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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卷 之白贺10

  • 作者:十二桃
  • 类型:仙侠
  • 更新:2023-12-14 22:15:17
  • 字数:18922字

小老虎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白小天有些嫩脸挂不住了:“最重要的是你那臭脚丫子的味道和我妈胳肢窝下的味道一样的刺鼻难闻,让我觉得好像就在妈**怀里。”说着说着,小老虎一双虎眼发红,大串的眼珠倾泻而下,弄得白小天实在是彻底无语了。

许多年以后,小老虎才说出当时的真相,原来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它当时没有说:一个就是它爸在让它逃跑之前说了:如果实在走投无路可以找一个人签约。这样不但安全有一定保障了,最重要的是找到了一张稳定的饭票。(当然饭票这个词汇明显有白小天的语言痕迹,只是原文已不可查,只能虎云亦云了。)只是这张饭票的选择大有学问。不能是能力太强的,那样的话即使签了平等契约,恐怕还是摆脱不了被奴役的命运。也不能太弱的,否则不但安全没有保障,很有可能连他自己的衣食都成问题,自然不可能成为小老虎的饭票。最好选择是一个能力中等的,但是看起来胆子不大得。反正等到小老虎慢慢长大后,可以随时把契约中止。

小虎先是“喵”了一声,然后:“肚子有些饿,吃夜宵。”说完,也不拖了,一口把白小天左脚的鞋咬了下来。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有没有搞错,你也太忘恩负义了,怎么说,我也救了你……别……别咬,你……你是我大爷还不成?”白小天急了,因为那小虎咬下鞋子后“喵”了一声飞快的跑开。对于这一点,白小天自然是很理解的,因为他那双脚可是足有三天没洗,脱去鞋之后,附近区域空气污染指数肯定是迅速直线飙升。他本来是心中一喜,可是没有想到的是,那小虎离开左脚之后,直奔他命根子而去。

第二十九章虎云亦云

白小天连连点头,虽然对于它把自己划为动物一栏,颇有肚诽,但是想到人其实也是动物,不过青出于蓝胜于蓝,勉强也就接受了。而且白小天知道自己原本是光属性,后来虽然有了变化,但是总有些渊源吧。出于这一点,小老虎对于他感觉到亲切,这倒也合情合理。

更让白小天哭笑不得的是:那只小光明虎,用长长的舌头舔着他的命根子说道:“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你不要下半身,给我做夜宵。二:和我签订平等契约。”

虽然白小天不知道光明虎是种什么样的魔兽,因为他如今麾下的情报官小白对此一无所知,但是平白多了一只幻兽,总不会是什么坏事,再不济它也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所以白小天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正因为有了这番训导,小老虎才选择了不堪一击,胆小如鼠,但是又有几手怪招的白小天。不过,“嫌麻烦,干脆就这样”的心理还是起了最主导的作用。这一切白小天自然不知道。而小老虎也不知道白小天竟然还是个奴隶,虽然他是个从不把自己当奴隶的奴隶。但是它选择的饭票竟然是个奴隶,这个问题还是很让小老虎郁闷了很多年。

当时的白小天可不是这么想的,当他听到小老虎自己介绍说它是八阶魔兽的时候,心里那个美呀简直比泡在温泉里还要舒坦,上半身的个个汗毛孔都欢悦的舒展开来。不过,出于谨慎他还是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和我签约呀?”

小老虎倒也毫不隐讳:“首先我瞧着你还顺眼。我爸说了,不顺眼的动物不能交。”

虽然白小天的心理有少许不快,但是得到一只八阶幻兽的喜悦早就把其他的东西都冲得一干二净,连身上的疼痛也几乎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心理那个乐啊:这真是人要走了狗屎运,那真是怎么也挡不住。

不久,十二郎抱着白小天的上半身,十三妹带着白小天的下半身骑着两头驴回到了墓园。值得庆幸的是,一年前,在十二郎兄妹的帮助下,白小天在墓园的东北角搭起了一座小茅屋。在那里起屋,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坎萨斯和白小天原来居住的那间茅屋是建在墓园的西南角。这样一来就大大方便了白小天的夜间活动。只是白小天认为这同时也方便了坎萨斯的秘密活动,虽然七年了,他不断仔细的观察下也没有发现坎萨斯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但是白小天知道这个老奴隶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奴隶。

