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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6 章 第二十五章濁山无病

  • 作者:都广建木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11-22 06:56:42
  • 字数:22504字

羊肉与豚肉每块都切成了方肉,和无病的拳头差不多大,看着就很腻,吃起来也很腻,炖得一点都不烂,就是熟了而已。再尝野菜,应该是烫熟的,也只是烫熟了。

无病忍不住看向正在煮饭的厨房,说是厨房,都没什么遮挡,就是用石头垒了一排灶,上面架着铁釜与蒸笼。

跟着奚齐走了一圈,无病也对工地有了些许了解,工地上有为老人和孩子准备的轻省伙计,但大部分活还是重体力活,对体力消耗很大。

工地上计算工钱是按工作量,完成当天规定的工作量,并且质量没问题就行,具体花多久才能完成,胥吏们并不管,也没那么多人手从头到尾的监督。

肉是好物,理论上肉菜很少有难吃的,工地上干活的氓庶们就吃得很有滋味,但无病觉得他们未必是觉得好吃,更大的可能是体力消耗太大,吃什么都香。

无病咬了一口蒸饼,揉面的人一定很有力气,蒸饼很筋道,但单纯的吃蒸饼还是太单调,尝完蒸饼再尝肉。

一日食三餐,餐餐有肉,饭和肉的分量都很足。

无病与奚齐虽然是来蹭饭的,但庖人还是为两个人准备了重体力活的标准伙食,蒸饼四个,每个蒸饼的个头都有无病半个脑袋大。下饭的菜一碗,说是碗,用来给无病洗脸都够。

蒸笼里蒸着蒸饼,而铁釜里也没闲着,除了用来蒸蒸饼的水,还有许多肉,无病看过去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往铁釜里倒了一盆切好的肉,再将蒸笼放上去。土灶的灶口同样没闲着,搁了一只陶瓮,瓮里同样是水加肉。

吃得完吗?

无病瞅了瞅那些狼吞虎咽的氓庶,有拿出竹筒将肉往里放准备带回家的,也有吃得快的已经在拿蒸饼擦碗底汤汁,快吃完了,更有甚者已经光碗,拿着空碗去打羊骨和豚骨、辣角共同熬的骨头汤。

不论是那种烹饪,煮肉时都只搁了盐和葱姜辣角,再无其它,即便是葱姜辣角都没切碎,而是随便切了两下,大块大段的。同彭祖对食物烹饪的追求,这些人根本不能称之为厨子,对他们做出的食物味道抱有期望无疑是想不开。

奚齐三两口干掉一块方肉,见无病左顾右盼,不由问:“怎么了?”

“我想阿父做的饭食了。”无病瘪着嘴道。

碗里也不都是菜蔬,只有一半是野菜,剩下半碗全是羊肉、狗肉与豚肉,无病捧着碗掂量了下,估算菜蔬的分量为一斤,肉的分量约为十两,又问了问小吏,估算得差不多。

“都是跟乡里买的。”奚齐道。“我不是说了吗?很多农人家里都养了牲畜,卖到城里,城里对肉食的需求也没...也不能说不大,只是价格定高了,城中的人买不起,定低了,乡里又亏了。卖更远一些的城邑倒是卖得出去,但交通又不方便,大多是自己吃掉。修建道路水利都是重体力活,伙食里油水少了会死人的,都是从周围乡里购买家畜宰杀给服役的役者与雇佣的氓庶食用,他们都挺开心的。等这条渠修好了,周围乡里的家畜也该吃完了。”

“那个时候又卖不出去了。”

“怎么会,这条渠修好了还有别的渠,每个乡都要修一条,这些人手是从三个乡抽的,约定每个乡修渠,回头还要搭建水车,按抽签决定顺序,待渠修好了还要修路。待路修好了,家畜就可以运到更远也更繁华的邑郡贩卖,那个时候就卖得出去了。我跟你说,北边大野泽那边到处都是良田沃野,全是上田和中田,每亩地都种了粮食,没有养家畜的地,咱们邑的家畜运过去,半天就能卖光。”奚齐道。

无病哦了声。“菜蔬也是农人种的?”

