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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守灵和守夜

  • 作者:张摸鱼
  • 类型:历史
  • 更新:2021-08-18 17:44:48
  • 字数:11738字

可一种奇异的感受推着金少言走进了灵堂,他发现她点了很多蜡烛,十分明亮。这戴着白色孝冠的少女就在这烛光掩映下认真地缝着一双绣鞋。

“怎么没有下人?”

金少言想起来,这是张太直的女儿,之前大厅里宾客乱作一团也是她站在椅子上大喊指挥稳住了场面。

也是她说出了扑鸟摸鱼的金句让他忍俊不禁,没记错的话,这是他今年第一次发笑。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有人正在给他一件男式大衣,睁眼看,是一个戴着孝冠的秀气小姑娘。

他本不应该离开大门口,他从来不是一个玩忽职守的人。

此刻还是上半夜,离天亮还很长。

“你不睡?”

张闻歌抬头看了看这个年轻人,但不一会还是低头翻了翻针线篮里的绣线,“留宿的客人太多,需要多点人手伺候守夜。”

金少言看看四周,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再看了一眼门外,城防营补给军,也在轮流放哨休息。

他拿着手上的男式大衣看了看,分不清是她父亲还是她兄长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这衣服上好像留着她的手温。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金少言点点头。他歪头看看那小姑娘手里的鞋,其中的一只已经做好了,淡紫绸面上,用黄罗缎剪成的牡丹花样做的叠拼样式,很是精巧细腻。

“你做的?”金少言从来没看到这么精致的手艺。

张闻歌没有停下手上的活,但还是礼貌回答他,“嗯,就差一点点了,明天下葬前能赶出来。”

张闻歌离开他,往灵堂放棺材的方向走去,说道,“明日棺材才落葬,我要陪我母亲最后一夜。”

金少言听到“人如其名”,一下子又想起了她之前说的扑鸟摸鱼,忍不住笑起来了。

张闻歌听到他笑,又抬头看了他一眼,手里却还是忙不迭地做鞋子。

“你笑什么?”她已经决定了,这人既然惜字如金,那自己也少说点,别吃亏。

金少言摇摇头终于收住了笑,也许是此时此刻此地再也没有别人知道,让他难得放肆了一回,他确实已经很久没有笑得这么痛快了。

“扑鸟、摸鱼。”

张闻歌的针线停了一下,自己也笑了起来,肩膀微微抖动。不一会她用手背捂着嘴,终于停住。

“可能汪首座和我父亲起名字的时候,互相约好了也不一定。”

金少言低头眨了眨眼,“那你叫什么?”

张闻歌平生第一次被同龄男性问名字,这才想起来两人是独处,有些女儿家的局促和尴尬。可他们一个守夜一个守灵,却又都是正经事,她又不可能为了躲开他而不守灵,而且还是在自己家里,躲又能躲哪里去?况且这是陪母亲的最后一夜了。

她只得继续低头认真做鞋子,但还是很大方地回答了他。

“闻歌,默默无闻的闻,对酒当歌的歌。”

金少言心里默念着,少言……闻歌……难道也互相约好了吗?

好几只白蜡烛烛火越来越小,张闻歌赶忙拿剪刀挨个剪灯花,一不小心却被烫到了手,留下了几道乳白色的泪痕,凝结得如猪油一般。可闻歌只是甩甩手,继续挨个剪着蜡,又换了几支新蜡烛,不一会灵堂变得极亮。

随后她搓掉自己手臂上的点点白蜡,又继续忙着低头做鞋子。

金少言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这个小姑娘。

“你和那些名门闺秀很不一样。”

张闻歌用剪刀剪掉打完结的线头,重新穿针引线,觉得他这话好生奇怪,“你见过很多名门闺秀?”

金少言沉思了一会,脸色很是严肃,居然真的伸出一只手捏数了手指,“三四个吧。”

张闻歌睁大一只眼,“你这么年轻,已经相看那么多姑娘了?”