现在白小天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这两截身体能够顺利连接吗?如何连接,小白一无所知,依他的建议干脆不要下半身了,就等着长出新的来。小光(白小天给小老虎起的名字,虽然它一开始有些不愿意,但是白小天执意要获得这个起名权,它也就同意了。)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干脆提出把他的下半身美美的吃一顿得了。十二郎听了后,那口水流的就象那你家拉瓜大瀑布(墓园附近十二郎经常练功的那条小瀑布)。就连一向是素食主义者的十三妹都露出了赞许的目光,拍着巴掌说:“自己吃自己的肉,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得到的待遇哦”这让白小天感叹:一支**的队伍如果不重视思想教育,那么它会比一支反**队伍还要可怕和凶残的多。

当然在以后的很多日子里,白小天都沉浸在无尽的悔恨中,如果当时自己再矜持一下,最起码也能签订一个主从契约。可惜呀可惜,怪不得人说冲动是魔鬼。一时冲动悔恨终生,结果养了个大多数时候听宣不听调的大爷,这也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平等。所谓平等,那就是谁也不鸟谁,自然这是后话。

这个神秘的老奴隶这几年越发的寡言少语了。白小天无数次的想象他是一位绝世高人,对自己一番考验之后,毅然把盖世绝学传授给了自己。这个世界打通经脉估计是不可能,那就给自己几件旷世神兵吧,那也是很让他期待的。可惜,七年了,无数次的试探、窥视,一无所得,白小天也只能怅然的意yin在梦中了。不过,还好。坎萨斯对于他的任何的言行都是装聋作哑,当然对于他送上的美食也是不加任何询问的默默笑纳了。这越发让白小天肯定了这个老奴隶绝对不简单,可惜没有任何的证据。

脚步声越来越近,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咳嗽了两声:“马屎,听说你受伤了。我来看看你。”

“靠,讨厌的马屎。”白小天轻声的说着,对着门竖起了右手中指。他已经无数次的告诉坎萨斯不要叫他马屎,可以称呼他为白小天或者小白,反正读音一样,每次坎萨斯都是恍然大悟的点点头:“知道了,马屎。”这让白小天实在是无可奈何。

“门没关,进来吧。”白小天深吸两口,调整了一下脸部表情。

门“吱呀”一声开了。

几乎是开门的同时,原本酣睡的小光忽然翻身而起,冲着门口“喵”了一声,然后迅速的窜到白小天的身边。

白小天原本正在踌躇:怎么解释自己身负如此重伤呢?最好是坎萨斯和往常一样,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可是坎萨斯走进门来眼睛只在他的身上停留了不到半秒钟,就紧紧地盯在了小光身上。那昏黄的老眼和七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忽然一下明亮起来,就象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忽然升起一颗璀璨的启明星。甚至还要夸张一些,因为白小天觉得那眼睛越来越来亮,甚至比刚才的耀眼的阳光还要刺眼夺目,甚至还有些灼热的发烧的感觉。

白小天正在诧异呢,小光又“喵”了一声,然后向白小天的跟前凑了凑,低声说道:“这个老家伙很强大,身上光明的气息比我老爸也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光明的气息。”白小天跟着念了一遍,脑子也在飞转,之前他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身上有光明气息的人那就是异端,这个家伙不管他是光明武士还是魔法师,一旦被外界知道,恐怕只有一个结果:会被追杀到他流干最后一滴血为止。所以这个家伙偷偷摸摸的藏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做守墓奴隶。马家村虽然有不少人是镇南王马氏一族的旁系子孙,从小也需要修炼斗气,但是却没有听说出过什么高手。而且自从马云龙升官以后,大多数人都跟着他迁到元州去了,村子里面连一个三段以上的武士都没有。而又基本上没有什么外人会来这个马家的墓园。这真是个藏身的好去处呢。

对,一定是这样。白小天心理越发肯定。嘴角一扬,露出微笑。老家伙,狐狸尾巴终于藏不住了。这下子让他教导自己修炼应该不会有问题了吧?虽然马思琪声称“须臾斗气”是修炼斗气的万金油,但是他总觉得吹牛的成分居多。自己如今的斗气虽然搞不清楚到底什么属性,但是应该和光明总扯得上点关系吧?