“除了菘菜,其余都是野菜,河滩上、山坡上、田埂野地里到处都是,干不了重活的老人和幼崽采摘卖给我们的,两个钱就能买一筐。”

“真便宜。”无病由衷道,帝都的鲜菜都是论斤卖。

“很正常,城邑里种菜的地方少,物以稀为贵,乡野里这些东西随处可见,自然便宜。”

吃饱喝足,奚齐也没急着继续走,天色不早,与其露宿荒野不如在工地上对付一宿,顺便烫个热水脚,走了两天,脚也累。

奚齐捏着无病白嫩的脚掌,脚底板上赫然有两个水泡,心疼道。“你脚上长了水泡怎么不告诉我?”

无病恍然。“水泡?难怪我觉得走着不太舒服。”

“你不舒服怎么不说?”奚齐问。

无病道:“你都那么累了,背不动我。”

奚齐怔了下才反应过来无病什么意思。“那你也不能逞强,我一个人背不动,也可以和护卫一起抬着你。”

无病一脸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奚齐无语。“算了,你忍忍,我把水泡给你挑了,挑了以后才能恢复得快。”

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奚齐自然带了针线包,正好用针挑水泡,将无病的脚放热水里烫烫,洗一洗,洗干净了再挑水泡,挑得非常有技巧,无病都没觉得疼。

水平挑破,再用干净的布吸走脓液,最后嚼碎草药孵在无病的脚上,虽然不敷也可以,但奚齐觉得还是以防万一为好。

“大父,你脚上怎么都不长水泡?”无病抱着自己被包扎成猪蹄的脚丫子好奇的问开始烫脚的奚齐。

她一路上虽然也走路,但一旦走累了奚齐就会背她,如此轻松尚且长了水泡,奚齐却没有。

奚齐抬起脚给无病看了看自己的脚底板,脚底板上有一层厚度惊人的茧子,无病瞅了瞅那不逊色履垫的脚底板,不由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脚底板,柔软细嫩,手感很好,同奚齐那粗粝的脚掌差异之大堪比狗与狼。

无病惊奇道:“大父的脚怎么长的?”

“水泡长好了会生成茧,茧多了就会这样,不论走多远脚底都不会再长水泡。”

无病抱着自己柔软细嫩的脚丫子无法言语,大父你得是走了多少路才能将脚底板走成鞋垫?惊讶完了无病摸着自己的脚丫想到一个问题,陪着奚齐巡视完了,自己的脚脚会变成什么样?这两个水泡好了难道就不会再长了吗?

事实证明无病的预感非常准确,奚齐的下乡巡狩长达两旬,因为环境好和已经改善的乡里大多走过,因而这一次转的乡里都是穷乡僻壤中的穷乡僻壤,道路极为难行。小家伙跟着跑来跑去,水泡愈合了又长出来,奚齐终于回城时小家伙的脚底板已不复往昔的细嫩柔软。

笙给小家伙洗脚时心疼不已,夸赞道:“无病比你阿母更坚毅呢,她当年可是走得哭了,我听奚齐说无病就没哭。”

无病困惑。“阿母小时候也跟着下乡巡视过?”

魏兕经常跑乡野收集法律素材,无病也知道,但小时候也这么跑就有点稀奇了。

“不是巡视。”笙感慨道。“是躲藏,那会儿王还没打下冀州,我是王的间,在王快打下冀州又还没打下那段时间特别危险,既要东躲西藏防止被抓被杀,又要游说氓庶们不要参与战争,不要为王侯贵族们拼命,藏起来,不要被抓去上战场。那段时间过得,就挺颠簸的。”