金少言摇头,“是汪蒲鸟,他总说他的宋樱表妹天姿国色,但又怕我觉得他吹牛,于是硬拉我去见一面。当时还有他其他几个亲戚姐妹。”

张闻歌摇摇头,她想起张莫鱼最早也这么跟她夸耀柳司罗的容貌,扑鸟和摸鱼确实有共通之处啊,可自己的母亲也很美啊,父亲也好像说过类似的话。好吧,也许这是天下男人的共通之处。

见到了姿色卓绝的女人,就总想占了名头到处炫耀。都说女人虚荣,可这男人又何尝不虚荣。

可她确实也好奇啊,“那宋樱小姐当真天姿国色吗?”

金少言想了想,认真地点了几下重头,“容貌,无人出其右。”

张闻歌抿着嘴点点头,“这么优秀,难怪小汪大人如此青睐了。”

金少言摇头道,“若一个女子的价值只有美貌可言,那不是很可悲吗?除了仗着貌美多欺负欺负几个鞍前马后的蠢男人,连块手绢也要别人弯腰捡,用价值一亩良田的胭脂擦嘴,于家于国做不出半点贡献。”

他说完连自己都很惊讶,这大概是他除了工作外第一次说那么多话,这么长的句子。

张闻歌一听,仿佛看到了汪蒲鸟帮宋樱殷勤捡手绢的样子,金少言在一旁老气横秋叹气的样子,忍俊不禁。

她终于绣完倒数第二层花样了,松了一口气,将线打结。“这话好新鲜,说的也是不错,可你自己要娶妻的时候难道会故意挑丑女不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金少言自己想了想,好像是这样。老实地点点头,“是。”

张闻歌开始绣最后一层,“看来你跟小汪大人交情很好,还特地拉你去看他的心上人。”

金少言低头想了下,过了很久才开口,“他喜欢找我说话,我就听着。像你们兄妹那样的说话没试过。”

张闻歌想起了自己搬离松都后,没了龙四这个玩伴,也是没人说话,只能寄情于书画和女工,实在想说话就跟傻子哥哥单方面倾诉。等傻子哥哥忽然聪明了,才开始有些斗嘴,有了话伴,日子也丰富起来。

她轻轻一笑道,“家里就我们两个孩子,一直这么说话的。怎么,你是独生子吗?”

金少言摇头,“不是,有两个哥哥,死了。”

张闻歌想想也是,父亲三十多才结婚,自己出生很晚,父亲同辈人的孩子像龙元舟比自己大十多岁呢,金少言看着那么年轻,大约是跟一舟一样的老儿子。

“对不起,提到了你的伤心事。”

金少言一点都没有难过的意思,反而一脸疑惑,“不伤心。他们死了,才轮到我进宣慰司。”

张闻歌沉默。

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难道说你那两个哥哥死得好吗?

金少言听到她一直低头沉默,于是补充道,“我是外室之子,去年按独子法改了籍,才来了松都。本来是要烂在松原北境的。”

张闻歌好像有些明白了他,他是个候补子女。

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哥哥不成器就要她招赘顶门楣,哥哥进了宣慰司就要她去平庆嫁人。

“你还去过松原北境?”

金少言点头,“在那里长大,后来去补给营里呆了两年。”

张闻歌针线慢了下来,抬头看他,白色粗布做的孝冠下,露出一双清澈的眼睛来。“怪不得小汪大人吓成那样,你却这么镇定。看来当过兵果然不一样。”

金少言迟疑了一会还是说了实话,“当过兵没用,要杀过人,还要多杀,手才能不抖。”

张闻歌被针扎到手指,有些疼痛,一颗如珊瑚豆一样的血珠立在指尖。她只得立刻含在嘴里。低头仔细看,幸好针线和鞋子都没被染到。

她也不知道回答他什么好,只能用鼻子嗯了一声以作回答。

但过了一会,她还是有些忍不住好奇心,继续问道,“松原北境……是什么样子?景色好吗?”