正当白小天在那里胡思乱想之际,坎萨斯说话了:“光明虎?哈哈哈哈。”一开始的声音有些疑惑,有些惊奇,可是接下来的笑声则是明明白白的近乎歇斯底里的兴奋了。

白小天从他那越来越亮的眼睛中感到一种越来越紧迫的危机感,而且从他那笑声中哪里还听得出他有一点老态。

白小天有点慌了,此时才明白。如果坎萨斯是个光明属性的高手,那就意味着小光的价值绝对不亚于价值连城的和氏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己现在可就是一块唐僧肉,不、比唐僧还惨,是一个待宰的大肥羊。

“老,(家伙两字生生的咽了下去)坎萨斯爷爷。咱们可是作了七年的伙伴,这个……”白小天的牙齿有些打抖,说不下去了。

坎萨斯眯起眼睛笑了一下,指着小光说道:“它,我的。”

“靠,这不是明火执仗的抢劫吗?怪不得光明属性的人会被公认是异端是邪恶呢?平时多么善良的一个老人本性竟然如此凶残。”当然这些话注定只能烂在白小天的肚皮里。当然他此时也把他自己也是光明属性的事情忘记的干干净净。

他的脸部所有能够表达笑意的肌肉全部调动起来,瞬间堆砌成一张灿烂的让太阳都要稍稍逊色的笑脸,那谄媚的目光如果马思琪看见了足以吃惊的吐光肠胃中所有的食物。总之,他此刻的表情那就是怎一个“践”字了得?他那压着嗓子叫出得有些尖细的嗓音绝对和那些不男不女的人类分外的神似:“没问题。”

如果不是此刻他无法动弹,说不定已然是匍匐在地,三叩九拜了。当然对于这一点,在日后白小天对往昔岁月的回忆中他予以了坚决的否认。

主子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坎萨斯皱了皱眉,他那干枯的皮肤一下字长起了不少的小疙瘩(俗称鸡皮疙瘩)。不过,显然对于这个结果他还是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

“可是老头,问题是我已经和这个家伙签订了生死契约。”小光翘了翘它嘴边的长长的胡须,吹了口气:“噢,实在是不好意思。他比你先到”

第三十一章人外有人

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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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坎萨斯张大着嘴巴。空气里的温度似乎瞬间下降到了零点。

白小天感觉到全身发冷,牙齿冷不住“得得得”的打抖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凛冽的杀气?他心里那个冤啊,这个小光搞什么名堂吗?这不是要自己去死吗?

他刚想要解释,却看见坎萨斯忽然脸色一沉,然后转过身,对着大门:“谁?谁在哪里?”声音听起来竟然有些慌恐和不安。

随着“啪啪啪”听起来有些稀疏但是却响亮的掌声,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他抬起头来微笑的说道:“坎萨斯,好久不见”这是一个中年人,大概四、五十岁的样子,身材瘦小、满头白发、一脸褶皱,不过此刻红光满面,脸上全是笑容。

“是你?”虽然看不到坎萨斯的面容,但是白小天却听得出那声音里充满了愤恨。白小天同时觉得自己也身不由己的抖了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旁的小光在不停的颤抖,它的眼睛怒视是前方,而那几根长长的胡子根根竖起。

“师弟,我可找的你好苦啊。想不到你扮成了个老头子,躲到这里来了。很好,很好。”中年人挥手入怀,取出一柄长约尺余的短刃,身形骤然飘退,在数米外依旧笑眯眯的望着屋内的坎萨斯。短刃缓缓出鞘,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刺目的白光,而且白光愈来愈强。很快白小天只看见屋外现在一团无比耀眼的光团。照的他眼睛一阵灼热,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他赶忙低头,迅速把眼睛移开。一边用手擦拭着眼泪,一边自言自语:“哇靠,这是什么?激光吗?”

“傻蛋,光明斗气都不认识。我真是以你为耻。”说话的是小光,接着它的声音有些咬牙切齿:“那个家伙杀了我爸妈,我要报仇。”

白小天心跳骤然加速,可以把斗气作用在刀上,散发出刀气。按照马思琪告诉他的资料,也就是说这个家伙最少也是个七段武士。七段武士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那绝对是宛若天神般的存在。记得三年前,马思琪就告诉过他:整个元辉帝国五亿多人口,可是登记在册的七段级以上武士只有不到四百个。即使那些不愿意出来供职的人,帝国也都会无偿给予他们相当不菲的俸禄。由此可见七段武士可都是一些强大的让帝国都有所忌的存在。

小光接着又说了一句:“你会帮我的是吧?”