无病一脸好奇,笙干脆一边给无病洗脚一边讲起了自己过去的事。

辛筝对帝国的野心是在很早的时候就有的,因而布局也很早,疆域还没扩张到兖州之外就已经开始利用游医与甘木医馆满世界的撒间。这些医者间在辛筝打过去之前只一个任务,帮助那些看不起病的氓庶看病,氓庶缺什么,医者们就要帮什么,并从中务色资质好的幼崽培养更多的医者,再将这些医者撒到别的地方去。

赚不到钱没关系,所有亏损辛筝会掏钱,只要医者们得到当地人的信任就行。这份信任会在辛筝打过去时成为一把利刃,为当地王侯贵族捅上致命的一刀。

军队的中高级军官来自贵族,底层军官来自地主,但最基层的军卒却是来自底层氓庶,这也是没办法,底层氓庶的人口占了九成,若不从中获取兵源,哪怕将贵族与地主全拉壮丁,诸侯贵族们也不可能动辄发动数万乃至数十万大军。当然,这也是王侯贵族们动辄发动战争的底气,战争让贵族死的太多,国君是要下台的,底层氓庶就不一样了,要多少有多少,廉价无比,死多少都不用心疼,。

也因为这惨烈的对比,从未有人想过,若是氓庶纷纷逃之夭夭,不肯打仗,甚至在战场上投降会发生什么事。

也可能有人想过,但一来逃避兵役是犯罪,要没为奴隶,而且为了应对战争,诸国多多少少都进行了变法,将好几户人家编成邻里,一家犯罪连坐整个邻里,个人想要逃兵役非常难;二来战场上投降,贵族投降,会因为血统与身份而受到优待,氓庶投降就是俘虏,而俘虏要么因为口粮不够而坑杀,要么充为奴隶,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军卒一般会选择临阵脱逃而非临阵投降。

辛筝想了,并且用了数十载的时间去布局去铺垫,只为两国开战时对手的兵源出问题。

做为兵源的氓庶伙同邻里一起跑了,躲了起来不肯入伍,因为相信自己的君侯一定会败,期待王师的到来,分土地给自己;即便上了战场也会果断投降,因为相信自己投降既不会被杀也不会变成奴隶。

辛筝用数年时间打下冀州的速度快得不可思异,被誉为元洲有史以来最大的奇迹,但奇迹的根源在于无数医者间数十载的忙碌。

医者间们用半辈子乃至一辈子去做一件事,辛筝若不能创造奇迹,那都没天理。

无病听得津津有味,感觉精彩不逊色大荒纪年中的白帝本纪,且莫名的感觉两者中有些许共同点,白帝能够打破彼时已经成形的惯例以平民之身登上王位也是因为贵族不支持她,但底层贵族与氓隶们支持她。

当然,白帝也没辜负支持者,在她血腥清洗古国进行再分封,将一个又一个大国肢解时功臣都被分封。值得一提的是,白帝在分封功臣时封得格外有吃绝户的味道。

如濁山国,白帝在杀了濁山君侯一家子后收回了濁山国半数疆土,剩下一半仍旧是濁山国,并让濁山君侯的同族继承了君侯之位。这位同族是白帝的功臣,与前任是同族,族谱上往前数十二代与先君有共同的祖先,而这也是这位同族背叛濁山国支持白帝的原因。

与现任国君隔了十二代的旁支,说好听点是公族,实际上....怎么说呢。

她有六个兄弟姐妹,但家里穷得卖掉了四个孩子,她是其中之一。十八岁时她的主人与白帝相争,她将主人杀了,取下首级献给白帝臣服白帝,自此为白帝鞍前马后。

白帝杀濁山侯全家,肢解濁山国,这位濁山氏旁支出身的功臣居功甚伟。白帝给她的回报是将她过继给尸体还没凉透的濁山侯,让她得到了濁山国的法理权(这种远得没边的亲戚吃绝户合不合法不重要,重要的是白帝说合法)。

