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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二十一条

  • 作者:笑谈正说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11-02 13:06:02
  • 字数:7986字

记者回去就发了一篇报道,立刻传遍欧美。

英国人气坏了,都忙着打世界大战呢,你整这事干嘛?美国人也不乐意,这小日本也太不地道了,趁大家无暇他顾,想偷摸把大家的生意都抢了去,独霸中国。美国发表声明,不承认《二十一条》,签也白签。

英国请日本帮忙去攻打驻扎在胶东半岛的德军,保护英国商船在中国海航行的安全。日本早就惦记着把胶东半岛夺过来,于是跟英国联手向德国驻军发起进攻。

德军在山东只有数千兵力。日英联军有几万人。德军虽然拼命抵抗,但最终还是寡不敌众战败投降。

1914年,世界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奥跟英法等国打起来了。美国保持中立。日本被英国拉了过去。

他一面让自己的谈判代表采取拖延战术,一面偷偷找来一个英国记者,把《二十一条》内容泄露出去。

日本说我们正巧要找你们呢,拿出一个《二十一条》让袁世凯签字。

袁世凯一看,日本要求民国同意扩大日本在满蒙的权益,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与民国合办冶萍公司,要求民国承诺不把沿海港口、岛屿租借给别人,“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把长江沿线铁路建造权给日本,并且以后中国建铁路、开矿山必须跟日本合办,中国买军火、贷款也必须先找日本人。

日本先是否认,后来承认了部分条款,但否认有破坏中国独立的条款。

日本人警告袁世凯,这《二十一条》你要不签,我们就开战。另外,这事绝不能让其他国家知道。

袁世凯知道民国现在还不是日本的对手,但是签了就是卖国,不签就可能亡国,怎么办好呢?

袁世凯交代外交部一定要设法顶住日本的压力。

“二十一条”分五大项21条。袁世凯认为前四项还可以商量,尽量减少损失即可,但第五项绝不能答应。袁世凯批示:“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前四项损失满蒙山东部分主权。第五项会导致中国全部主权丧失。如果签了第五项,中国也就变成了第二个朝鲜。

当时陆征祥、曹汝霖是外交部总长、次长,负责对日谈判。开始时,中方只同意谈判第一、二项。日本断然拒绝,不断施压。中方代表不得已同意把第三、四项纳入谈判范围,但坚决守住第五项的底线决不谈判。日本威胁要对中国采取“断然措施”。

袁世凯一看,肺都气炸了。你干脆说让我把中国直接交给你们不就得了。日本当年跟朝鲜“日韩合并”前就签过类似的一个协议。这个协议一签就等于把中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袁世凯岂能答应。

袁世凯对民主更加反感。这帮学生就知道喊口号骂大街。我不签行吗?真要按你们的意思去跟日本开战,我们连48小时都抗不过去。48小时是他部下段祺瑞对他说的原话。

全国教育联合会(相当于教育部)把日本下最后通牒逼政府就范的那一天,5月9日,定为国耻日,希望学生们勿忘国耻,把爱国热情转化为雪耻的动力。

通过跟日本人交锋,袁世凯更加倾向搞君主立宪。民主共和有什么好?搞得各省独立,“二次革命”爆发,各党争权夺利,国会吵闹不休,内阁没法正常工作,中央难以集中全国之力一致对外。学美国不如学日本,天皇一声令下,万马齐喑。

另外孙中山的所作所为也令他对孙中山所倡导的西方民主产生反感。孙中山简直是一根搅屎棍子,到处捣乱。发动“二次革命”挑起内战不说,为了跟我争权不断向日本兜售中国主权,造成了严重后果。

这个《二十一条》其实跟孙中山有着莫大关系。《二十一条》就是日本人以孙中山的各项承诺为蓝本扩充而成的。

孙中山做临时大总统时向日本借款,许诺的条件是签订《中日合办汉冶萍草约》和《满洲密约》,允许日本人控制汉冶萍公司和东北。那时山东还在德国人手里。

汉冶萍公司的钢铁产量当时占全国90%,并且拥有自己的煤矿和铁矿。日本控制了汉冶萍就等于有了煤矿和铁矿来源,本国的钢铁生产不再发愁。

日本一直垂涎中国的东北,设想把东北作为自己的资源基地。

孙中山知道日本对东北的渴求,企图以东北换取日本的支持,中国只保留形式上的主权。

但是这些条约最终并没有签成。

汉冶萍公司是一个官办转商办的公司,也就是股份公司。总理是盛怀宣。盛怀宣在辛亥革命后逃往日本,在日本遥控汉冶萍公司。

孙中山希望盛怀宣出面与日本洽谈合办。“孙总统电欲汉冶萍筹款”。

盛怀宣看破孙中山的小算盘,知道孙中山“不欲担此坏名耶”,也就是不愿承担卖国贼的坏名声。但是盛怀宣也“不欲担此坏名耶”。他因为铁路国有已经被国人骂做卖国贼,不愿坐实卖国贼的名声。他对孙中山的电报“迟迟不复”。