金少言认真回忆了一下,“北山,冬天会下雪。”

下雪?一舟就在山上,应该每年都能看见吧。可惜自己马上就要去平庆了,只怕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那肯定很美,松都松港都不怎么下雪。”

张闻歌刚刚被扎得很深,手还是在流血,左右看身边并无手绢,她只得用一块铰下的一块零头碎布捏住手指,鲜红色从白布上沁出,变成一小摊胭脂。

金少言从贴身处,拿出一个很小的红色陶瓶递给她。

张闻歌迟疑了一下还是去接了瓶子,打开一闻,是止血的伤药,她在自己伤口处撒了谢,顿时疼痛少了很多。

金少言接到了她的道谢,又接过她还的瓶子,触到了她的手指。

虽然她立刻就抽走了,但他依旧感受到了,这手指冰凉凉的,很软。

他想,这手真了不起,能干,又好看,恰如这手的主人。

他收好药瓶,轻轻说道,“松都很好,就是太吵。”

他平时没这么多话,也不主动说,一如他的名字,话少。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结束这次对话,他从来没试过这样聊天,跟这样的人。

张闻歌的血终于止住了,她重新包了伤口,套上了一个顶针固定,然后继续做鞋子。

“繁华的地方总是吵的。”

金少言嗯了一声。

嗯是什么意思,这话又没法接了。

这人老盯着自己看,怎么都不知道避嫌。

诶,他毕竟是边境长大的,也许不懂这些规矩吧。

反正她现在没有涂脂粉,也没有戴钗环,粗衣麻布,蓬头垢面的,跟烧火丫头也没什么两样,看就看吧,也许是没见过做针线所以多看几眼吧。

她只是继续绣着鞋子,等把最后一条边缝好,再缝上珠子做花蕊就完成了。

金少言也一时想不出话继续跟她说,也只是默默看着她做针线活。

他看到她用针往自己鬓发里摩擦了一下,这动作真像他阿姆。

他生下来母亲就死了,只有一个老阿姆带着他,阿姆从来也不怎么说话,只是整日做着针线活。

又后来阿姆死了,没人管他了,他便去了补给营当兵。在边境,像他这样的贱籍子很多,有父亲在松都当大官也不止他一个。

再后来传来了两个哥哥的死讯,他才被叫来松都,忽然变成了身份高贵的小金大人。

松都很大,很繁华。

有好吃的,好穿的。

有很多美好的东西。

可也有很多不好的东西。

比如许多拿斜眼看人的人。

金少言无所谓那些,他话少,来招惹他的人也就少。

除了汪蒲鸟,汪蒲鸟这人很傲很傲,只喜欢和能做事的人说话,可也不喜欢身世太差的,所以老抓着金少言叽里咕噜说一堆。

金少言确实没朋友,所以也没烦他。

可汪蒲鸟说来说去都是说他的宋樱表妹,直听得人耳朵疼。

他看到张家兄妹说话的样子,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要是能像他们这样,经常说说话,应该很有意思。

松都很吵。

但这个人,不吵。

就算不说话,也行。看着她做做针线活就很好。小时候在北境的小院子里,阿姆做着针线活,他也是在边上静静看着。

张闻歌做到了三更,他也就这么看到了三更,只是偶尔去门口转一圈,看看有没有异常。

终于做完了,趁着金少言在外面转圈,赶紧脱鞋自己试了一下,她和母亲的脚一样大,只要她穿得舒服,母亲的脚也就舒服了,她满怀欣喜地把这双鞋放在手里端详,终于做好了。

可惜啊,钉子已经钉上了,终究是不能帮她穿上。她把鞋小心地放在那个陪葬的小箱子里,然后一一摸过自己的针线。

这时金少言又来了,看着她在理箱子,忽然皱眉,说道,“精工细料,陪葬,浪费了。”

张闻歌合上箱子,抬头,有些微微的愤慨,“这是给我娘的,怎么是浪费呢?你难道没有娘吗?”