虽然濁山国被肢解了,一半的疆土和人口都没了,国力暴跌,但对这位旁支而言,从氓隶一跃为诸侯,赚麻了。

同样的远亲吃绝户不仅仅发生在濁山国,除了格外识相,跪得格外端正的防风国,七成的古国都被八竿子打得着的远亲吃了绝户,剩下三成没被吃不是白帝仁慈,而是它们体量太小,小得白帝根本想不起它们。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吃绝户的远亲在后来纷纷宣扬自己的正统,更有甚者模糊历史,说自己的祖先不是吃绝户,就是死了的诸侯的后代,标榜自己血统高贵,家族历史悠久。也有为了加强法理,干脆娶了诸侯后代同姓通婚。

辛筝没走白帝将大的诸侯国肢解成十几二十个诸侯国的再分封以加强王权的路线,但两个人都是搞集权,有不少共通处。

无病比较了下,比起枯燥的白帝本纪,还是感觉笙说的医者间搞事事迹更有味道,容易听懂。

大抵是下乡跑了大半个月,素来好动且精力旺盛的无病难得的安静了下来,笙趁这个机会给小家伙好好的补了补,东奔西走大半个月,小家伙脸上的肉都少了。

无病忍不住叹了口气。“又是药膳啊?”

“放了很多肉呢,你不是很喜欢吃肉吗?”

可我更不想吃药,以前吃的药够多了,肉里沾了药味都不香了,无病心说。

“而且比起吃药膳,你应该更不想吃药吧?”笙道。“身体养好,壮实了才能不生病,不生病就不用吃药。”

无病一想也是,遂拿起小号的木箸大快朵颐,吃的时候非常小心的挑掉了药材。

笙给无病好吃好喝的养了一旬,待无病养回不少肉后对无病发出了邀请。

乡野农人看病难,辛筝遂在每个乡都设了医舍,城邑中甘木医馆的医者要轮流去医舍轮值,半月一换,这回轮到笙了,崽崽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有只崽崽打发时间,在医舍时也不至于太无聊。

无病好奇的问:“里聚也有医舍吗?”

“没有。”笙道。“医馆没那么多人手,我们连不少乡的医舍都不够人手,怎么可能连里聚也设医舍。”

“那里聚的人看病怎么办?”

“等游医。”笙解释道。“甘木医馆的医者除了要去医舍轮值,还要轮值游医,去跑底下的里聚为里聚的人看病与收野生药材,两月一换。”

本来是想带着无病去轮值游医的,但看过小家伙的脚底板后笙终究是不忍,决定放过小家伙。游医可比奚齐的下乡更累,两个月的时间要在三十个里聚之间跑一圈,每个里都要呆一天,哪怕医馆提供板车代步(提供板车主要目的是为了拉药材),一趟轮值下来也要脱几层皮。

三十个里聚之间的距离一点都不近,哪怕规划了最好走的路线,不仅大部分时间是在赶路,连睡觉时间都在赶路。游医都是俩人一组,一人驾车一人睡觉,正好轮流。

让小家伙遭这种罪太不人道了,笙遂换成了医舍轮值。

“你去不去?还是你更想看看游医轮值?”

无病忙不迭摇头。“医舍轮值就好。”刚刚跑了若干乡里,她真的不想再每天走山路。

笙高兴的背着崽崽一起去医舍轮值,医舍轮值并不累,就是无聊。乡里就那么点人口,就算有病人也不可能每天都有,头一天便能将病患都解决掉,第二天将乡人打柴狩猎时遇到的野生药材(也有在院子里种植的药材)收购,之后就是发呆度日,熬到轮值结束。当然,有发呆度日的,也有选择在周围溜达看看有没有野生药材,带回来告诉乡人,让乡人以后遇到的时候采集。

周围能找到的药材都与乡人说过了,笙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踅摸起了怎么种植药材。周围既然能够找到野生药材,说明本地气候和土壤是适宜那些药材生存的,可以尝试种植,实在没有野生药材,也可以种别的。

大多数医者们在轮值都会搞点副业,乡里的人进城赶集需要走几十里路,非常麻烦,医者在轮值时往往会带些针头线脑、布匹与盐巴,到了乡里同农人交易增加收入。

笙不缺钱,但没人嫌钱少,因而出发时捎了几罐子盐、几匹布与一些针头线脑的东西,笙出门时很放心的将货物托付给崽崽。

“看到那些羊了吗?赚到的钱买羊给你吃。”

崽崽思考了须臾,问:“那要是赚到的钱能买好多羊呢?”