孙中山做出让步,以民国政府、汉冶萍公司、日本三井物业三方名义签订合办草约,与汉冶萍公司共同分担“坏名”。

同时黄兴给盛怀宣发电:“……否则民国政府对于执事之财产将发没收命令也。其早图之,盼复。黄兴叩。”民国政府以没收公司高层的私人财产为威胁,逼迫盛怀宣就范。

盛怀宣只得签下草约。

孙中山在汉冶萍合办谈判的同时,以租借满洲为条件向日本借款。因为出卖汉冶萍所得款项远远不能满足临时政府需要。

孙中山通过三井物业跟日本谈判满洲租借问题。孙中山希望出卖满洲获得一千万日元的借款。日本政府希望“乘此机会,与革命党订立密约,使东三省归于我”。双方一拍即合。

日本政府要求孙中山来日本面谈面签。孙中山不肯。因为局势紧急,孙中山离开南京一步都会被舆论怀疑临阵脱逃。

孙中山不能赴日,签约无法进行。

形势对临时政府越来越不利。日本不看好孙中山,担心签了也没用。这事就放下了。

孙中山能指望的只有汉冶萍草约。他只要签字,钱就能到手。但是他不敢签。

盛怀宣签订汉冶萍草约的消息传回国内,“全国舆论哗然”。各大报纸、革命团体群起攻击盛怀宣,要求政府没收盛氏家族财产,枪毙盛怀宣。

汉冶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通过否决汉冶萍中日合办案。

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只能放弃汉冶萍借款案。

结果钱没借来,孙中山下台了。

孙中山“二次革命”失败后逃往日本,想向日本借兵打回来。他开出更多更好的条件。据说日本人拿着与孙中山的谈话记录给袁世凯看,暗示你不签我跟孙中山签,帮孙中山打回来,能获得更多利益。袁世凯看后大哭,说按此,我中华民国上不如一个南宋,连儿皇帝都当不得。

孙中山跟日本的谈话记录后来被汇总为十一条的《中日盟约》。日本人是1915年元月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当时被袁世凯拒绝。日本人于是在2月份跟孙中山签了《中日盟约》,准备发动战争送孙中山回国掌权。后来因为受到列强压力,日本不得不放弃把中国作为自己附属国的企图。《中日盟约》也随之束之高阁。

《中日盟约》如果成为现实,中国就变成第二个朝鲜。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也就提前完成了。

不过,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中日盟约》近来出现争议。质疑者认为孙中山写给日本外务省官员的信件签名是伪造的,不像孙中山的笔迹。但是这封信保存在日本外务省绝密外交文书当中。多数人相信这信是真的。从先前的汉冶萍案和“租让满洲”案来说,孙中山签《中日盟约》也不是没有可能。

孙中山被尊为国父其实是不能服众的。他是民主先驱不假,为民国建立出过大力也不假,但也的确干过破坏民主的事,比如“二次革命”,也的确有过出卖国家主权的想法,比如“租让满洲”。以孙中山亲日程度和大亚洲思想,他要活到日本侵华战争时期会比汪精卫还汪精卫。

同样,袁世凯被称为国贼也值得商榷。如果没有称帝这码事,他很有可能取代孙中山成为国父。

袁世凯要是做了总统就死了,以他结束满清统治,统一中国,开始新时代的功劳,他在历史上的地位要超过孙中山。

可惜袁世凯没有死。他在《二十一条》事件后,加紧了称帝步伐。

日本要求中国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顾问,可不是一种交流活动,而是想把中国至于日本的监控之下。日本后来在溥仪的满洲国派驻了顾问,溥仪决定任何事都得经日本顾问批准,把满洲国变成自己的附属国。如果袁世凯签了《二十一条》,整个中国就跟满洲国一样。

国内百姓从报上了解到《二十一条》,非常愤慨。学生们纷纷上街游行、示威,骂袁世凯是卖国贼。

袁世凯害怕开战,但又绝不能签第五项。他让驻外大使把《二十一条》全文交给美国,让列强评理。列强一看就急眼了,纷纷去找日本算账,质问日本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日本狡辩说第五项只是希望,不是要求。

小日本陷入被动,面对这么多强国的不满不得不做出让步,放弃第五项谈判,只谈前四项,诸如满洲、山东的权益和汉冶萍公司(集煤矿、铁矿、炼钢为一体的联合企业)的合办权等,其他不要了。

1914年——1915年日接受德在山东权利,提《二十一条》。民国政府要求删改后签之。

陆征祥等力图在四项条件的谈判中减少中国权益的损失。谈判久拖不决。日本人大怒,它向袁世凯发出最后通牒,再不签就真开打了。

日本内阁通过向中国开战的决议。日军的舰队开到中国的海边,并且开始向中国增兵。战争一触即发。

袁世凯无奈只得签字。不过签的不是先前的《二十一条》,而是《民四条约》。《民四条约》是四个条约,内容相当于《二十一条》前四项中的十二条。直接威胁中国主权的条款大都取消或加以限制。最危及中国主权的第五项完全取消,其中包括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由日本提供军械、建造铁路等。

袁世凯一直作壁上观,跟日俄战争中的慈禧一样宣布中立。德国想拉中国参战,宣布把胶东半岛还给中国。袁世凯惹不起英日,不敢接。日本也向袁世凯喊话,不会承认德国交还山东。

等人家打完了,袁世凯去找日本人,希望日本赔偿中国的战争损失。你看山东让你炸得稀里哗啦的,还死了那么多人,你得赔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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