金少言脸上一点被冒犯的表情都没有,冷冷摇头,“没有。”

张闻歌又被他一句话堵死了。

她只能改为温润的语气,“那你总有很亲近的人吧,如果他们去世了,你总想有点心意给他们带走吧。”

真是的,连张莫鱼都去买了很多康开楼的糕点带回来,还买了一对很好的玉镯子,一起放在了这个箱子里。这人难道没有感情的吗?

金少言回想自己阿姆下葬的时候,就是草席一卷,然后睡在了土包里。

随后他把自己舍不得吃的三个白面菜包,放在土包前。可第二天就被野狗叼走了,最后他没吃到,阿姆也没吃到。

金少言想到此处,认真地说道,“会被偷。”

“不如留给自己。”

张闻歌想想,确实有道理,千防万防,防不住盗墓贼啊。

她点点头,摸着小箱子的锁片,“那我还是连箱子一起烧给她吧。”

金少言好生无语。

但也许,这小姑娘是真的很爱她的母亲。

两人沉默了一会,张闻歌开始打扫灵堂,然后又灭掉一些蜡烛。

“你婚配了吗?”

张闻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问给吓到了,手一抖,滴了一大片白色的蜡油,痛得她把蜡烛扔在了地上,不停地吹着虎口。

眼看那滚地的蜡烛要点燃张闻歌的孝衣,金少言赶紧把蜡烛的火苗一脚踩灭,然后拿过她烫伤的手要看。

“我看看。”

张闻歌被他吓都吓死了,哪敢敢给他看手啊,立刻抽回去说道,“没什么,不疼。”

金少言以为她真的不疼,于是就真没再去看。

“你婚配了没有?”

张闻歌心想怎么还问啊,真的是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许……许了,父亲在平庆老家定了一户人家。”

她终于鼓足勇气赶紧搪塞过去,反正父亲也确实是这么说的。

金少言弯腰捡起蜡烛,看着上面被自己被踩黑踩扁的一部分,神情十分惋惜,“可惜了……你是个很贤惠的女人。”

张闻歌尴尬地躲开他,她平生从未遇到过这么直白的……夸奖?

“过……过奖了……”她只得继续打扫灵堂,害怕他忽然又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来。

金少言听到她已经婚配,心里有点失落,也不再继续盯着她,而是走到门外守夜。

可他例行转了一圈,却还是忍不住在门外偷偷看她在灵堂里打扫的倩影。

那白色的倩影先是打扫,而后又坐在棺材边上打着小盹。

等鸡叫把守灵的少女吵醒,她才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件男式大衣,正是她昨夜拿出来给守夜少年盖的那件。

只是她再抬头,去看那个守夜少年,却早就不见了。

多年后,金少言一直被别人问,他是不是真的没有人的感情。所有人都觉得他好像一块铁,从来不笑,也不说工作以外多余的话。连金少言的妻子也没听到过“吃饭”、“睡觉”以外任何多余的话。

他后来认真回想,他一生中除工作外最长的一次对话,最开心的一次笑,都在这一夜给了张闻歌。

那是他俗人感情最重的一夜。

金少言微微点了点头,“你很孝顺。”

张闻歌这才抬头看这个少年,发现他虽然看着很和善,但是表情却总是很严肃,仿佛欠了他几百万的账似的。她继续认真做着鞋子,微微一笑,“人如其名,话少。”

金少言看到那棺材皱眉道,“可钉子已经钉上了。”

张闻歌指了指手边一个樟木小箱子,“明天下葬连这个箱子另外放在脚边。”

金少言在门口守夜,今天他实在是累得够呛,又御敌于生死之间,又是带着汪蒲鸟坐船来松港找父亲,还要守夜,虽然他正直精力体力最好的年纪,但终究也不是铁打的,终于靠在大门口睡着了。

金少言这才发现这个打开的樟木小箱子里还有好多漂亮的绸缎衣服。

“绣得很好。”

张闻歌嘴角挤出一点无奈的笑来,“她生我养我,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报答她了。”

他看了一眼天空。

上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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