那不可能的,农人手头拮据,根本没多少钱。尽管如此想,笙还是道:“能买多少就买多少,都给你吃。”

崽崽又问:“一定要按你定的价格卖吗?不可以改吗?”

“只要不低于成本价就行。”

崽崽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么?笙疑惑,但也没好奇,出门去研究周围的野生药材,但为了防止崽崽遇到麻烦,还是嘱托医舍做饭的邻人照顾一下崽崽。

因为轮值的缘故,医舍虽小,修建的时候还是搭了个小厨房,旁边也批了半亩种菜的地,但总有嫌麻烦不想自己做饭的医者,会给邻人一笔钱,轮值期间与邻人搭伙吃饭,笙恰好是不想做饭的医者之一。

没人能对给自己钱的客人不假辞色,邻人一口应了笙的请求。

笙捯饬了两个时辰的地,不放心的回来看崽崽,讶异的看到崽崽正在数钱,案上堆满了两铢钱,再一看自己带的货,少了三分之一。

根据笙的经验,带的货物在走的时候一般能卖到一半左右,剩下一半会在回去的路过几个地方卖掉,一开始就卖掉三分之一是没发生过的。

“买羊,够了。”崽崽举着钱币道。

笙坐了下来,确定自己没眼花。“你做了什么?”

“我就是挨家挨户上门问他们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崽崽回答。

笙绝对不信这个理由,非常仔细的盘问了一番才理清怎么回事,崽崽将价格稍微降了降,然后挨家挨户的拜访了周围有幼崽的人家,然后当着幼崽的面对着家长甜言蜜语不要钱,哄得人心花怒放,然后....事实证明再拮据的人也会在小贩生得可爱、自己的面子以及机不可失的打折等因素促使下激情消费,庆幸的是崽崽卖的东西都是生活必需品,哪怕是激情消费,花完钱人也冷静下来并不会同崽崽生气,最多就是嫌弃自己崽崽没有别家崽崽聪明会说话。

值得一提的是崽崽还找了那些在里聚里有亲戚的人,预计过两天还会有不少生意。

答完了问题,崽崽期待的道:“今天吃羊肉?这些钱可以买两头羊。”

笙:“....我现在就去买羊。”

乡里条件有限,笙只能做了一锅简单的水煮羊,加葱蒜姜与辣角将羊肉炖至软烂,膻味很重,所幸累了一整天小家伙也饿,有肉就满足。

虽然答应所有的钱都买羊肉,但做了一锅羊肉,祖孙俩加上做饭的邻人一起顿顿吃,天天吃也吃了五天才吃完,终于将羊肉吃完时哪怕货物都卖光了,还能再吃好几只羊,小家伙也主动提出不吃羊继续吃家鸭鹅。

乡野里没什么好玩,货物卖完了小家伙也没什么事做,陪着笙研究了一段时间的药材也很快无聊,小家伙开始跟着周围的牧童学短笛。

将兽骨煮掉油脂后钻孔制成的牧笛甚为粗犷,音色很不准,但一群幼崽吹得有模有样,无病甚至编了一支牧羊小调,笙闲暇时听无病给自己演奏了一番,发现小家伙对音乐还挺有天赋的,牧羊小调很短,也很稚嫩,却非常轻快悠哉。

新的医者来交班时无病颇为不舍,走的时候与刚刚认识的小伙伴们约定好好学习,以后官序里再见,与一群小崽抱一块哭得稀里哗啦的,笙无奈,只得将崽崽抱上车。

因为中途不需要卖货物,驴车回到大道的时间比预期的早了两天,笙瞅了瞅崽崽瘦瘦小小的模样,想起不远处有一座据说很灵验的神庙,遂换了个方向,向神庙去。

神庙所在城邑很特别,位于三座城邑交界的地方,也是去岷山栈道必经的地方,可以说交通枢纽,人流众多。当地经济发达,修建的神庙自然也格外辉宏,城邑以前所属的贵族的府邸都没神庙大。虽是大神庙,却完全没有一些大神庙只接待贵人的毛病,不论贫贱来者不拒,热心提供帮助,名声非常好,在方圆几百里都很有名。