白小天差一点昏倒。就凭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那真是马先生遇上冯先生――差的不是一点。更何况自己现在还是一个残疾,他脑子里不停的转着念头:逃。赶快逃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小白不在身边,自己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啊。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埋怨起小白来,这个家伙自从进化成癞蛤蟆之后,老是嚷嚷着想吃鱼,于是每天早上都会和十二郎一起去瀑布。一个练功,一个吃鱼。

癞蛤蟆竟然爱吃鱼?这个问题不可解。吃就吃吧?可是可恶的十二郎今天一大早就嚷嚷着要去练功,说现在他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靠,人外人有人,**何事?

坎萨斯向前踏上一步,全身骨骼一阵劈啪做响,一股狂暴的白色斗气四散飞扬,在他身体周围出现了一圈如同旋涡般的气流似的:“弗雷德,你这个卖师求荣的家伙,也罢。今天我就和你做个了断。”说话间,咔喳一声,拐杖断成了两截,露出了一把三尺长剑。坎萨斯慢慢的举起长剑,剑身带起一片白茫茫的光泽,顿时光芒四射,而他的身体已经被一层白色的耀眼的斗气所覆盖。

白小天暗暗叫苦,我的妈呀,这不等于升起了两个太阳吗?

那个被称作弗雷德的中年人挥了挥手中的短刃,淡然一笑:“十年了,你在这个地方躲了十年,想不到你这脾气倒是一点没改,还是象条疯狗一样。张嘴就要咬人。十年前你不是我的对手,现在,哼哼,就更加不用说了。不过,既然你活腻了,那我当然要成全你。看在你叫了我二十多年师兄的份上,我让你先动手。来吧”

坎萨斯也不说话,冷哼一声,身体向前一滑,已经来到了弗雷德的身边,手中的长剑仿佛一条灵蛇一般,在他手中轻轻地挥舞。一个白色的光团不断翻腾着,目标紧紧锁定着弗雷德。他的身形围着弗雷德转起圈来,双脚*错踏着小碎步,仿佛没有任何的规律,但是那灵动的身形由如在翩翩起舞一般,一时间仿佛无数的光团正从四面八方接近弗雷德。

弗雷德依旧直直的站在那里,脸上的笑容未曾有一丝的改变。右手持着短刃,左手握着刀鞘,而原本他身上那四射的光芒也已经完全不见了。他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如果不是他那镇定的笑容,谁都会以为他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忽然,所有白色的光团全部收敛,变成了一个无比璀璨耀眼的光球。瞬间,光芒四射,白色光球幻化出无数剑影向弗雷德的身体刺去。

弗雷德双脚依然不动,只是左手腕微微一抖,白色的斗气顺着他的手腕带起一道刺目的白光顺着刀鞘流动向前,最终凝聚在刀鞘的顶端。他的斗气并没有像坎萨斯那样纷纷散发出体外,而只是完全凝聚在刀鞘之上,没有那骇人的气势和那夺目的万丈光芒。接着,他的左手向前一伸,动作并不迅猛,刀鞘以刺的姿势前点,直奔坎萨斯那一片白光剑影的正中。

“呀”坎萨斯暴喝一声,原本一片茫茫的白色剑影瞬间汇聚于中央,幻影完全消失了,万道剑影凝聚于一体,“当”的一声脆响,长剑和刀鞘撞击在了一起,白色光芒完全消失了。

白小天的耳朵嗡嗡直响,身体里觉得一阵胸闷,有一种呕吐的冲动,连忙强行忍住。

再看前方,坎萨斯闷哼一声,接连倒退六大步,退回了屋内,方才站稳。

而此时的弗雷德左臂缓缓收回,垂于腰前:“十年了,你的斗气增长不小,看样子应该快要成为八段了吧?这么说,你还是很努力的。可惜啊,可惜。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斗气固然重要,但是技巧同样不可少。可惜你呀,就是当耳边风,喜欢那些花里胡哨中看不中用的玩意。”

第三十二章弱者从来不会有什么侥幸

坎萨斯握着长剑的右手身不由己的轻微的颤抖着,他想出口反驳,可是体内气血阵阵翻腾,他根本不敢说话,只怕一开口,就会喷出一口血来。十年前他虽然不是弗雷德的对手,但是起码还要苦斗数十招才能分出胜负。十年来他一直在不懈地勤修苦练,原以为就算还有差距,但是也不会太大了。想不到的是:两人的差距竟然是越来越远,自己已经到了不堪一击的地步。

