州之地那些招供的罪犯一样,不愿体验顿顿有肉的贵宾罪犯待遇,知道赭心意已决时第一反应便是拽根绳子准备上吊,得知赭给自己留了一条生路才扔掉绳子。

“你按我的安排做便不会被送给青婧,争取流放。”赭道。

伯鱼感激涕零,虽然流放也很苦,也可能因为危险的工作而殒命(流放的罪犯在流放地需要做苦役),但再苦再危险都好过送给青婧。

虽然敲定了伯鱼的结局,但赭也马上行动,先去乡里祭了祖,之后才与伯鱼一同去官署办过继手续。

过继在人族是一件很郑重的事,过继的孩子会在法理上成为另一个人的孩子,而辛筝制定法律继承了旧时代的一些东西:哪怕不是亲生的,法理上是才是,便是亲生的,法理上不是就不是。

幽篁集便有两个代表案子。

第一个案子,生父告其女不孝,其女靠经商累积十万钱的家财,却任生父自己潦倒贫困,最终结果是被告无罪,原告因反坐被定罪。

这个案子是幽篁判的,理由是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若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告子女。但案子里的女儿已经过继出去了,是别人的孩子,与生父生母只是亲戚。法律只要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并不要求子女对亲戚有赡养责任,因而幽篁认为原告纯属诬告,而人族律法有一罪名反坐——

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查清是诬告后被告无罪释放,原告要承担自己诬告别人的罪名。

第二个案子发生在百年前,有人因为一直没有孩子而过继了一个孩子,但数年后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便苛待过继的孩子。后来这个人病死,过继之子与亲子因为家产而诉之公堂。

人族法律是绝对长子继承制,过继的嗣子是法理上的长子,理应继承所有家产,但死者有亲子,古往今来的传统有亲子便让亲子继承家业,无亲子才让兄弟之子继承家业。

情与法、传统与法律皆冲突,那位司法最终将家产判给了亲子,但过继之子不服,继续上告,又是判给亲子,再上告,最终闹到了辛筝面前。辛筝将家产判给了过继之子,理由是过继子是法理上的长子,法律面前,情也好,传统也好,统统滚蛋。

家产案尘埃落定后亲子被过继之子赶出家门,本来辛筝还判了亲子需要赔偿掌管遗产期间被挥霍掉的遗产,但过继之子表示大人有大量,在案子结束后将亲子被迫写下的欠条给烧了,于是过继子与亲子自此再无瓜葛。

前面那些在判案时判给亲子的司法三成被辛筝降职,三成被辛筝革职,两成进了牢里,一成被砍了脑袋。罪名是司法判案就应该按着法律来,觉得法律有问题应该向上面反应,人族的法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修一次,觉得不好的地方可以推动修法。谁给了你自由发挥的权力?当法律是什么?你家稚子手中可以任你随意涂改的功课吗?

只是争家产案判得不好不至于全部倒霉,是辛筝在看了司法们对家产案的判案后对司法们的职业素养深表怀疑,一查果然有前科,有不少案子是按传统和感情来判而不是按着法律来判。

一次情大于法也就记个过,不再犯就没事,但不止一次在情与法冲突时选择情,辛筝表示无法容忍。

也因为此事,第二个案子不仅在幽篁集中有记录,那几位司法不按法律判案的事还被辛筝载入了邸报,全国通报。幽篁集出来后这个案例又被加入其中,再次出名。

明眼人自然看得出辛筝这么干是为了杀鸡儆猴,情与法,法必须高于情,但大部分人看得到的只是案子本身。

养子与亲子争家产,最后居然是没有血缘的养子赢了,从古至今未有如此荒诞之事。历史上养子继承家业都是没有亲子,哪怕其中有一部分是养子杀了亲子,但人为什么要杀亲子?不就是因为亲子的继承权在养子前头吗?王你居然在法律上让养子的继承权凌驾之上,岂有此理。

尽管民怨沸腾,但辛筝就是拒绝改继承法,当然,也没完全无视民意,还是出台了一些政策以安抚民心。

首先,领养的孩子,必须改姓才能继承家产,不改姓,哪怕是父母膝下最年长的孩子也没有继承权。

其次,过继必须孩子的生父生母与准父母同意,签署过继文书,生父生母死了没关系,可以监护人代替,但准父母必须是活的,给死人过继法律不承认。

第二条令民心大悦,同同样对绝户饭爱得深沉,但辛筝与宗族吃饭的姿势截然不同。

辛筝的姿势是你有没有子嗣不重要,我把你全家杀了你所有的财产就都是我的。

宗族的姿势是你死了,但你的孩子还没成年,太好了,有绝户饭吃了。

啥,孩子还活着?