笙牵着小家伙进了神庙,为神庙添一笔香油钱。

小家伙看着笙掏出的钱莫名肉疼,情不自禁的抬爪扒笙的胳膊。“大母,你干嘛?”

“为你祈福。”笙道。“祈求神灵庇佑你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无病道:“求神干嘛?你是医者,身体不好要求医,求根本不存在的神有什么用?”

陪同的巫忍不住皱眉。“小家伙你说什么呢?神祇怎么会不存在?”

无病反问:“有谁见过神奇?神为人做过什么?盖过房子还是修过路做过饭?那就是....”编出来的。

笙一把捂住无病的嘴巴,对巫道:“抱歉,童言无忌。”就算不信神也别的神庙里说实话,也不怕被揍。

安抚了巫将巫暂时劝走,笙终于松开小家伙。

无病生气道:“我说的是实话。”

“我知道,但这话不能在神庙里说。”笙道。

无病疑惑。“那你为什么要送钱给编出来的东西?”

因为身体不好应该求医,但我治不好你,笙心中轻叹,面上却是轻松道:“试一试罢了,即便不灵也只是损失一点钱。”

无病怒:“那不是一点钱,那是十只羊的钱。”

“好吧,那我只捐一半。”

无病大声道:“一个钱都不应该捐。”五只羊的钱够她吃多少肉,听多少音乐?

笙只得好生好气的哄崽崽,怎么哄都没用,只能保证自己不会捐钱,这才让崽崽安静下来。

“来都来了,哪怕不捐钱,看看景观也不错,这座神庙据说有三千多岁的历史,有好多古迹,甚至有两任玉主这座神庙觉醒,也小住过,也因此很灵....别这么看我,我知道是传说,当不得真。我就是想说这地方有很多历史建筑,你来都来了,正好看看,不然跑这么远岂非白跑了?”

无病想了想,觉得有点道理,遂点头,笙趁机将无病推去神庙最大的大殿,自己私底下去捐香油钱。

不识大人心的崽崽好奇的走进大殿,雕梁画栋,充满了奢华的味道,崽崽忍不住比较了下,濁山姮住的宅邸都没这么奢华,金砖铺地,占地辽阔,面积快赶上濁山姮宅邸的占地面积了。

看完梁柱,崽崽又看向存在感极强的神龛,高高的神龛之上没有神像,不论是金玉雕琢还是泥塑木胎都没有。神龛下的供案上除了常见的祭器,还有一只白玉瓶,瓶中插着摘下来没多久的鲜花。神龛旁边有一排钟架,常见的编钟是九枚或十三枚一组,神殿中的这一组就很离谱,比已知的最大组还要多一枚,足有六十六枚,六十五枚挂在一个钟架上,另有一枚单独挂在一个架子上,且与其它内部完全中空什么都没有的编钟不同,这枚编钟的肚子里坠着一枚铃铛,格外的遗世独立。

崽崽看了一眼便对编钟失去转而看起墙壁与地砖上的壁画,濁山姮带她看过濁山氏的收藏,里头青铜器一大堆,编钟有七八组,除非有人演奏编钟,不然看编钟还不如看壁画。

壁画上都是这座神庙的历史,而画比文字更容易理解,崽崽瞧得津津有味,直到听到叮叮当当的铜铃声才回神,下意识的扭头望去,发现那枚遗世独立的编钟正在响,确切说是垂下的铜铃在响,但没人在摇铃。

铃铛怎么自己响了?

