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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第六章 易传与管子中的积极思想 2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7-03 19:23:38
  • 字数:9842字

所以说,“名”不能超过它所代表的事物,事物也不能有虚出它本身的“名”。《管子》四篇甚至明确认为“名当谓之圣人”,就是说,必须做到“名”与“实”符合,这是达到“圣人”的一个条件。在“名”与“实”,即概念与客观事物,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上,《管子》四篇坚持了“实”是第一性的唯物主义观点。这对孔子唯心主义的“正名”思想是有力的批判。

《管子》四篇讲“心”修养的主要内容有:“虚”、“一”、“静”、“因”。

《管子》四篇的基本哲学思想资料是由老子那里吸收来的,但他们对老子的唯心主义体系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

他们从老子那里吸收了“道”的概念,但与老子那种神秘的精神性的“道”是根本不同的。他们的“道”也可以叫做“精”,而“精”是一种物质,即最精细的“气”。《管子》四篇也认为“道”或“精气”是无形无声的,但他与老子恍惚不可捉摸的“道”又是根本不同的。他们认为,“道”或“精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他们描述“道”的情况是:“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故日不远而难极也。”这是说,“道”大到无所不包,小至不可再分,也就是说,道无所不在。

《管子》四篇还为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提出一套统治臣民的方法,这就是所谓“心术”。“心术”这一术语,后来被荀子继承下来。《管子》四篇讲的“心术”的大意是,君主要“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就是说,对人民不要有私欲,要去掉巧智和故意造作,要按着臣民的实际情况去治理臣民。他们说,君主心中没有私欲,耳目感官就能正确地考察臣民的言行,施行法治,任免官吏,就可以做到“无私”,这样,天下就能治理好了。所以他们说:“心治是国治也。”后来韩非发挥这种思想说“圣人之道,去智与巧”,“虚则知实之情”。这种思想,是为新兴地主阶级推行法治制造理论依据的。所以,《管子》四篇的哲学观点,是为加强君主集权服务的。

这是说,人都想要有知识,但不能了解他怎么才能获得知识。我们认识的是那个对象,而去认识的是这个主体。不把这个主体修养好,怎么能认识那个对象呢?他们在这里强调了主体的修养对认识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他们主张主观主义的认识论,相反,他们是反对主观主义的认识论的。

“道”和具体事物的属性“德”是“无间”的,即不能截然分开的。“德”是“道”居留的地方,“德”与“道”结合,就形成具体的物和它的属性,使得这个物之所以成为这个物。精神、智慧也是“道”或“精气”构成的。“道”或“精气”居住到人的形体中(“心”中),就产生人的精神、智慧。

所以说,“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意思是,道和德不能截然分开,讲道和德的人也不能把它们说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因此,《管子》四篇虽然也讲“天之道虚其(而)无形”,却并不是像老子那样把“道”看成是虚无或神秘莫测的。《管子》四篇对“虚而无形”的解释是:“虚则不屈,无形则无所位赶,故遍流万物而不变。”这是说明,“道”是不可穷尽的、无所抵触的,因而“道”能够遍布于万物而不变化,也就是讲“道”是万物的统一根源。他们说:“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

关于“因”上面已提到,就是去掉主观成见,遵循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他们讲,“因也者,无益、无损也”,就是说不作任何主观的增加或减少。“因”是《管子》四篇认识论的一个根本原则。而要做到能用“因”的原则去认识事物,必须保持“心”的“虚”、“一”、“静”。同时,也只有懂得“道贵因”的道理,才能做到“心”的“虚”、“一”、“静”。

四、神秘主义的认识论

《管子》四篇十分强调“因”的道理。所谓“因”就是根据事物本来面目的意思。他们说,“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也”。这是说,“名”是人用来调理万物的,但这种“名”必须根据事物本身的形状来命名,这就是“因”的道理。为什么一定要“因”呢?他们说这在认识论上,反对老子否定知识,绝对排斥与外物接触的内心直观法的神秘主义认识论。他们认为,认识要有认识对象(“所知”)和认识主体(“所以知”)。认识主体是重要的,仅有对象没有主体也是无所谓认识的。他们说,“人皆欲知,而莫索其所以知。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