没事,很快就会下去一家团圆。

面对辛筝吃绝户,要么造反要么认命,没什么好说的,而且辛筝也看不上寻常小民那点蝇头小利,因而大部分人都不在乎辛筝对绝户反的爱好。但宗族就不一样了,它吃的就是占据多数人口的小民的绝户饭,比起遥远的辛筝,宗族吃绝户才是氓庶生活中常见的事。

以冀州为例,不论男女只论长幼的绝对长子继承制能在扛过第一波阻力后迅速推广开来也与冀州过于寻常的宗族吃绝户有关。

没人能保证自己第一胎生的一定是儿子,并且这个儿子能顺利成年,更有可能先生女儿才生儿子,或是先生了儿子,但儿子夭折了,最后最年长的子嗣仍旧是女儿,便是有儿子也年幼。可人族的寿命并不长,能活到七老八十的是少数人,旧时代大部分人的寿命连三十岁都没到,即便是如今,平均寿命也四十几岁,因而除非头胎生的儿子,并且这个儿子顺利成年,不然自己死的时候,第一个儿子未成年的概率很高。

自己死的时候,继承人却未成年绝对不是好事,在旧时代,家主死后,其幼子往往会在一段时间后夭折,然后就不用多说了。

辛筝的绝对长子继承制承认的第一继承人是最年长的孩子,不是最年长的儿子,因而儿子年幼但女儿已成年者的人在财产继承方面的风险降低了,想吃绝户,请先干掉我已成年的女儿。而女儿若能守住财产,那财产最终还是自己后代的,死也瞑目。已成年的女儿守不住财产,未成年的儿子更不可能守住。

只是吃绝户的对像从来都不止继承人未成年的家庭,户主成年的家庭同样是吃绝户的对像,只是成功率比不得未成年才不出名。但这仍旧代表继承人已成年,被吃绝户的风险依旧存在,死后过继的孩子没有继承权无疑增加了保障。

建立在第二条法律基础上的第三条就更增加了保障,无子者,家产由父母继承,如果父母也都死了,那就立遗嘱,可以捐给官府捐给慈善也可以随便送给哪个看得顺眼的人。有许多死时子嗣未成年者都会提前立下遗嘱,若子嗣没能活到成年,那遗产就捐了或是送人,如此宗族便是搞死自己的孩子也得不到好处。

任何东西和财产继承沾上边必定牵动无数人的利益,过继也不例外,为了避免被找麻烦,过继手续甚为严谨,提交材料、写意愿书(为什么要过继,双方都要写)、写过继文书、若被过继的孩子已超过十二岁还需要考量孩子的意见...较真的说,领养手续都比过继手续简单,只要领养对像不是同族血亲。

赭花了一旬时间才将过继流程走完,就这还是因为他是新任扬州牧,官署拿出了最高的效率为他服务。

过继流程终于走完时赭也完成了对伯鱼基本调/教,确保伯鱼不会坏事。又等了两日,等来了辛筝的回信。

密信只有两个数字:三与五。

赭看得一脸懵,你当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吗?

想不通,赭也不为难自己,将密函递给青蘅,青蘅看了眼便道:“她同意你借机报复,但要求你在三年之内从扬州搜刮出相当于国库五年收益的财富,且不能搞得民怨沸腾,不然到时会斩你首级以平民愤。”

就两个数字你居然能解读出这么多东西,你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赭佩服不已。

既然得到了批准,赭也不再耽搁,翌日便与青蘅一同前往扬州的州治维扬城,已经被过继给赭的庆节则因为太年幼不适合远行,约定尘埃落定后再送至赭身边。

抵达维扬城,赭并未马上去官署上任,而是先在城里城外溜达了两圈,检验自己来之前收集的情报有多少差异,避免回头想做点什么却发现不接地气,无法达到目的。

帝国十四州,最富庶的当属冀州,虽然乱世时人口从一万万的峰值一路跌到三千万,大片耕地也在乱世时退耕还林,但城邑、道路、水利这些基础设施没那么快被淹没,即便荒废也还可以从中找出可以利用的东西,比真正的从无到有要容易。