弗雷德摇头叹息:“我当年说老头瞎了眼,竟然看上了你这个窝囊废。你还不服气,如今看到了吧,我的话一点没说错。”

坎萨斯告诉自己要忍住,忍住,可是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扑”的一口鲜血喷出,身子一摇,脚下也是一踉跄,左手扶住了门框,这才没有倒下。

“窝囊废就是窝囊废。长得好看又怎么样?不过就是一个大草包”弗雷德缓步上前,右手用刀尖遥指着坎萨斯:“老头在地下等了你十年,一定非常寂寞。今天我就送你下去陪他吧”

坎萨斯站直了身子,眼中流露出满腔的恨意,他右脚踏前一步,刚好迈出门槛。左手成掌在胸口划出半个弧形,白色斗气凝而不散,悬在他的胸前,渐渐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光团,随着他“嘿”的一声低喝,光团的体积骤然缩小了几分,然后迅速朝弗雷德轰去。

虽然坎萨斯这个家伙刚才对白小天态度不善,不过此时此刻白小天还是希望坎萨斯能赢。当然最好是两败俱伤,然后坎萨斯重伤惨胜。不过,看到弗雷德的神情,他就知道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坎萨斯必败无疑。他虽然不懂谁高谁低,但是看着两个人的精神外貌就能估出大概了。他心里焦急起来,怎么办?自己得想个办法逃才行啊。

弗雷德依旧是不慌不忙。他把左手的刀鞘往腰间一插,然后摊开成掌,护在胸前,眼看光球已然扑到他的胸前,他的左掌不、整条左臂瞬间变成了银白色,然后不闪不避,一掌拍了下去,左手和白色光球碰撞的瞬间,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大轰响,碰撞后当即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以弗雷德的左掌为圆心,仿佛石头投入水面产生的涟漪一般迅速朝四周散去。顿时,“轰”的一声响,茅屋倒塌了。

幸好,当日建屋之时,白小天就没有长期的打算,屋顶只架了几根细小的木条;幸好又有小光的前扑后挡,白小天的身上只是落下了数根稻草而已。倒也没有伤上加伤。

斗气碰撞产生的震荡很快消失了,眼前稻草横飞,灰尘四起。弗雷德站在原地未动分毫,依旧保持着先前的姿势。他伸出左手的食指指着坎萨斯摇了摇:“技巧不行斗气,你就更不行了。”

而坎萨斯此时脸色惨白,此时站立的地方离原来的门槛处足有一米多的距离,在门槛和他现在的站立处的地面上留下了两个深深的脚印。显然他是无法化解余波,被迫震退了两步。

坎萨斯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起来,他知道,自己落到弗雷德的手里那就简直比死还要惨。此刻身体已经负伤,想要跑只怕也跑不脱,其实他也明白就是不负伤,恐怕也很难摆脱弗雷德的追踪。所以眼睛一闭,把长剑高举,轻声地说道:“伟大的光明神请保佑弟子坎萨斯诛除叛逆”

弗雷德左手叉腰,笑得前俯后仰:“你真是太迂腐了,到了如今这步田地,竟然还把幻想寄托在什么光明神的身上?如果世上真有光明神,看到他的信徒如今这般凄惨,怎么会无动于衷呢?所以说,就算真有这么个老家伙,估计现在也是老的下不了床了吧?光明神,哈哈哈,如果他站在我面前,我一定呸他一脸唾沫。”

白小天倒是认为他说的很有几番道理。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什么神仙皇帝,就算真的有,大家各走各路,只要我不求你,我鸟你做甚?