崽崽好奇的凑过去瞅了瞅,伸出手拽住铜铃,线都拉直了,铜铃仍旧在响。

编钟全是用铜铸,铜是钱,尽管神庙重地敢于行窃的不多,但不多不是没有,因而大殿中一直有小巫看顾,防止盗窃也维持神殿内的秩序,那枚超过一千年没响过的铜铃响起时小巫还以为是有人在捣乱,但很快发现是铜铃。

十三四岁的小巫疑惑道:“它不是坏的吗?怎么响了?”他以前与同伴摇过铜铃,没有任何声音。

崽崽问:“坏的?”

小巫点头。“对啊,怎么摇都都没声音,不过这枚铜铃据说有数千岁的历史,应该是里头锈了。”

崽崽不解:“坏了怎么还挂在这里?”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上面不让换。”

“那现在不用换了,它好像自己好了。”崽崽松开绳子回去看壁画,留下小巫研究铜铃,去看还没看完的几幅壁画,待壁画看完找不到别的有意思的东西,便转身去找笙。

“咦,怎么又不响了?”小巫疑惑的摇着忽然停止了响动的铜铃。

崽崽走到门第前正好看到捐香油钱的回来笙,忙招手道:“大母大母!”

“来了来了。”笙赶忙跑过来将崽崽抱起。“不再看看吗?”

崽崽道:“没意思。”

“那你等等我,我上一炷香,咱们就回去,对了,你上香了没?”

崽崽皱眉。

笙道:“不管信不信,一柱香而已。”说不定就有用呢。

崽崽无奈的跟着笙回到供案前。

小巫疑惑的看着手里又响了起来的铜铃,这到底是好了还是没好?

上香需要跪在蒲草编织的垫子上磕头,诉说祈愿,再上香,笙老老实实的祈求崽崽健康长寿。

崽崽瞅着笙的模样,有模有样的学着磕头与祈愿:“神啊神啊,你能不能出现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

笙不悦:“无病!”

崽崽瞬间改口:“我开玩笑的,神啊你别当真。”

崽崽太不敬神了,为了避免生出事端,三柱香插到铜鼎后笙便马上抱着崽崽离开。

将崽崽放到板车上,笙忽然想起一事,问:“对了,算算时间,咱们回去应该能赶上饯别酒,你要不要去看看?”

无病不解:“饯别酒?那是什么?”

“是为要去南方垦殖的青壮们饯别的酒宴。”笙解释道:“王颁布了一项政策,兖州、冀州与宛州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都要出一个成年的孩子加入去宁州、豫州、澜州、越州、扬州垦殖军团,路途遥远,为了省事也为了安全,都是一郡的人一起出发,走的时候地方上会举行践行宴。一年有两次,一次是春耕后,一次是秋收后,你正好赶上了。”

无病一脸懵。“为什么要让北方人去南方?”

笙答:“因为南方地广人稀,就是人太少了,很多土地都荒着,而北方人口多。”

“但这样跑来跑去不麻烦吗?还是往来也是乘坐黄鸟?”

笙笑:“那怎么可能,黄鸟很少也很贵的,都是乘船南下的,也谈不上跑来跑去,垦殖五岁后这些人可以选择留在当地,能够分到土地,垦殖期间勤快的,分到土地的同时还会分到农具与豚牛羊等家畜。”

大部分人都选择留在南方,分配土地、农具与家畜,在南方扎根与繁衍生息。

官府与垦殖者之间的关系是半军事半雇佣,因而垦殖者到了南方后农忙时耕作土地,农闲时修建道路与进行军事训练,从年头到年尾都不得闲,但每个月都有俸禄拿,土地耕作得好,收的粮食多,路修得快还有奖金,哪怕惨遭天灾人祸收成黄了也有保底的俸禄,可以说旱涝保收,当然,地里收上来的粮食留足口粮后都要上缴,等退伍后分到土地,地里的粮食才都是自己的。

出发的时候可以提前预支半年的俸禄当安家费,然从北方去南方,千里之遥,水土不服、毒虫猛兽....风险还真不小,哪怕沿途都有驿舍提供食水,官吏与军卒全程跟随保护与组织秩序,仍旧有可能死在半道上。