所谓“虚”,就是没有事先存于心中的主观成见。他们说:“虚者,无藏也。”《管子》四篇认为,“心”是智慧居住的地方,只有把“心”打扫干净,去掉主观的好恶成见,也就是只有保持心的“虚”,智慧才能居住进来。所以说:“虚其欲,神将入舍。”他们说,“心”如果能保持“虚”,那就不会自满,才能接受外来的事物。相反,“不虚则仵于物”,即如果“心”不保持“虚”,就会与将要接受的事物发生抵触。《管子》四篇讲的“虚”,它与老子讲的“无知”、“无欲”、“绝圣弃智”不一样并不是“心”的绝对空虚。他们所讲的“虚”是从“因”的原则出发的,即不要用先有的主观成见去妨碍将要认识的事物的本来面目。事物到来就与它相呼应,过去了就舍弃掉。不使这种认识存在于心中去妨碍以后的认识,这就是回到“虚”的意思。后来,荀子继承和发展了《管子》四篇的这一思想。

“一”有两重意思:一是说,要“正”,即不偏不倚,对万物一律看待,没有偏好,也就是没有主观成见的意思;一是说,要专心一意地集中在一个事物上。《管子》四篇认为,认识事物做到专心一意是很重要的。他们说,能不依靠卜筮而知道吉凶吗?能不求于别人而自己得到吗?这是能够的,办法就是专心一意地思考。他们说:“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意思是说,思考、思考、再三地思考,还不能想通,“鬼神”(游散的“精气”)就会来帮助你沟通。其实这也并不是“鬼神”的力量,而是“精气”的最高作用,亦即不停地专心一意地思考的结果。所以,只要“耳目不淫,心无他图,正心在中,万物得度”。也就是说,只有耳目不到处乱听乱看,不是想着这个时又去想别的东西,而是保持不偏不倚,那么万事万物就能得到恰当的认识尺度。而且能达到“虽远若近”,即很远的事物也就像在你身边一样。所以说“执一不失,能君万物”,只要把握住“一”而不丢失,那就不管万物如何千变万化,也能把握住它。

“静”,就是不要在事物到来之前就急躁妄动,而要“无为”、“寡欲”,安静地等待外物自己来,然后与物相感应。这就是他们说的“毋先物动者”。《管子》四篇认为,不要在事物到来之前急躁妄动,为的是要观察事物的法则。“心”是统制感官的“君”位,如果一急躁妄动,就失去了它应处的地位。

“精气”与形体沟通了就产生人,然后有思想、有知识,有知识可说是达到了顶点。《管子》四篇这里讲到了形体与精神的关系问题。他们反对老子把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把精神作为万物根源的唯心主义,这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他们把精神也归结为一种物质,这是错误的。由此,他们又把精神看做散在天地之间的“精气”或“道”居住到形体中去的结果,而不是物质形体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这就在理论上造成了很大的漏洞。它保留了精神不灭的神秘主义,而且可导致“形”“神”二元论。这些错误是受到当时科学水平的局限所造成的。后来,后期墨家提出“知,材也”,指明精神是一种能力,就比他们进了一步,到荀子提出“形具而神生”的唯物主义命题则又前进了一步。

它过分地强调了“因”的原则,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人的认识陷于被动的地位。同时,他又过分强调理性认识的作用,强调保持心的“虚”、“一”、“静”,有时也竟然说“虚者,万物之始也”,而且只要“心”修养好了,就能够“万物毕得,翼然自来”。这就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了。这是《管子》四篇对老子唯心主义批判得不彻底的地方。