辛筝自兖州迁徙了大量人口填冀州,将荒废的基础设施翻修的翻修、重建的重建,冀州便很快繁华了起来。

其次是宁州,濁山国统治宁州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是兖州,尽管是辛筝的龙兴之地,奈何底子不如前两个,有待追赶。

第四便是扬州,是后来居上的典型案例,扬州的气候很适合种植桑树与茶树,靠着出口丝绸与茶叶,扬州每年都会为帝国提供大量税赋。

维扬城是辛筝每三十年一迁都中的前帝都,筑城的历史远不如那些千年古城,但气象却远超大部分千年古城。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前帝都身份带来的税赋减免,本地的丝绸茶叶贸易,无一不刺激维扬城的发展。

城中有两三万户人家,常住人口约十万,流动人口,粗略估计超过二十万,大部分人口都是从事纺织与茶两个领域的职业,粗略估计,维扬城中的女子,十个至少八个是绣娘。这点从维扬城的户主情况也能看出来,别的城邑户主一般男女对半,就算有差异也不会太夸张,维扬城这里女户主的比例却是一枝独秀。

赭不反对发展商贸,帝都也不反对,只要不伤农,不逃税就行,而维扬城....赭溜达两圈,再同往来的商旅闲磕几句便猜到辛筝为何让自己来到扬州,以及为何自己还没上任便有人去算计自己的血亲。

维扬城的问题实在有点多,多得本地豪强必须将扬州牧拉入自己的利益团体,不论用什么手段都要让扬州牧成为自己的保护伞之一,不然捅到辛筝那里,一定会死得很惨。虽然辛筝可能已经知道了,但帝国这么辽阔,她不可能每个地方都亲自上手,只要拉拢了州牧邑令郡守等官员,再英明神武的君王也得徒呼奈何。

“王这是拿我当刀习惯了呀。”赭忍不住对青蘅感慨。“除了日南郡郡守,她让我干的职位就没有哪个是不杀人的。”

青蘅道:“但你很喜欢。”

赭矜持道。“三十四岁的六卿、州牧,自王继位以来有几人?”

只说辛筝在位期间,不说从古至今,一来帝国历史太悠久,不免出产妖孽,二来旧贵族时代的特色是血统,因为生得好,还没成年就担任公卿的案例不是没有。正常人不跟妖孽比,而那些未成年就位列公卿者,投胎属于先天条件,更比不了。

他如今的地位除了自身的努力、辛筝给的机会,更离不开那无以计数的人命,人间最香莫过人血人/肉。

青蘅不由笑了出来。“除了王,你是我见过的最清醒的人。”

赭笑道:“这夸赞我喜欢,再说几句。”

青蘅配合的又夸了赭几句,笑闹好一会才想起出发去官署上任。

“可你不喜稚子,却为我同意过继,我不能不感激。”

“我若讨厌稚儿便不会与无忧相处甚佳。”青蘅笑道。“我只是不想生育。”历史上那些留下了的后代玉主要是能看到没有神子时巫宗干的事必定后悔留下后代,前车之鉴那般惨烈,她是绝对不会给巫宗利用她子孙后代的机会。

青蘅道:“那孩子叫什么?”

“庆节。”

一子与诸子孰轻孰重,这是一道因人而异的选择题。

青蘅道:“若他的父母同意,他以后便是你我之子。”

赭感激的握住青蘅的手:“多谢。”

“你我夫妻,用不着如此客气。”

伯鱼虽是做为继承人的长子,但旧时代的长子存在被次子干掉取而代之的后顾之忧,伯鱼却没有,绝对长子继承制下他天然继承所有家产,哪怕他死了也轮不到次子上位。这样的长子,含金量与旧日家族长子无异天与地,自然也不能与旧时代长子一般一人之命重于诸子之命。

见赭心意如铁,父母与伯丹只得接受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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