没人愿意让喜欢的孩子去冒险,但每户人家都要出一个人,没人能跟辛筝对着干,而且安家费也很丰厚(安家费也是这一政策没遭到反对的缘故),最终的结果便是长子是继承人,不能拿去冒险,剩下的孩子中讨人喜欢的舍不得其受苦,诸子中分到父母之爱最少的孩子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好听点是响应政策,难听点就是家庭的牺牲品,因而大部分次子选择将安家费当成买断费,与原生家庭一刀两断,去了南方,满五岁后选择在南方扎根,再不回来。至于父母高不高兴,不高兴又能如何?一把老骨头还能来一趟数千里的远行?

虽然辛筝表示回来官府也提供路上的口粮,但十个人至少九个半选择在南方安家,辛筝着实省了不少精力与钱粮。

无病想了想,问:“践行酒,应该有酒吧?我可以喝吗?”

“不可以,小崽崽不能喝酒,对身体不好。”

“那践行酒有什么意思?”

“践行酒是为了送别,不是为了饮酒,离去的那些人,有生之年可能都不会再见了。”

无病道:“啊,那我也去看看。”

虽然只是邑治所在之郡的垦殖者,但践行酒仍旧壮观无比,足有七千多余人,一个赛一个的干黑瘦。春耕刚刚结束,牛忙完了农忙尚且瘦一圈,何况人,因而践行酒不仅有酒,还有肉,肚子里多点油水,增加路上的生存率。沿途死人太多,官吏们也要担责。

垦殖者出发时当地官吏要为其准备五日的干粮,五日后就是靠沿途的驿舍,驿舍会提前存储大量的粮食等待往来的垦殖者取用。

反正本地畜牧业相对发达,吃肉相对容易,奚齐大方的准备了大量的肉食做为干粮,驿舍提供口粮且管饱,但不会有肉食,吃得肉食少,肚里油水少,长途跋涉身体不一定受得了。

无病忍不住问奚齐:“我看他们好像都不是很想离开?”

奚齐点头。“不到万不得已,没几个人愿意背井离乡的。”

“那王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南方缺人。”奚齐揉了揉崽崽的脑袋。“而且这也不算坏事,本地人口多了,土地会不够分,到时一定会出问题,无地之民最终还是得迁徙,民自己迁徙与在帝国的组织下有秩序的迁徙截然不同,前者十不存一,后者十个至少能有九个活到目的地。”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最新章节。

自然演变的话,最终能迁徙去赌命的都不算太惨,怕的是冲突中直接就死了,连迁徙赌命的机会都没有。

无病道:“可他们很不情愿。”

奚齐道:“世上的事大多不由人。”

帝都有专门养家畜的屠户,但这地方不是帝都,人口太少,无法像拥有三十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帝都一般带动起专门养家畜的屠户。

这么多肉哪来的?

“工地上要准备的饭食量太大,只追求量大管饱,很难做得好吃,无病先凑合一下,等大父将周围的乡里都转一圈,大父带你去城里最好的食肆吃。”

“比阿父做得好吃吗?”

工地上的伙食相当不错,按着最好的伙食有酒有肉的标准,工地上的伙食能打五十分,虽然没酒,但它有肉。

奚齐面不改色的回答:“差不多。”

无病有了盼头,却仍旧没什么胃口,奚齐见了也不强求,等会打包就是。再走几段山路,崽崽饿了再拿出来热一热,自然吃得津津有味。

“大父,这么多肉哪来的?”无病好奇的问,一餐半斤,日食一斤半,虽然工地上只有千把号人,比不得那些大路与运河工程,每日也得消耗六七百斤肉。

无病留意到那些干活的男人与女人干得格外吃力,青筋直冒,肌肉隆起,汗流浃背,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终于干完时每个人累得走路都打飘。

从伙食标准也同样能看出一二,给干重体力活的男人和女人准备的餐食格外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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