《管子》四篇所讲的“虚”、“一”、“静”、“因”是互相联系的,是从各个方面说明一个认识的道理,即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去掉主观成分,而要等待接触事物之后,根据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所以他们总结说:“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于物矣。变化则为(伪)生,为(伪)生则乱矣。故道贵因。”

这样,事物就要扰乱感官,感官就要扰乱心,也就不能观察事物的法则了。他们说,“静乃自得”,即只有保持心的“静”,才能有所得。《管子》四篇认为,过多是不能保持心“静”的主要原因。因此,要保持“静”必须去掉过多的。如果去掉过多的,使有所减少,那就能保持心的“静”。“静”就能专心,专心就能一意,一意就能头脑清明,头脑清明就能得到至高的智慧。

《管子》四篇说:“上圣之人,口无虚习也,手无虚指也,物至而命之。”这就是说,人不能口说无凭,手指无实,而必须等事物显现才能给予相应的称呼。因此,他们指出,认识必须与客体相符合。这就是所谓“名当”,或“名实不伤”。《管子》四篇认为“名”不是纯粹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事物本身就具有的特点的反映。他们说:“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财之。”这是说,“名”则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点,人只是根据事物固有的不同属性,加以分类,给予名称。

关于法的来源,《心术》上说:“事督(察)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权”指权势,“道”指无为。即是说,法是来源于君主的权势的,而权势又来源于君主的无为。所以《白心》中又说:“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这同后来韩非所讲的“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些观点是说,君主只要掌握了法,就可以统治臣民,具体的事情让臣民去做,这就是“无为”。这同老子讲的“无为”是有区别的,其目的在于巩固或加强君主集权的统治,是为新兴的地主阶级专政服务的。

他强调的是“心”的统制作用,他们认为,心如果被各种充塞住,那么外部事物经过你面前,眼睛也看不见,声音到你耳边,耳朵也听不见。所以,《管子》四篇讲的主体修养,主要是讲“心”的修养。他们说:“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这是说,心在人体内处于“君”的地位,九窍是各有专职的“官”。《管子》四篇将认识主体,分成思维器官和感觉器官两类。他们认为“心”是统率耳、目、口等九窍的。心能够把握总的规律,所以九窍也就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律行动。

这是说,感触事物以后再与之相应,并不是事先有所设想。根据事物的规律,然后再去动作,并不是事先有所肯定。过错就在于轻妄地使用主观认知,罪状就在于随意变化。如果轻妄地使用主观就不能“虚”,不能虚就要与将接受的事物相抵触。随意变化,就要产生假象,假象一产生那就混乱了。所以说,“道”是十分注重“因”的原则的。

《管子》四篇关于认识主体修养的这些思想,为以后荀子和韩非所继承和发展。荀子把这种认识归纳称之为“虚一而静”。他肯定认识必须“感而后应”,“舍己而以物为法”,“无益无损”等,这是与老子的唯心主义认识论相对立的,是坚持了唯物主义路线的。但是,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有很大的缺陷。

《内业》篇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所以,在《管子》四篇看来,“道”也是一种物质,只不过是一种最精细的物质——“精气”。这种“精气”是和“形气”(一种较粗糙的气)相比较而言的。他们认为,“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这是说,人的产生是由“精气”和“形气”两种气相合而成的。《管子》四篇还进一步具体指出,这两种气相合,必须适当,才能产生人,否则就不能生成。这就是他们说的“和乃生,不和不生”,“和”就是两气相合适当。同样,下至五谷,上至列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也都由精气所构成,“凡物之精,比(合)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

所以,“道”既不能说离得很远,而也很难说达到了它的极点。“道”是充满于天下,普遍存在于人民之中的,只不过大家自己不知道罢了——“道满天下,普在民所,民不能知也。”“道”虽然寂寞而听不到它的声音,但最终就在你心中,虽然道显得冥暗而看不到它的形象,但它是不断地与我一起生长的。由此而论,《管子》四篇讲的“道”并不是不可捉摸的虚无,而是“卒卒乎其如可与索”的,即就其终极讲还是可以摸索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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