不过,此时白小天却更加惶恐了,虽然他不知道弗雷德的底细,但是在这个膜拜神灵的世界,敢于藐视神灵的家伙,决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落到他的手里的结局。白小天的脑海浮现四个字――生不如死。

“浑蛋,我跟你拼了。”坎萨斯嚎叫着,在白色斗气的的包裹下,他腾身而起,犹如一个白色的光芒万丈的太阳在不断升腾,白小天看的眼睛生痛。干脆把眼睛收回来,要不然他真的担心自己的眼睛会不会瞎了。

再说了,当前的问题是自己如何逃命,谁胜谁败,说到底,对他都不是什么好事。可惜啊,现在他根本动不了,而小白又不在身边。看来希望就在小光身上,但是他连叫了两声,小光同志根本对他不理不睬,眼睛只是死死的盯着前方。

白小天语重心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没有反应。

白小天:“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依旧没有回馈。

看来是冥顽不灵啊,白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双手合十,对着门外喊了一声:、“两位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几乎是同时,就听见空中“砰”的一声响,随着一声惨叫,一个身影从空中重重的摔了下来,就落在床边,砸塌了半边床,一大口鲜血如喷泉一般向四周飞溅。

落下得人自然是可怜的老奴隶坎萨斯。白小天眼一闭,看来果真是弱者从来不会有什么侥幸。

一个身影轻轻的落在床前,犹如一根鸿毛一般。弗雷德踏前一步,右手一把抓住插在坎萨斯胸前的短刃,猛的一拔,一道鲜血飞洒出来,弗雷德左手成掌,一甩,那道鲜血顿时在空中改变了方向,直接喷了躺在床上的白小天一脸。

就在白小天感叹坎萨斯瘦是瘦,血却不少;正在抱怨弗雷德这个老家伙没有公德心的时候,

一把短刃放在了白小天的胸前,左右擦拭了一下,顿时他的胸前一摊血迹:“小子,该我们算算帐了吧”

“这个家伙真是没有公德心啊。”这句话自然只能永远的烂在心里。白小天正想依靠笑容可掬来博取一下弗雷德的同情心,弗雷德却不待他说话,右手连挥四下,割断了坎萨斯的手脚经脉,坎萨斯发出一声沉闷的痛呼后,昏死过去。接着弗雷德又手握短刃在白小天的衣服上擦拭了两下。

这个家伙脑子有问题,用的着示威吗?我早就是他砧板上的肉了,还不由得想怎么割就怎么割吗?想是这么想,但是秉承着“生命最可贵,一切皆可抛”信念的白小天此刻的笑容就像一朵盛开的无比鲜艳的牡丹花。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出他的恭维,小光已然怒吼一声张牙舞爪的冲了上去。

忙了一夜了,按道理应该很困才对,但是白小天脑子里却兴奋的很,怎么也睡不着。正当他准备闭上眼睛再来一次数羊的时候,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这脚步声不算太重,但是屋子里很静,屋外的墓园也是静悄悄的。

这一点不奇怪,墓园的黎明一向静悄悄。所以“吧嗒吧嗒”的脚步声格外明显,白小天不用任何的猜想就知道是坎萨斯拄着他的拐杖来了。

最后还是白小天自己想了办法,让十三妹用针把他两截身子缝上,至于线就用了原本准备晾干了做香肠的猪肠。对于这样的成功率,脑子一向不思考的十二郎提出了质疑:这皮肤是缝上了,可是这里面断裂的骨头怎么办。这样就能长成一体?

对此白小天也认为的确说的有理,不过这个世界颠覆科学的事情实在太多,一切自然不能以常理来推断,说不定又会有什么奇迹发生了。反正,大不了再给自己一刀,让下半身重新长出来就是了。

外卷之白贺10

十三妹的针线活实在是让白小天抱怨:谁要再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就跟他拼了。

第三十章他比你先到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白小天痛的咬烂了两个稻草枕头之后,终于完工了。为了怕白小天乱动弹把线脚撑破,在十三妹的建议下,两兄妹用绳索把他密密麻麻捆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反复确认胸部以下,他完全不能移动分毫后,方才罢手。

这是一间不大的茅屋,白小天躺在床上。几缕阳光透过窗户倾洒在他凌乱的浓密的黑发上,看起来此时的他仿佛披散着一头金发。白小天眨了眨晒的有些发痛的眼睛,昨夜的经历仿佛是在梦游一般,只是当他看了看自己被十三妹绑的象粽子似的身子,再加上此刻酣睡在一旁的那只小老虎,他才能确认一切都是真实的。

昨天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他和十二郎竟然都杀了一个人。而收获就更多了。那些殉葬品不算,仅从那三个家伙身上就找了四十五个金币,一百三十多枚银币,这实在是一笔大财。更让他吃惊的是原来那只小猫不是猫而是一只小老虎,据它说它是一只光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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